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睽卦第三十八·《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譯文】《象傳》說:上爲火下爲澤,象徵“乖背睽違”;君子因此謀求大同并存小異。
【注釋】①上火下澤,睽——釋《睽》卦上離爲火、下兌爲澤之象。《集解》引荀爽曰:“火性炎上,澤性潤下,故曰‘睽’也。” ②同而異——猶言求同存異。這是說明“君子”觀《睽》象而悟“合睽”之理,謀求事物之“大同”,并存不可同之“小異”。《集解》引荀爽曰:“大歸雖同,小事當異。百官殊職,四民異業;文武并用,威德相反:共歸于治。故曰‘君子以同而異’也。”
【說明】程頤用《禮記·中庸》“和而不流”一語,說明“同而異”的道理是:“于大同之中,而知所當異也”(《程傳》),甚切《大象傳》意。李中正曰:“《彖》曰‘異而同’,所以成濟睽之功;《象》言‘同而異’,所以明用睽之理。”(《泰軒易傳》)馬其昶依此發論云:“持一說建立一宗教,必強人之同于己,徒黨怨怒攻擊,甚且釀成兵禍:是皆不知‘君子以同而異’之理。南郭惠子問于子貢曰:‘夫子之門,何其雜?’嗚呼!此孔子之所以爲大也。”(《重定費氏學》)馬氏援據孔子授徒爲說,正揭明孔子的“有教無類”與《大象傳》“同而異”在義理上的相通,至爲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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