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公作省試知舉,得東坡之文驚喜,欲取為第一人,又疑其是門人曾子固之文,恐招物議,抑為第二。坡來謝,歐陽問坡所作《刑賞忠厚之至論》有“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此見何書。坡曰:“事在《三國志·孔融傳》注。”歐退而閱之,無有。他日再問坡,坡云:“曹操滅袁紹,以袁熙妻賜子丕。孔融曰:‘昔武王伐紂,以妲己賜周公。’操驚問何經(jīng)見,融曰:‘以今日之事觀之,意其如此。’堯、皋陶之事,某亦意其如此。”歐退而大驚曰:“此人可謂善讀書,善用書,他日文章必獨步天下。” ○宋·楊萬里《誠齋詩話》
[述要] 歐陽修主持禮部試,看到蘇軾(號東坡居士)《刑賞忠厚之至論》驚喜萬分,想取他為第一名,但懷疑是自己的學(xué)生曾鞏(字子固)所寫,怕引起非議而抑為第二。發(fā)榜后,歐陽問蘇,文中“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出于何書。蘇答道:“事在《三國志·孔融傳》注。”歐陽查閱后,并無此記載。再問蘇,蘇說:“曹操滅袁紹后,把袁熙之妻賜給其子曹丕。孔融說:‘昔武王伐紂,把妲己賜給周公。’曹操驚奇地問哪本經(jīng)書中有此記載,孔融說:‘拿今日之事看,想來就是這樣吧。’堯、皋陶之事,想必也是如此吧。”歐陽聽后大為驚奇,說:“此人可謂善讀書,善用書,他日文章必獨步天下。”
[按語] 宋陸游《老學(xué)庵筆記》卷八、宋葉夢得《石林燕語》卷八記此事稍異。又《禮記·文王世子》云:“獄成,有司讞(議刑)于公,其死罪,則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則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對,出走,致刑于甸人。”(主公田之人稱甸人)此為蘇軾所本,特應(yīng)試時誤記周公、有司為堯、皋陶,致引出這段文壇趣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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