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鹽法志》的主要內容,《四川鹽法志》導讀
《四川鹽法志》是以記錄清代四川鹽法為中心內容的重要著作。丁寶楨總纂。四川是我國井鹽的重要產地,也是歷代王朝的重要財源。因此,對四川鹽法也曾進行過多次改革,以適應當時國民經濟的需要。清光緒初年,丁寶楨出任四川總督,認為四川鹽務為川省第 一大政,因向無鹽法志頒發遵行,以致官吏商民恃無遵守,任意紊亂,百弊叢生,敗壞致于不可收拾。丁寶楨著手整頓鹽務,將一切積弊,確實清理,綱紀秩然,成績顯著,擬為久遠遵守之計,與鹽茶道崧蕃、建昌道唐炯等悉心商酌稽考成法,輯成是編,考鑒有資。本書于光緒七年(1882)十二月由丁寶楨上疏,奏請纂修,翌年五月進呈御覽,光緒九年 (1883) 刊行。
丁寶楨 (1820—1886),字雅璜,貴州省平遠 (今織金) 人。清咸豐三年 (1853) 進士。同治六年(1867)十二月出任山東巡撫,籌辦渤海邊防,治理黃河水患,創設山東機械制造局,積極參與洋務運動,誅慈禧太后寵信太監安得海,聲播于朝野。光緒二年(1876)調任四川總督,整肅吏治,力挽頹風;并創辦四川機器局,發展地方經濟;整頓鹽務,創辦官運鹽,卓有成效;當英國侵占緬甸和侵犯我國西藏時,曾籌劃西南邊防。光緒十二年(1886)病逝。丁寶楨是一位懷有富國強兵之志的洋務派官僚。著有《丁文誠公奏稿》。
《四川鹽法志》全書共40卷,分井廠、轉運、引票、征榷、職官、緝私、禁令、紀遺等八門類。卷首選錄圣諭、蠲恤詔、敕和圣制。卷1至卷5為 “井廠”,包括井廠圖、井鹽圖說(鑿井、汲井、煮井、發運)、器具圖說、沿革;卷6至卷15為“轉運”,包括行鹽疆域圖、長江運道圖 (水運、陸運)、本省計岸、本省行鹽道里表、湖北八州計岸、八州縣行鹽道里表、云南二府一州邊岸、二府一州邊岸行鹽道里表、貴州省邊岸,貴州省行鹽道里表、濟楚、官運、水利(官運船行);卷16至卷19為 “引票”,包括頒引 (引式)、配引表(歷年增引、計口初額)、積引 (改配代銷、歸丁積引)、各票(票式、包斤、由單);卷20至卷26為 “征榷”,包括井課(鍋、灶)、引稅(紙、朱、力、截)、羨余、榷額統表、納解、歸丁、積欠、票厘 (引厘)、商捐 (商籍)、經費;卷27至卷31為 “職官”,包括鹽官表(秦至清)、公廨、局卡(鹽倉); 卷32至卷34為 “緝私”包括編甲、關隘(截驗所、書巡、駁船)、各岸緝私;卷35至卷38為 “禁令”,包括吏部考成(則例)、戶部鹽法(則例)、兵部綠營處分例 (中樞政考)、刑部律例;卷39至卷40為 “紀遺”,包括紀事上、紀事下 (外紀)。
四川省自戰國時期就開始了井鹽生產,但是直到清光緒年間才纂修鹽法志。《四川鹽法志》作為記錄四川鹽務的第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鹽法志。收集的內容廣泛,史料豐富,圖說詳明,據統計,纂修時征引書目達128種,較全面地反映了四川井鹽生產由秦至清的歷史沿革,重點記錄了清代四川井鹽生產的鹽政、鹽法和鹽務史實。因此《四川鹽法志》不僅是研究四川井鹽業的珍貴書籍,而且是研究以四川井鹽業為代表的中國鹽業經濟史和科技史的重要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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