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學·音樂·《第二小提琴協奏曲》
巴托克作于1937—1938年。是應小提琴家塞凱伊、佐爾丹之約而作,1939年由荷蘭音樂廳樂隊協奏首演于阿姆斯特丹。這部協奏曲,以其手法與結構的新穎簡練、感情的充沛以及強烈的民族氣息,成為世界小提琴曲中難得的杰作。在風格上,這部作品也成為從前期那種狂暴性和復雜性向結構嚴謹、和聲清晰,音樂語言易懂以及“溫暖的旋律”轉化的轉折點,雖然表面上是傳統的三樂章協奏曲,作者卻依據民間音樂變奏特點及本人對主題變奏和改形的偏愛,將它寫成了一部獨特的變奏曲。三個樂章是: 不過分的快板,平靜的行板,很快的快板。第一、三樂章從主題材料,曲式結構到調中心音等存在著一種大規模的變奏關系,雖然性格特征各不相同。第二樂章由多調式的主題和六個變奏組成。這樣,整部作品是一個對稱的大型“拱型結構”。著名的第一樂章副部主題是用十二音寫的,但與勛伯格的十二音體系截然不同,突出的一點是具有明確的調中心。在多聲處理手法上,各種模仿卡農,雙重調性,復合和弦,塊狀和弦等的應用均極為有效。這部協奏曲,是巴托克把生動的民間音樂,嚴謹的古典傳統,新穎的現代技巧完美融合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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