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上韋蘇州兼呈吳縣李明府
數年湖上謝浮名,
竹杖紗巾遂稱情。
云外有時逢寺宿,
日西無事傍江行。
【前解】
本意欲寄獻書一段苦況,卻不自意,忽然出手,筆下寫作“數年”二字,于是一順且說未來獻書前,其行徑得如此,真為疏放殺人,快活殺人。今日思之,實悔獻書也。[“遂”字,妙!妙!言亦既寬然有余,更無欠缺也。不知何一日,何一故,忽然又要獻書。遂又生出無數不稱情想。佛言:一切惟心。于此一字,亦可痛悟矣。]
陶潛縣里逢花發,
庾亮樓中對月明。
誰念獻書來萬里,
君王深在九重城。
【后解】
此方出韋、李,“縣里逢花”“樓中對月”,只是極寫苦樂互不相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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