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地然后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物穉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茍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后享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有無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有天地然后有萬物,有萬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婦,有夫婦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于外者必反于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注釋〕 天地:這里也指乾、坤兩卦。 盈:充盈、充滿。 受:繼也。 蒙:幼小的樣子。 穉(zhì):同“稚”,物之小者,幼稚的事物。 比:依附,輔佐,順從。 畜:積蓄。指輔佐長上者得俸祿而有積蓄。 此句說人處于逆境就努力爭取他人的理解和幫助。 豫:同“愉”。 噬(shì):咬。嗑(hé):同“合”。噬嗑:口中咬有食物。 賁(bì):精美的裝飾。 麗:依附。 錯:通作措,措施、實施。 遯(dùn):退避。 乖:背離。 睽(kuí):背離,違背。 蹇(jiǎn):跛,困苦。 益:這里指水不斷增加。決:河流決口。 夬(kuài):決。 姤:音ɡòu。 井道:指井壁、井底。革:變更,這里指疏井,去除沉積之物。 器:指鼎,政權的象征物。 說:通“悅”。
〔鑒賞〕 《序卦》一篇解釋《易經》六十四卦的排列順序,產生的年代不晚于西漢初年,因為《淮南子·繆稱訓》引用了《序卦》中的話。自殷、周起,在后來的數千年中,《周易》六十四卦的排列次序出現了許多版本,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易經》,其卦序就同現在的通行本不同。但是,今本卦序至遲到戰國晚期已為社會和學術界普遍接受,成為主要的排列方式,所以《序卦》以它為依據,尋求相鄰兩卦在意義上的聯系。
今本六十四卦的排列原則是以符號的聯系為主,以意義之間的聯系為輔。全部六十四卦是嚴格地按照對立卦的概念、以二卦為一組排列起來的。對立卦有三種形態:一,是倒爻對立卦,又名綜卦,即縱向比較,一卦的卦象與另一卦的卦象上下顛倒;二,是對爻對立卦,又名錯卦,即橫向比較,一卦的爻象同另一卦相對應的爻相反;三,是二卦上下二經卦(即三爻卦)相互顛倒。今本卦序的通例是按倒爻對立卦排列,也就是說把一對綜卦放在一起,如此排列的有二十八對。然而有四對對立卦各自上下顛倒過后,仍然是自身,沒有變化,它們是乾與坤、坎與離、頤與大過、中孚與小過,所以它們是以對爻對立卦的關系排列在一起的。至于一組對立卦置于何位,有些是由哲學觀念決定的,如乾坤兩卦放在第一、二位,是考慮到它們所代表的天地是宇宙的兩極、世界萬物之源;既濟、未濟兩卦放在最后兩位,是因為《周易》認為世界的發展過程不是封閉的,任何一個完成都不是發展的終結,而是新階段的開始,《周易》的最后一卦并不結束對世界和哲學的論述。
對于六十四卦的卦名和卦義的解釋,《序卦》多與《彖傳》和《象傳》相同。如根據《彖傳》和《象傳》,訟卦卦義是訴訟,《序卦》的看法也是如此;蹇卦卦名,《序卦》取《彖傳》之說,釋義為“難”,即艱難;萃卦的卦義,《彖傳》和《象傳》都理解為“聚”,《序卦》也接受了這一主張。但是,《序卦》也有一些說法同《彖傳》和《象傳》相歧異,例如《序卦》說“蒙者,蒙也,物之穉也”,把“蒙”解釋為萌、即萌芽,而《彖傳》和《象傳》都釋為蒙昧不明。又如臨卦卦義,《彖傳》、《象傳》都說有臨民眾之上而治理國家、教化百姓的意思,然而《序卦》卻解為“大”。《序卦》的不同的解釋是為了建立兩卦之間的意義聯系的需要。
貫穿《序卦》的一個根本觀念是萬事萬物、乃至整個世界都處于不斷的運動、變化、發展和轉化之中,不會停止于它的本來的狀態。所以在《序卦》中最常見的句型是“物不可以終”,如它說:“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如此等等,舉不勝舉。當然,《序卦》并不否定事物或觀念有其自身的確定性,所以它在談到每一卦的時候,首先給它一個定義,規定它的意義,確定事物的性質,但是正是事物的本性,它的內在的需要和自身發展趨勢決定了一事向另一事的轉變。如它把蒙卦卦名解為萌芽,然后指出“物穉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可見事物的變化和發展不是外部原因造成的,其動力來自其自身。正是這種變化和發展形成了事物之間和觀念之間的聯系。
關于事物變化的一般趨勢,《序卦》提出了兩種模式。一是前進式,表現了一種進步觀。它的抽象概括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進也。”這種模式最生動的具體表現是:“有天地然后有萬物,有萬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婦,有夫婦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禮義有所錯。”另一種模式是物極必反,它的表現很多,如“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這反映了《周易》最典型的思想方式。
《序卦》不是從符號的對立、而是從觀念上的聯系來看卦序,因而也就從卦序的角度說每一卦的意義。它以為每一卦在意義上都是承上啟下的,也就是說所有的對立卦排列在一起是因為它們在意義上有聯系,而且全部相鄰的二組對立卦之間在觀念上也都相關。然而,一般說來,相鄰的二組對立卦之間無論在意義上還是在符號上都沒有必然的聯系,此外,有不少對立的兩卦的先后次序并不能從邏輯上推導。因此,《序卦》把六十四卦接成環環相扣的意義鏈條是勉為其難,免不了有牽強附會之處。盡管如此,《序卦》努力探索事物之間和觀念之間的關系,努力尋求事物或觀念合乎邏輯的發展過程,力圖把《周易》六十四卦變成條理分明的思想體系,這是很有價值的理論嘗試。它促進了古人抽象思維能力和理論分析水平的提高,豐富了中國古代哲學的思想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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