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注·坤卦第二·《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譯文】《象傳》說(shuō):“黃色裙裳、至爲(wèi)吉祥”,說(shuō)明六五以溫文之德守持中道。
【注釋】①文在中——文,謂“溫文”,與“威武”相對(duì),亦喻“坤”德。《正義》:“既有中和,又奉臣職,通達(dá)文理,故云文在其中。言不用威武也。”
【說(shuō)明】六五獲“元吉”,在于居尊而能柔和謙下,與《乾》九五陽(yáng)剛向上正好相反。朱熹說(shuō):“這是那居中處下之道。《乾》之九五,自是剛健底道理;《坤》之六五,自是柔順底道理:各隨他陰陽(yáng),自有一箇道理。”(《朱子語(yǔ)類(l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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