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學說·人治
儒家的政治主張。人治的出發點是統治者或執政者個人的素質決定國家政治的好壞,因此強調統治者或執政者個人的道德修養與示范作用。孔子甚至將 “政治” 之 “政” 解釋為 “正身” 之 “正”: “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 又說: “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孟子說: “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后代儒家將 “修身齊家”作為 “治國平天下” 的前提,就是孔孟 “人治”思想的體現。在這種思想影響下,古代中國人公認的好帝王就是堯、舜、禹、湯、文王那樣 “德合天地”、“以身作則” 的圣人,而 “尚賢”則是傳統政治的基本觀念。“人治”與 “法治”相對,簡單地說,“人治”突出個體道德人格的感召作用,寄政治希望于賢明仁慈的君主; “法治”則迷信嚴刑峻法的震懾作用,寄政治希望于剛毅獨斷的君主。“人治” 要靠清官,“法治” 要靠酷吏,在傳統社會中,人們更傾向于前者。現代中國人多有一種誤解,以為儒家主張“人治”就是不要法律,而任憑個人的意志來決定政治。其實,中國每一個朝代都有自己的法律和執法機構,儒家強調 “人治”,并非不要法治,而是強調執法者個人應該具備良好的道德素質,這就是所謂 “賢人政治”。在現代中國,即使以提倡科學和民主著稱的自由主義學者如胡適等人,也曾提出 “好人政府” 的主張,這實際上就是儒家 “賢人政治”的的翻版。事實上,直到今天,“人治”觀念在中國人心中依然很有市場,原因就在于,許多現實問題并不由法律,而是由執法者來決定: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這樣法那樣法,最終還是必須由人來執行。也就是說,在實際的運作中,是執法者個人的素質,與法律本身同時起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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