里革更書逐莒太子仆
【原文】
莒太子仆弒紀公[1],以其寶來奔。宣公使仆人以書命季文子曰[2]:“夫莒太子不憚以吾故殺其君,而以其寶來,其愛我甚矣。為我予之邑。今日必授,無逆命矣。”里革遇之而更其書曰[3]:“夫莒太子殺其君而竊其寶來,不識窮固又求自邇,為我流之于夷。今日必通,無逆命矣。”
明日,有司復命,公詰之,仆人以里革對。公執之,曰:“違君命者,女亦聞之乎?”對曰:“臣以死奮筆,奚啻聞之也[4]!臣聞之曰:‘毀則者為賊,掩賊者為藏,竊寶者為宄[5],用宄之財者為奸。’使君為藏奸者,不可不去也。臣違君命者,亦不可不殺也。”公曰:“寡人實貪,非子之罪。”乃舍之。
【注釋】
[1]太子仆:莒(jǔ)國紀公之子。紀公先立仆為太子,后又欲立次子季而廢掉仆,所以太子仆把紀公殺了。弒:殺死。
[2]宣公:魯文公之子,名倭。季文子:魯國正卿季孫行父。
[3]里革:名克,魯國太史。
[4]啻(chì):不止,不只,豈止。
[5]宄(guǐ):作亂或盜竊的人。
【譯文】
莒國的太子仆殺了紀公,帶著寶物來投奔魯國。魯宣公派仆人拿著公文去命令季文子說:“莒太子為了我無所顧忌地殺了他的國君,并帶著他的寶物來投奔,他對我太好了。替我封給他采邑。今天必須執行,不得違抗命令。”太史里革遇見仆人,把公文的內容更改為:“莒太子殺了他的國君,并偷竊了國君的寶物來投奔,他認識不到自己的窮兇頑固還想來接近我們,替我把他放逐到東夷去。今天必須執行,不得違抗命令。”
次日,執行命令的有司前來匯報執行情況,宣公責問他們,仆人便把遇到里革的事告訴了宣公。宣公把里革抓來質問說:“違抗國君的命令該當何罪,你沒有聽說過嗎?”里革回答說:“我拼死奮筆改寫公文,這豈止是聽說過呢!我還聽說:‘破壞法紀的人被稱為亂賊,而掩匿亂賊的人是窩主,竊取財寶的人是盜賊,使用盜賊財寶的人是奸邪。’使國君成為窩主、奸邪之人者,是不能不除掉的。我違抗了國君的命令,也是不能不處死的。”宣公說:“我確實太貪心了,不是你的罪過。”于是赦免了里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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