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草書》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東漢趙壹(字元叔)著。其文意在指責草書,從三個方面加以非難。其一,從其起源上指責,謂其“上非天象所垂,下非河洛所吐,中非圣人所造”,認為簡便易捷的草書,“非圣人之業”。他對草書在書法史上的客觀地位,刪繁就簡的發展過程大不以為然,斥之曰:“務取易為易知,非常儀也”。他恪守儒家關于文字起源的傳說,以儒家經典為最高標準,批判草書。其文源起:“余郡士有梁孔達、姜孟潁,皆當世之彥哲也,然慕張生之草書過于希孔、顏焉”。他不滿意梁、姜二位,他們競學張生(張芝)草書,廢棄孔(孔子)、顏(顏回)儒學,簡直是大逆不道。痛斥曰:“懼其背經而趨俗,此非所以弘道興世也”,由此而發,成為論文,意在鞭撻。其文極力弘揚儒家經典至高無上,草書乃雕蟲小技,不可仿效。其二,他對追時尚學草書提出異議。文中簡述了草書產生及應用的客觀情況,然而追時尚者違背了這些,而直取杜度、崔瑗(東漢著名書家,章草始祖)而“皆廢蒼頡(傳為遠古造字者)、史籀(傳為古籀、大篆的創始者)”是“龜龍所見”,脫離了實用的目的,一味求其法,這簡直是效顰之丑,學步失節。他認為杜、崔、張芝是超人之才,他們“博學余暇,游手于斯”,后學者我才而專事摹擬,終難得其法。他認為“草本易而速,今反難而遲”,這種摹擬方法“失指多矣”。其三,即結論——否定草書。他認為學草書是“伎藝之細者耳”,即雕蟲小技,因此習草者則“志小者必忽大”。他認為學草書“鄉邑不以此較能,朝廷不以此科吏,博士不以此講試,四科不以此求備,征聘不問此意,考績不課此字。善既不達于政,而拙無損于治。”這對于入仕并無效用,不必浪費這個光陰。由此可見,趙壹的書法審美大有局限,失之偏頗。其立場極為保守。幸而他的這種書法觀沒有被發揚光大,也沒有能夠阻止書法藝術的發展。
《非草書》一文不足千字,為一家之言。但尚有可取之處,可謂最早的書論之一,對后世有一定借鑒作用。對書法史可為佐證。他強調書法家的氣質、稟性、學問、修養、表現個性、不趨前人等等,還是可取的。此文于《法書要錄》、《書苑菁華》皆有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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