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臺》簡介|介紹|概況
《詩經·邶風》篇名。《毛詩序》說:“《新臺》,刺衛宣公也。納伋之妻,作新臺于河上而要之,國人惡之而作是詩也。”宋王質《詩總聞》:“新臺當是地名。尋詩當是此地之人娶妻不如始言,故下有不悅之辭,本求燕婉乃得惡疾者,為可恨也。夫不悅其妻則以惡疾詆之,此夫必淫泆,婦必高潔。……《春秋傳》所載宣公之事雖有,而恐非此詩。”清姚際恒《詩經通論》:“籧篨、戚施,借以丑詆宣公。《國語》謂‘籧篨不能俯,戚施不能仰’,是也。解者當知其為借意,不可實泥宣公身上求解。”近人吳闿生《詩義會通》:“又案:歐公文學大家,其較毛、鄭多通達之見。獨此詩以籧篨戚施為‘國人惡宣公之淫,多仰面視之,又俯而不欲視’,迂曲難通,不如舊說遠甚。至謂一人之身豈容兼此二疾,則不知詩人疾惡之詞,特以形容其丑耳,固非必真有是疾,不可以辭害義也。”今人高亨《詩經今注》:“衛宣公給他的兒子伋娶齊國之女,為了迎娶新娘,在經過的黃河邊上筑了一座新臺。衛宣公見新娘很美,就把她截下,占為己有,這就是宣姜。衛人作此詩諷刺衛宣公。這是《毛詩序》的說法,也講得通。但詩意只是寫一個女子想嫁一個美男子,而卻配了一個丑丈夫。”藍菊蓀《詩經國風今譯》:“我仔細揣摩原詩,倒好象是一位婦人遭了媒婆的欺騙,所嫁非人,因而發出的怨詞。”《毛詩序》不誤。該詩三章,一、二章前二句均以美好的景物起興,用以反襯第四句所譏諷的事物,對比鮮明;第三章,用比喻進行諷刺,嘻笑怒罵,既形象且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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