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大賞小
一種統御謀略方法。語出于《六韜》龍韜戰威:“將以誅大為威,以賞小為明。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賞一人而萬人悅者,賞之。殺貴大,賞貴小。殺其當路貴重之人,是刑上極也;賞及牛豎馬洗廄養之徒,是賞下通也。刑上極,賞下通,是將威之所行也。”歷來領導者都很重視誅大賞小。因做到了這一點就表明了軍法的威嚴和領導者堅決執法至公之心與明察秋毫的至誠之心。使部屬不敢稍有疏犯,又心悅誠服。一般地說,無論是誅還是賞都是少數,所以必須處理得當,這樣才能讓天下服氣,起到積極作用。還應認識到,誅和賞都是統御手段,而不是目的,在實施這種方法時還應有其他方法,如思想教育、紀律教育以及領導者的示范作用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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