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宋臣》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董宋臣》人物故事小傳
董宋臣,生卒年不詳,南宋理宗朝宦官。淳祐年間,由睿思殿祇候破格升任橫行官。寶祐三年(公元1255年),兼管佑圣觀。深得理宗寵信,與宰相丁大全表里為奸,招權納賄,強占民田,無惡不作,人稱“董閻羅”。開慶元年(公元1259年),蒙古軍攻鄂州,京師震動,董宋臣主張放棄臨安逃跑。洪天錫、文天祥等人先后上疏彈劾,理宗曲意袒護,擱置不辦。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由保康軍承宣使升任入內內侍省押班、主管太廟、往來國信所等職。死后追贈節度使。
〔正 史〕
董宋臣,理宗朝宦官者。淳祐①中,以睿思殿祇候特轉橫行官。
寶祐三年②,兼干辦佑圣觀。侍御史洪天錫劾之,不報,天錫坐左遷大理少卿。
開慶③初,大元兵駐江上,京師大震,宋臣贊帝遷幸寧海軍。簽判文天祥上疏,乞誅宋臣,又不報。
景定四年④,自保康軍承宣使除入內內侍省押班,尋兼主管太廟,往來國信所,同提點內軍器庫、翰林院、編修敕令所、都大提舉諸司,提點顯應觀,主管景獻太子府事。會天祥以著作郎兼獻景府教授,義不與宋臣聯事,上書求去,天祥出知瑞州。
言者論宋臣不置,帝曲為諭解庇之。秘書少監湯漢上封事,亦言:“宋臣十余年來聲焰薰灼,其力能去臺諫、排大臣,至結兇渠以致大禍。中外惶惑切齒,而陛下方為之辨明,大臣方為之和解,此過計也。愿收還押班等除命,不勝宗社之幸。”疏入,帝亦不之省。
六月,命主管御前馬院及酒庫。既卒,帝猶命特轉節度使,其見寵愛如此。
《宋史》卷四六九
〔注 釋〕
①淳祐:南宋理宗趙昀的年號,公元1241—1252年使用。②寶祐三年:公元1255年。寶祐,理宗的第六個年號。③開慶:理宗的第七個年號,公元1529年使用。④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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