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儒家學說·儒釋道的交會與融通
從魏晉迨至隋唐,儒學雖仍被立為官學,可是已失去其在思想界的獨尊地位。儒學與佛教、道家競長爭高,從佛道兩家吸收思想材料來豐富自身,成為這一時期儒學發展的新特點。
魏文帝以后,“九品中正”制代替了漢代的經術取士制度,經學不再成為獵取功名的工具,讀經的儒生大為減少。不過,經學的傳統并沒有中斷,仍有一些學者以治經為業,并出現了一些經學大師。首先站出來向鄭學挑戰的經學大師是王肅(195~256)。王肅據說是伏生的 十七傳弟子,治過今文經學;他又是古文經大師馬融的學生,是一位兼通古、今文的經學家。他試圖打破鄭學的一統天下。他雖反對鄭學,但走的治學路子同鄭玄倒是一致的,也是雜糅今、古文經兩派的學說,尋求統一的經學。不過,凡鄭學主古文經學的地方,他都改從今文經;凡鄭學主今文經的地方,他都改從古文經,以這種辦法推倒鄭學,樹立自己的權威。他還編造《孔子家語》和《孔叢子》,假托孔子的名義攻擊鄭學。在魏正元(254~256)年間,王學尚不能替代鄭學;到司馬氏掌權,身為晉武帝的外祖父的王肅有了政治力量為靠山,終于壓倒鄭學。到東晉時期,鄭學復興,再次超過王學。在魏晉時期,鄭學與王學之爭取代了今、古文經學之爭,成為經學發展的主要內容。但王、鄭之學的爭論并不是魏晉時期經學的全部內容。在這兩派之外,還涌現出王弼的《周易注》和《周易略例》、何晏的《論語注》、杜預的《左傳注》、范寧的《谷梁傳集解》以及梅賾呈出的偽傳古文《尚書》等一批有影響的經學著作。
南北朝時期經學分為南學和北學兩派。南學受玄學影響較大,重文辭不重經術;北學受玄學影響小,拒斥老莊,學風樸實。無論是南學還是北學都倡導義疏,這與以明經為主的漢代經學大相徑庭。
唐代結束漢以后幾百年的割據局面,重新建立“大一統”的封建帝國。中國封建社會發展到鼎盛時期。這時,統治者又開始扶植經學,以顯示其文治武功。唐高祖李淵即位不久便下詔置州、縣、鄉之學,立周公、孔子之廟,令歐陽詢撰《藝文類聚》,整理經學文獻。唐太宗李世民更尊崇經學,先后開文學館、弘文館,優選學界名士。他任用杜如晦、房玄齡、虞世南、褚亮、姚思廉、李玄道、蔡允恭、薛元敬、顏相時、蘇勖、于志寧、蘇世長、薛收、李守素、陸德明、孔穎達、蓋文達、許敬宗為十八學士,令他們分班輪流講述經義,議論朝政。貞觀二年(628),設國子監祭酒博士,祭孔子、顏淵,并開始開科取士。治經學再次成為進身之階。于是儒生趨之若鶩,使一度冷清的經學再次繁榮起來。據記載,當時攻讀儒經的學生有8 000余人。
從南北朝遺留下來的經學有南學與北學之分,而且章句繁雜,諸說紛紜,這不利于科舉取士。要使科舉順利進行,必須有統一的經學讀本。于是,唐太宗詔國子監祭酒孔穎達等編纂、注疏《五經正義》作為標準經學教科書。高宗永徽四年(654),《五經正義》編成,頒行全國。其中有《毛詩正義》40卷,毛亨傳、鄭玄箋;《尚書正義》20卷,偽孔安國傳;《周易正義》16卷,王弼、韓康伯注;《禮記正義》70卷,鄭玄注;《春秋正義》36卷,杜預集解。在這五經中,古文經學仍占居優勢。欽定的《五經正義》把眾說紛紜的經義統一起來,為明經取士帶來了便利,使廣大儒生有所遵循,但也窒息了儒學的生命力。士子們為科舉而讀經,甘心墨守成規,不愿也不敢標立新說。這樣,使經學再也沒有進一步發展的余地了,變成了禁錮思想的桎梏。
實際上,從魏晉到隋唐,正統的經學家們只知抱殘守缺,對于儒家思想的發展并沒有什么推動。真正對儒學發展有貢獻的倒是那些非正統的、敢于從道家或佛教汲取思想營養的學者。
魏晉時期玄學大盛,成為思想界的主流。玄學家以《老》、《莊》、《易》為三玄,當然不能完全歸結為儒家。不過,大多數玄學家的確致力于援道家思想入儒,試圖以道家的道論代替漢代經學的天論,探索挽救儒學危機的出路。他們厭惡經學的繁瑣學風,然而并未失掉研習儒學的興趣。首開玄學風氣的何晏注過《論語》,貴無派的代表王弼注過《周易》。他們雖然兼治儒道兩家之學,重心卻是向儒家傾斜的。名教與自然的關系問題始終是玄學家關注和討論的中心問題。名教是指儒家倡導的道德規范,而自然則是指道家的本體論思想。大多數玄學家們都認為二者可以結合起來,試圖把儒家倡導的道德規范建立在道家本體論思想的基礎上。
王弼(226~249)認為,名教出于自然,道家以無為本的自然之論可以成為名教的理論基礎。他指出,漢代經學之所以失掉范圍人心的效力,根本原因在于片面提倡仁義等具體的倫理規范,只在細微末節上作文章,沒有從根本上下工夫。這樣作的結果使儒學流于形式,“崇仁義,愈致斯偽。”一些無恥之徒甚至利用名教弄虛作假,圖謀虛名,冒充賢良,這就不能不敗壞儒學的名聲。王弼認為,名教只是枝節性的東西,要使名教真正發揮作用,就不能就事論事,而必須從根本上入手加固信仰的根基。他認為名教的根基就是道家常說的“自然”或者“無”。“自然者,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也。”(《老子 · 二十五章注》)“自然”或“無”才是道德規范的形而上學依據,圣人正是從此出發才“立名分以定尊卑”,制定出以“三綱五常”為基本內容的名教來。在他看來,名教是“末”,自然才是“本”。名教本于自然,出于自然。他要求人們從哲學上把握本體,提高維護名教的自覺性,從而解決對儒學的“信仰危機”。王弼以哲學的方式論證名教的永恒性、必然性,同以神學的方式論證名教的永恒性和必然性的漢代經學相比,自然要高明得多。
王弼還把儒家的尊君原則同道家的無為原則結合起來,提出執一統眾的思想。他認為統轄、主宰萬物的本體不是“眾”,而是“寡”,不是“多”,而是“一”。“夫眾不能治眾,治眾者至寡也。”“夫少者,多之所專也。寡者,眾之所宗也。”(《周易略例 · 明象》)他指出,這種以寡治眾或從一治多的觀點,既見于《周易》,又見于《老子》。他在《老子· 十 一章注》中寫道:“轂所以能經三十輻者無也,以其無能受物之故,故能寡統眾也。”車轱轤的三十根幅條之所以能形成一個整體,是因為轱轤中間的軸眼(無)在起作用。既然以寡治眾是世界萬物的普遍規律,當然也就應當成為治理國家的最高原則了。在王弼看來,以寡治眾是儒、道兩家的共同見解,但對這一思想的闡發,儒家比道家深刻。他在注釋《論語》中“一以貫之”時說:“貫猶統也。……譬猶以君御民,執一統眾之道也。”(《論語釋疑》)他認為孔子的“執一統眾”的思想充分體現出無為的原則,可見孔子對無為的理解比老子更透徹:“圣人體無,無又不可言必及有。老莊未免于有,恒訓其所不足。”(《世說新語 · 文學篇》)這里的圣人是指孔子。王弼認為孔子的“一以貫之、執一統眾”的思想實則是主張按照無為的原則辦事,完全建立在“以無為本”的本體論基礎之上。只是孔子并不像老莊那樣總是把“無”掛在嘴上。這種“孔勝于老”的看法在玄學家中相當流行。南齊周颙在《重答張長史書》中說:“王、何舊說,皆云老不及圣。”(《弘明集》卷六)王弼等人為孔子披上玄學家的外衣,把道家思想納入到儒家思想的軌道。他們的“以寡治眾”、“執一統眾”等思想是對漢儒“春秋大一統”觀念的繼承和發展,也是一種維護皇帝權威的理論設計。
西晉玄學家郭象(252~312)比王弼更傾向于儒家。針對玄學思潮中“非湯武而簿周孔,越名教而任自然”的非儒傾向,他提出“名教即自然”的思想。莊子心目中的“神人”本來是離遠俗務、超脫現實的理想人格,而郭象在《莊子·逍遙游注》中卻把“神人”同儒家推崇的“圣人”劃上了等號:“夫神人者,即今所謂圣人也。”他強調,精神上的超脫同世俗生活并不矛盾,二者完全可以統一起來。“夫圣人雖在廟堂之上,然其心無異于山林之中,世豈識之哉?徒見其戴黃屋、佩玉璽,便謂足以纓紱其心矣;見其歷山川、同民事,便謂足以憔悴其神矣。豈知至至者之不虧哉?”(《莊子·逍遙游注》)郭象發明的“精神超脫”法把莊子的逍遙哲學同講究經世致用的儒家入世哲學熔為一爐了。他認為名教與自然沒有任何矛盾,二者的統一構成了世界的和諧:“人之生也,形雖七尺而五常必具,故區區之身乃舉天地以奉之。故天地萬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無也。”(《大宗師注》)人不能沒有自然之軀,也不能不接受綱常名教的規范。他主張尊卑、貴賤、君臣、上下各守其位。“各安其分,則大小俱足矣。”(《秋水注》)他要求人們恪守“內圣外王”之道,以超世的態度入世。郭象把道、儒兩家的對立傾向化解了,把曠達任誕的玄學引向儒家的實踐哲學,為儒學在沉淪中崛起作了理論準備。
佛教是儒、道兩家之外的又一大的思想流派。佛教自東漢末年傳入中國,經過幾百年的傳播和發展,到隋唐時期已成為與儒、道鼎足而立的意識形態。在隋唐時期,儒學要求得自身的發展,一方面要應付來自道家的挑戰,另一方面又要應付來自佛教的挑戰。如何吸收佛教的思想資料、思維方式以推進儒學的發展成為這一時期思想家的主要任務。顏之推、柳宗元、劉禹錫、韓愈、李翱等人在這方面都作出過貢獻。
顏之推(531~594)是一位精研儒學的學者,著有《顏氏家訓》,主張以儒家的忠孝道德原則和倫理綱常“整齊門內,提撕子孫”。他很受后儒的尊崇,素有“古今家訓,以此為祖”之說。他治儒學,但并不排斥佛教,是最早倡導佛儒合流的思想家之一。他對佛、儒兩家作了比較,得出的結論是:“內外兩教,本為一體,漸積為異,深淺不同。”他認為佛教為漸、為淺,儒學為積(同極)、為深,其傾向于儒自不待言。但他強調佛、儒都有助于人們道德觀念的培養,引導人們棄惡揚善,有補于世風淳化。他不贊成以儒排佛的作法,為佛教辯護說:“善惡之行,禍福所歸,九流百氏皆同此論,豈獨釋典為虛妄乎?”他指出,儒家講的仁、義、禮、智、信等“五常”,同佛教講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飲酒、不妄語等“五戒”,都有勸善止暴的作用,以此說明融佛入儒的可能性。
顏之推只是從表層去尋找佛、儒兩家的共同點,真正深入佛教堂奧的還得算中唐時期的柳宗元(773~819)和劉禹錫(772~842)。他們出佛入儒、浸潤其中多年,力求在哲理層面上把兩家融會貫通。有些儒家學者抓住佛教主張出家、毀棄人倫這一點全盤否定佛教的學術價值,柳宗元卻不以為然。他批評這些人目光短淺,“忿其外而遺其中,是知石而不知韞玉也。”(《送僧浩初序》)柳宗元指出:“浮圖誠有不可斥者,往往與《易》、《論語》合。……吾之所取者與《易》、《論語》合,雖圣人復生,不可得而斥也。”(同上)顯然,他是從儒家的立場出發去琢取佛教中的“韞玉”的。他主張“真乘法印,與儒典并用”,“悉取向之所以異者,通而同之,搜擇融液,與道大適。”劉禹錫也很贊成柳宗元的主張,認為佛教有益于教化,可以“革盜心于冥昧之間,泯受緣于死生之際,陰助教化,總持人天”,對于儒學是一種必要的補充。
柳宗元、劉禹錫心目中的“韞玉”是指佛教那種有無統一的辯證思維方法。他們認為,吸收這種辯證思維的理論成果,可以增強儒學的理論性,把儒家倫理提到世界觀的高度。劉禹錫和柳宗元發現,自漢以來的儒學有一個缺陷,那就是教條講得多,抽象的哲理談得少,缺乏思辨色彩,思辨性很強的佛教對于儒學的哲理化是有借鑒意義的。他們在這方面作了一些初步探索。劉禹錫把佛教“緣起性空”說加以改造,以有釋空,找到了把佛教出世哲學納入儒家入世哲學的轉折點。他對佛教“空”的觀念表示一定程度的認同:“上士介空而離相,中士著空而嫉有,不因相何以示覺,不由有何以悟無?”(《牛頭山祝融大師新塔記》)那么,“空”的哲學含義是什么呢? 劉禹錫的解釋是:“空者,形之希微者也。為體也不妨乎物,而為用者恒資乎有,必依于物而后形焉。”(《天論》)就是說空并不等于虛無,空本身就是有與無的統一,并不排斥有。這樣,他便接過佛教“空”的觀念,注入儒家崇有的內容。柳宗元對劉禹錫的觀點表示贊成,他在《答劉禹錫天論書》中寫道:“所謂無形為無常者,甚善。”劉禹錫、柳宗元的“空”觀啟迪了宋代理學家張載,他進而提出“太虛即氣”的理論。
韓愈(768~824)、李翱(772~841)與柳宗元、劉禹錫不同,他們不信奉佛教,都是激烈的排佛者。韓愈因上書諫阻唐憲宗把陜西鳳翔法門寺收藏的“佛骨”迎到宮中供養,險些掉了腦袋。但他們一面排佛,一面也在從事援佛入儒的探索。韓愈模仿佛教的法統,編制儒家道統。他把儒家的源頭追溯到堯,聲稱“堯以之傳之舜,舜以之傳之禹,禹以之傳之湯,湯以之傳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傳之孔子,孔子傳之孟軻,軻之死,不得其傳焉。”(《原道》)他以儒家的道統對抗佛教的法統,說明儒家在華夏當居正宗地位,并以道統的繼承人自詡。韓愈還借鑒佛教解釋名相、范疇的研究方法,對儒家的思想體系加以概括和提煉。他說:“仁與義為定名,道與德為虛位。”(同上)意思是說,“道”與“德”是各家各派都經常使用的范疇,而仁與義則是儒家賦予“道德”范疇的特定內涵。因此,仁與義可以看作儒家思想體系的核心。韓愈由于采用了佛教的研究方法,他對儒家基本觀念的闡發比起漢儒來要深刻得多。他的儒學思想哲理性很強,不是那種借天的名義所進行的粗俗的神學說教。
韓愈的學生李翱借鑒禪宗的佛性論和修養方法,改造并發展了儒家的心性學說,寫出《復性書》上、中、下三篇。他參照佛教凈、染之分的模式,提出性善情惡說。他認為:“人之所以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喜、怒、哀、懼、愛、惡、欲,皆情之所為也,情既昏,性斯匿矣。”(《復性書》)按照他的說法,每個人的品性都是善的,只是由于受到情欲的干擾,使人的品性不能得以擴充,才使人顯出圣、凡的人格差別。他把人的情欲比作使河水變得混濁的泥沙,比作籠罩火焰的濃煙,認為沙不渾,水自清,煙不郁,火自明,情不作,性自善。要恢復人們本來的善性,就必須作到忘情。只有這樣,才能進入“弗思弗慮”、“滅情復性”、“心寂不動”的精神境界,成就超凡入圣的理想人格。李翱滅情復性的理論同禪宗的“見性成佛”并沒有多少區別,只不過是把佛教倡導的“成佛”改為儒家倡導的“成圣”。李翱援佛入儒,因襲的跡象太過明顯,并不太成功。但他以佛性印證心性,把儒家道德觀念提到最高信仰的程度,畢竟開了宋明理學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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