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授連州至衡陽酬柳柳州贈別
去國十年同赴召,
渡湘千里又分岐。
重臨事異黃丞相,
三黜名慚柳士師。
【前解】
永貞元年,劉禹錫、柳宗元等八人,以附王叔文皆貶。至元和十年,例召至京師,又皆出為刺史。此詩,乃二公至衡陽,水陸分路,因而有贈有酬也。一解,四句,凡寫四事:一,寫十年重貶,是傷仕宦顛躓;二,寫千里又分,是悲知己隔絕;三,寫坐事重大,未如潁川小過;四,寫不曾自失,無異柳下不浼,最為曲折詳至也。[一句,“同”字上有一“始”字;二句,“又”字下有一“各”字;三句,“事”字下有一“雖”字;四句,“名”字下有一“豈”字。]
歸目并隨回雁盡,
愁腸正遇斷猿時。
桂江東過連山下,
相望長吟有所思。
【后解】
五、六,為衡陽寫景,此是二人分路處。七,為桂江寫景,此是二人相望處也。[言桂江,自柳至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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