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太宗皇太極皇后博爾濟吉特氏:端莊仁厚無心計,治理后宮保和睦
哲哲出身于蒙古大領(lǐng)主世家,1614年,16歲的博爾濟吉特哲哲遠嫁給22歲的皇太極為妻,他們在扈爾奇山城舉行了隆重的結(jié)婚儀式。1625年,哲哲13歲的侄女博爾濟吉特布木布泰也嫁給了皇太極。1626年,皇太極繼承了汗位,封哲哲為大福晉,管理后宮一切事物及其他側(cè)福晉和庶福晉。
1632年,皇太極廢除“四大貝勒并坐”的舊制,開始“南面獨坐”的政治格局,并且冊封后宮諸位福晉,哲哲即后金國君福晉,也稱中宮大福晉。1636年,皇太極改國號為清,改可汗為皇帝,并且按照古代制度分封后妃。大福晉哲哲為中宮皇后,也稱為國君福晉。
在皇太極統(tǒng)治清朝的十七年間,哲哲主持內(nèi)宮事務(wù)一應(yīng)無誤,深受皇太極的嘉許。每逢重大節(jié)慶、事項,哲哲親自迎來送往有禮有節(jié)。但哲哲一生無子,僅有三個女兒。順治皇帝福臨即位之后,尊其為母后皇太后。1649年,哲哲去世,享年51歲。隔年,與皇太極合葬于昭陵,順治皇帝為其撰寫了祭文,并加謚為孝端文皇后。此后,雍正、乾隆累累加謚,全謚為“孝端正敬仁懿哲順慈僖莊敏輔天協(xié)圣文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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