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升元
蔡升元是清代第17位狀元,字方麓,號征元,浙江德清人,順治九年(1652)生于浙江德清望族蔡翁家。其先世為明朝高官,叔蔡啟僔是康熙九年庚戌科狀元。蔡升元自幼習讀典籍,工詩善文。康熙二十一年(1682)參加壬戌科殿試,榜發,狀元蔡升元,榜眼浙江石門人吳涵,探花江南長洲人彭寧求。朝廷授官蔡升元修撰。蟾宮折桂,平步青云,蔡升元無限興奮。《紀恩集》所載其傳臚詩云: “入對彤廷策萬言, 句臚高唱帝臨軒。君恩獨被臣家渥, 十二年間兩狀元。”得意自負的心態流露無遺。叔侄先后中狀元,加之蔡家的蔡彬于康熙二十年浙江鄉試為解元,被視為科場盛事,一時廣為傳誦。于是,有民間傳說云: 德清蔡翁筑室落成,夢人授給他4張紅箋,各寫一個很大的“一”字。后來,孫奕琛官至一品,曾孫啟僔考中狀元,元孫升元也大魁天下,彬為解元。于是,人們才悟得四“一”之兆。
狀元及第后,蔡升元居京為官。康熙二十四年(1685)任乙丑科會試同考官,又被翰林院舉薦為日講起居注官。康熙十年(1671)八月,設立起居注官,又詔“命日講官兼攝”,稱為“日講起居注官”。日講官敷陳經義,回答皇帝咨詢,兼記皇帝日常言行。蔡升元受寵信,連續4年效力盡職,康熙二十八年(1689)遷右中允,次年遷左中允。不久,辭官回鄉奉養雙親,長期家居。康熙四十二年(1703),皇帝巡視河南堤堰后,移駕浙江嘉興,蔡升元同地方官前往拜謁,得以在御舟中奏對。康熙皇帝憐惜其才,欽命回京供職,因蔡升元在講筵甚久,家計甚貧,特賜銀600兩為葬親費。是年,蔡升元北上京師任職。此后,在長達18年的宦海沉浮中,時有陟黜,先后為官候補中允、少詹事、日講起居注官值南書房、詹事、經筵講官、內閣學士、會試副考官和左都御史。
康熙四十八年(1709),蔡升元身居內閣學士。在朝廷審察鑒別官員才能政績時,朝中諸多官員說他“輕浮無實”,于是以“原品休致”之名令其退休。《永憲錄》說蔡升元曾把女兒進獻權臣索額圖①,希望得到提攜。事情傳開,朝中官員和在野人士視為不齒。或許更重要的是他介入皇太子允礽廢立之爭。康熙后期,諸王子在權臣支持下,展開繼承權爭奪戰。索額圖陰與允礽相結,于康熙四十二年(1703)被拘禁幽死。蔡升元能以女進獻索額圖,說明兩人關系非同尋常。是年,他未受處治,卻在嘉興迎駕時領君命回京任官。康熙四十七年(1708), 廢皇太子允礽,其黨羽受懲治,蔡升元未受影響。次年,復立允礽為皇太子,并甄別廷臣,因蔡升元為皇太子所惡,故有朝臣非議之言。康熙五十一年(1712)九月,皇太子允礽再度被廢。十月,康熙帝諭令吏部: “學士蔡升元,前以皇太子厭惡革任,現起用仍為內閣學士。”復職次年,時逢康熙60大壽,蔡升元備受重用,欽命出巡陜西,祭奠黃帝、軒轅諸陵墓,并奉詔賞賜綠旗官兵。此行途中,蔡升元觀賞風光,考察陜西民情風俗,作有詩詞,成書《使秦草》1卷。《游清涼山》是其中佳作,選入《清詩紀事初編》卷7。“渡水穿云直上攀,金明城郭翠微間。清涼大地三千界,塵土勞人半日閑。絕磴振衣朝佛洞,深崖洗眼看詩灣。寺僧遙指溪南塔,范相曾題嘉嶺山。”借描寫延安府東門外清涼山的景致古跡,抒發復出后的愜意心情。回京后,出任康熙五十四年會試副考官。
康熙五十五年(1716),因不隨大學士等前去祈雨,被降官品3級,留任革退。后又擢為左都御史和禮部尚書。在宦海生涯即將結束,蔡升元極其活躍,多次上書天子,提出對政事改革的建議。任職左都御史時,針對批審案件手續冗煩,他提出簡化程序的具體措施; 針對批審案件中的瀆職行為,他提出懲治辦法; 針對地方衙門及官吏肆意拘押百姓,索詐生事,他提出只有經提督部院堂官、大理寺堂官和順天府尹本城御史批允,才能鎖拿人犯,以“使奸棍蠹役不致擾民”。這些切中時弊的建議,均為朝廷批準實施。
康熙六十年(1721), 蔡升元告老歸鄉, 次年卒于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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