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鐵臼*》簡介|鑒賞
志怪小說。見北齊顏之推撰《冤魂志》(又稱《還魂志》)。
這是一篇揭露封建家庭制度罪惡的小說。作者顏之推篤信釋教,其作《冤魂志》,本意乃宣傳佛家報應思想。然而形象往往大于思維, 《徐鐵臼》一篇給人的印象是揭露、譴責有余,說教的意味卻微乎其微。作者通過描寫陳氏的惡行,暴露了封建家庭的殘酷。陳氏是徐甲的續妻,按照封建宗法制度,家庭由嫡長子繼承。陳氏后娶,其子為次子,不得繼承,因而她極恨徐甲前妻之子徐鐵臼。一進徐家門,陳氏便視鐵臼為眼中釘,要“志滅鐵臼”。后產一男,乃“生而咒之曰: ‘汝若不除鐵臼,非吾子也’。因名之鐵杵,欲以杵搗鐵臼也。”其惡毒之用心,暴露無遺。陳氏不僅心毒,而且手狠。為突出鐵臼死魂之冤,作者以極大的義憤描寫了陳氏的暴行: “于是捶打鐵臼,備諸苦毒,饑不給食,寒不加絮。……恣意行其暴酷,鐵臼竟以凍餓被杖而死。時年十六。”一個失去親娘的孩子,竟遭此虐待、殘害,讀之令人痛煞。至此,陳氏及其可恨的家庭、罪惡的社會,令人切齒不已,憤怒之極。陳氏本人既是封建社會的產物,又是宗法制度的代表。她所置身的時代,她本人所處的家庭地位,以及她那母老虎般的惡婦性格,決定她必然要不擇手段地消除障礙,為自己的利益拼搶、爭奪,而失依去靠的鐵臼,無可避免地要橫遭戕殺了。
在封建社會的嚴酷現實中,象鐵臼這樣生母早逝,父親軟弱,以至被后母折磨致死的孩子,何止千萬。這些冤死者的靈魂,唯有飲恨九泉,遺悲千古。而作者卻利用浪漫主義的志怪手法,寫了鬼魂伸冤報仇的故事。
鐵臼的鬼魂,由一個倍受摧殘的孩子一變而為復仇的勇士,他帶著強烈的復仇精神,以滿腔的怨憤控訴了陳氏的罪行,表明了自己的決心: “我……實無片罪,橫見殘害。我母訴怨于天,今得天曹符來取鐵杵,當令鐵杵疾病,與我遭苦時同。將去自有期日,我今停此待之。”鐵臼的鬼魂如今要一報還一報,要志滅鐵杵,以絕陳氏日后依靠。他不僅詛咒陳氏母子,而且晝夜潛藏在屋宅內外,或斷棟,或焚屋,或痛打鐵杵,且日日罵詈,令陳氏全家一刻不得安寧。可見他報仇堅決、徹底,毫不心慈手軟。陳氏嘗“跪謝搏頰,為設祭奠。鬼云:‘不須如此。餓我令死,豈是一餐所能酬謝!’”其義正辭嚴,不容駁反。直至鐵杵“月余而死,鬼便寂然無聞。”鐵臼的一系列復仇之舉雖然激烈,但并不令人感覺過分。鐵臼生前受盡折磨,不幸夭折,如其歌所云: “桃李花,嚴霜落奈何!桃李子,嚴霜落早已!”令人痛惜憐憫不已;而陳氏所為,乃罪不容誅,故鬼魂的復仇令人特感痛快、解氣:為虐之人,罪有應得!
作者寫鬼魂復仇之舉,志怪手法運用得十分純熟。如寫鐵臼“亡后旬余,鬼忽還家,登陳床曰: ‘我,鐵臼也,實無片罪,橫見殘害。……聲如生時,家人賓客不見其形,皆聞其語。于是桓在屋梁上住。”又“陳夜中竊語道之。鬼厲聲曰: ‘何敢道我?今當斷汝屋棟。’便聞鋸聲,屑亦隨落;拉然有響,如棟實崩。舉家走出,炳燭照之,亦了無異。鬼又罵鐵杵曰: ‘汝既殺我,安坐宅上,以為快也?當燒汝屋。’既見火燃,煙焰大猛,內外狼狽,俄而自滅, 茅茨儼然,不見虧損。”以上描述,亦寫出鐵臼的復仇方式:即制造一種恐怖環境。鬼魂若隱若現,時出時沒,聞其聲而不見其形,而終日作祟不止,令其家戰戰兢兢,恐懼萬端,內外狼狽,防不勝防,惶惶然不可終日。鐵臼就是用這種手段從精神上折磨陳氏母子,終使鐵杵“鬼至便病,體痛腹大,上氣妨食。……月余而死。”應當指出,不僅鐵臼是封建宗法制度的犧牲品,鐵杵也是個無辜的殉葬品。鐵杵乃六歲童子,少不更事,即遭不幸,這筆賬當然要算在陳氏及其所代表的封建家庭制度上。
顏之推嘗云: “好殺之人,臨死報驗,子孫殃禍,其數甚多”(《顏氏家訓·歸心》)。《徐鐵臼》一篇,宣傳生前作孽必遭惡報,其用意當在佛氏之說。然作者憎愛分明,以小說形式懲罰惡行,同情無辜,具有較強的揭露、批判作用,故此篇不失為一篇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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