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簡介|鑒賞
短篇小說。飲椒著。載《小說林》第二期,清光緒丁未年(1907)二月出版。
《地方自治》寫的是在那拖泥帶水的黃梅天氣,人力車拉來了一位金鏡革履的豪客。驀地一聲吆喝,車便徐徐停下。豪客轉身欲去,車夫趕緊上前討取車資。才接得兩枚銅圓,正說著路遠錢少的話語,只聽一連串的“胡說”“放屁”“混賬”聲中夾雜著“辣豁辣豁”的兩響,車夫的臉頓時成了那黃熟的梅子。隨要送往新裁判所,恰有蒼顏白發的老者解紛排難,打抱不平,豪客本相畢露,便一同請了。途中又借得警察威風,即堂皇走進閑人莫入,地方自治的新裁判所。所長墨鏡遮眼,面南而坐;豪客滔滔不絕,假話真說。于是,未知始末的警察記一大功,恃勢欺人的豪客車馬回府,很有凱旋的意思;而執言仗義的老者與受辱遭侮的車夫,卻在莫名其妙的訓斥下被判管押兩禮拜,直入無告的境地。
《地方自治》通過平常如人力車夫的這般遭遇,生動而深刻地反映了所謂預備立憲時代地方自治的新裁判所,無非是一個換湯不換藥,新瓶裝陳酒,招牌雖易,門庭未改的傀儡而已。極盡趨炎附勢,阿諛奉迎之能,依然是其本分;肆力欺壓凌辱,設計陷害之事,仍舊是其內行。所有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生拉硬扯,強詞奪理的表演,還是昔日里司空見慣的家常功底。如此背景之下,有豪客就很可以趾高氣揚,先發制人,狐借虎威,弄虛作假;而警察便亦能夠沆瀣一氣,狼狽為奸,冠冕堂皇,沽名釣譽。只可憐這車夫是魄飛魂散,懦弱無援,啞然失語,不知所措;也可嘆那老者卻空懷熱忱,無處理論,一言不發,默然以許。這樣的地方自治,究竟于國何益?這樣的新裁判所,究竟于民何利?到底門外階下的人群里還涌動著一種特別的聲音,看客觀眾的心目中尚自存著一番正義的公論。只是這沉默中的質問與抗議的最終爆發,或須有待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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