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解卦第四十·《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譯文】《象傳》說:“王公發箭射擊據于高城之上的惡隼”,說明上六是在舒解悖逆者造成的險難。
【注釋】①悖——猶言“悖逆者”,指六三。《正義》:“悖,逆也;六三失位負乘,不應于上,是悖逆之人也。”
【說明】 《繫辭下傳》引孔子語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此說一方面表明上六“射隼”,正當其時,故“無不利”;另一方面又揭示上六處“解”之極,危難雖已舒解,但新患或將又萌,故當預藏“成器”,隨時警惕,不可因一時之“解”,而忘他日之“蹇”。
【總論】《解》卦說明“舒解”險難的道理。卦辭先言解難利在施于“西南”衆庶之地,強調其目的是使羣情共獲舒緩。然后分兩層揭示解難的基本原則:無難,以“來復”安居爲吉;有難,以早去速解爲吉。朱熹指出:“若無所往,則宜來復其所而安靜;若尚有所往,宜早往早復,不可久煩擾也。”(《本義》)可見,《解》卦的宗旨是要通過排患解難,追求一種安寧平和的環境。六爻的喻義,側重于展示“解難”過程的具體情狀,反復申言清除“小人”、排解“內患” 的重要意義。陳夢雷認爲:“六爻之義,主于去小人。六三一陰爲小人非據、以致天下之兵者,諸爻皆欲去之:二之獲狐,獲三也;四之解拇,解三也;上之射隼,射三也;五之有孚,亦退三也。唯初六才柔位卑,不任解難而在解時,無咎而已。”(《周易淺述》)顯然,全卦之“難” 集于六三,以致羣起而“解”之。視三以陰居內卦坎險之上,實喻“內部隱患”。那麼,本卦所示“舒解”之時的主要矛盾,亦即危害安寧環境的重要因素,無疑是在“內”、在“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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