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范疇·陰陽
關于宇宙對立統一及思維法則的哲學范疇。陰陽是古人對宇宙萬物兩種相反相成的性質的一種抽象,一般認為,這一觀念最早產生于對天象的觀察,都與日照有關,向日為陽,背日為陰。推而廣之,凡宇宙間兩兩對立的事物及其性質,如天地、高下、大小、長短、剛柔、雄雌等等,都可歸結為陰陽這兩大對立統一的范疇。但據法國人類學家列維—斯特勞斯的研究,這種二元對立的觀念是初民特有的思維邏輯。初民在觀察宇宙并形成概念時,總是兩兩對應的,如有“生” 就有 “熟”,有 “大” 就有“小”,有“美” 就有 “丑”,有“雄” 就有 “雌”,有 “君” 就有“臣” 等。推而廣之,人類對宇宙萬物性質的概括,在最初并不是多元的,而是二元的。中國先哲便拈出 “陰陽” 二字,來表示萬物兩兩對應、相反相成的對立統一,即老子所謂 “萬物負陰而抱陽”,《易傳》所謂 “一陰一陽之謂道”。一部 《易經》,就是講“陰陽” 變化的數理和哲理。其基本思路是,陰陽交感而生宇宙萬物,宇宙萬物是陰陽的對立統一。這種思路便形成了中國古人的思維定式,宇宙、自然、社會、人生,甚至醫學上對疾病的認識,無一不與 “陰陽” 掛鉤。當西方的辯證思維引進中國后,中國人驚喜地發現,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傳統的 “陰陽” 哲學原來與辯證法所講的對立統一法則不謀而合。于是,現代學者討論學術或社會問題,一如古人言必分陰陽一樣,事事都喜歡搞個二分法,如哲學上的唯物論與唯心論,文學上的現實主義與形式主義,道德上的保守與開放,政治上的革命與反動等,似乎宇宙萬物或社會現象總是這樣成雙成對地出現,甚至斷言“非此即彼”,將豐富多彩的宇宙人生和多元的文化現象納入一種非常簡單的模式。事實上,中國人的線性思維就是這樣形成的。盡管這種二元對立的思維法則經常是符合常識的,但卻是一種非常初級的思維法則,正如一加一等于二一樣,在常識范圍內肯定是正確的,但放在系統論中,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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