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裝自責
以自責、內疚等假象偽裝自己,使正在氣頭的對方軟化下來,接受自己的要求,這是行騙者慣用的伎倆。據報載,一個花花公子為了達到和女友分手的目的,不是直接提出分手及其理由,而是把自己裝扮成吊兒浪當、放蕩不羈的男人,讓對方失望和厭惡自己。在女方仍不分手的情況下,他也不指責女方,讓對方難堪,而是一個勁地強調自己的缺點、錯誤,并且將錯誤說得十分嚴重,女方當即軟化下來承認自己也有不足,于是接受了分手的要求。這種技巧也可以從正面應用。如:部屬酒后胡說八道,頂撞了上司,事后非常害怕。這位上司事后不但沒有責罵他,反而對他說:“這事也不能完全怪你,我也有一定責任……”。這位部屬不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工作更加倍努力了。由此看來,訴之以情,委實比嚴厲的斥責來得高明,效果也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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