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崇禧救生
抗日戰爭時期政治謀略個案。1939年冬,國民黨成都地區空軍轉場天水的16架飛機遭日軍襲擊,蔣介石對此很惱火,下令將司令官張有谷,正副大隊長呂天龍,余平享押解重慶槍決,何應欽講情無效,又以吳雅暉等國民黨元老求情,仍然不準。看來,張、呂、余必死無疑。白崇禧給何應欽出了一個槍下留人的主意:“張有谷是地區司令,要槍斃必經過軍事審判,你可提議我任審判長。”何這么做了,蔣介石在報告上批了個“可”字。白拿著這張批條找蔣,故作認真地說:“軍法審判必須公平,才能讓部屬信服,如果該斃不斃,我不做;如果不該斃而斃,我也不能做”。蔣說:“一切依法審判就是。”
有了這句話,白則判他們無罪。軍法總監何雪竹認為,如果審判結果與蔣的愿意相差太遠,恐怕反倒不好;若蔣執意槍決,就無救了。后給三人各判了幾年徒刑,由何總監轉呈蔣閱,蔣又批了個“可”字。之后三人坐監不久即被保出任職,空軍官兵盡皆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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