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文化發展·明清文化
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后,進行一系列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機構改革,加強中央集權的專制主義,使秦漢以來的中央集權制度有了進一步發展。1644年清王朝定都北京后,基本上繼承了明朝的一套政治制度,建立以滿洲貴族為核心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明、清時期,社會經濟有很大的發展。農業方面,除粟、稻、豆、麥等作物的品種增加和改良外,16世紀從外國傳入了甘薯和玉米、棉、煙草、甘蔗、染料作物,并開始廣泛種植。農業工具和技術也有所發明改進。與農業生產密切相關的興修水利工程,為朝廷所重視。手工業生產空前提高,紡織、制鐵、制茶等業,在明中葉以后,無論在規模和技術方面,都有很大發展。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商品經濟的發展,全國各地有許多商業發達的城市,并且出現了許多市鎮。明中葉后,一些生產部門如紡織、陶瓷、冶鐵等先后建立了手工業作坊和手工工場。出現了作坊主,工場主雇傭工人也大量出現,開始顯露出資本主義萌芽。明朝于洪武三年(1370年)建立科舉考試制度,規定以八股取士。文字獄是當時統治者挑剔文字過錯而興起的大獄。是專門對付知識分子的“特刑庭”,是封建帝王箝制思想控制言論以鞏固專制統治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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