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路問政。子曰:“先之勞之。”請益。曰:“無倦。”
(二)仲弓為季氏宰,問政。子曰:“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曰:“焉知賢才而舉之?”曰:“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
(三)子路曰:“衛君待子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 無所茍而已矣。”
(五)子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于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
(六)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九)子適衛,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十)子曰:“茍有用我者,朞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十一)子曰:“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誠哉是言也。”
(十二)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
(十三)子曰:“茍正其身矣,于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十五)定公問:“一言而可以興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為君難,為臣不易。’如知為君之難也,不幾乎一言而興邦乎?”曰:“一言而喪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
(十六)葉公問政。子曰:“近者說,遠者來。”
(十七)子夏為莒父宰,問政。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十九)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
(二十)子貢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行己有恥,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曰:“敢問其次。”曰:“宗族稱孝焉,鄉黨稱弟焉。”曰:“敢問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為次矣。”曰:“今之從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二十一)子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
(二十二)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二十三)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二十四)子貢問曰:“鄉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鄉人皆惡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
(二十五)子曰:“君子易事而難說也。說之不以道,不說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難事而易說也。說之雖不以道,說也;及其使人也,求備焉。”
(二十六)子曰:“君子泰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
(二十七)子曰:“剛、毅、木、訥近仁。”
(二十八)子路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謂士矣,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
(二十九)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
(三十)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注釋〕 先:引導,包含二義:一指以身作則;二指道德教化。之:指百姓。 先:引導。有司:專管具體事務的官吏。 舍:放棄,這里意為埋沒。諸:“之乎”的合音,之指賢才。 衛君:衛出公,他拒絕流亡在外的父親回國為君,由此造成內亂。 奚(xī):什么。 正名:辨正名分,言行舉止要合于名分。 迂:迂腐。 闕:同“缺”,存疑。 中:適當。 茍:茍且,馬虎。 達:通達,這里意為靈活運用。 專對:獨立地應對。 以:用。 適:前往,到。 仆:趕車。 庶:眾多,指人口眾多。 茍:如果。 朞(jī)月:一周年。朞月也寫為“期月”。 勝殘:戰勝殘暴。去殺:免去殺戮。 王者:實行德治的統治者。 世:三十年為一世。 幾:期望,此句意為不可以如此期望一句話的效果。 說:同“悅”。 莒(jǔ)父:魯國邑名,在今山東省莒縣境內。 之:到。 果:堅決。 硁硁(kēng):形容固執、淺薄。 斗:容量單位,等于十升。筲(shāo) :竹器,容一斗二升。斗筲:表示容量少。斗筲之人:才識短淺、器量狹小的人。 中行:行為合乎中庸之道的人。與:交往,交朋友。 狂:指理想、眼界高,但行為偏激的人。狷(juàn):指堅持原則、有所不為、有些保守的人。 恒:恒心。 巫醫:占卜治病的人。 二句引文見《周易·恒卦》九三爻辭,意思是:人不能長久地保持其德,不免招致恥辱。 不占:指無恒心之人不用去占卜了。 易事:指為君子辦事很容易。說:同“悅”。 器:量才使用。 泰:安詳,坦然。 木:樸實。 訥:說話遲鈍。 切切偲偲(sī):形容相互勉勵的樣子。 怡怡(yí):和睦相處。 即戎:參軍作戰。
〔鑒賞〕 本篇繼續闡述上一篇提出的仁政思想。第十六章說為政的一個目標是“近者悅,遠者來”,也是強調統治者必須以惠民政策爭取人民的真心擁護。第六、第十三章說統治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再次指明統治者在倫理道德上的表率作用是治國成敗的關鍵因素。第九章重申了孔子的富民思想。第十一章提出的“勝殘去殺”的治國目標則是上一篇表達的“無訟”的德治理想的又一表述。此外,還有些語錄進一步說明了孔子的“舉賢才”、“勤政愛民”的主張。
除了對前面已提出的思想加以具體說明的語錄以外,本篇還為仁政學說增添了一些新內容,其中值得注意的有三點:
第一,嚴厲譴責君主為所欲為的專制主義思想。第十五章記載,孔子在回答魯定公的問題時明確提出,君主權力欲膨脹,以為其意志不可違抗,因而唯我獨尊,這是極其危險的。他警告說君主“唯其言而莫予違”的話是可能“一言而喪邦”的。這明顯地表現了他反對君主絕對專制的立場。孔子不懂得可以用政治、法律制度來限制君主濫用權力,但是他明確地指出,君主的權力意志不加限制和制約,危害極大。
第二,認真備戰,關愛士兵生命。孔子雖然向往“勝殘去殺”,但他知道這是一個遙遠的目標。孔子并不一味地反對戰爭,對于正義戰爭他不僅不反對,而且還要求積極地加以準備。所以在上一篇第七章他把“足兵”列為為政的第二項要務。在本篇第二十九章中孔子提出,刻苦訓練士兵七年,如此才能派遣他們去作戰。這既是為了獲得勝利,更重要的是為了關愛士兵生命,減少犧牲。孔子把這一點看得很重要,他說:“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第三十章)這些都反映了他的仁愛思想。
第三,仁政是一項長期的、艱難的事業,不能急功近利。在第十二章孔子提出:“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第十一章又說“善人為邦百年”,才能夠“勝殘去殺”,這就是說必須經過長期的艱苦努力,才能提高整個社會的文明程度。正是出于這種考慮,孔子在第十七章告誡將要到莒父為宰的子夏說:“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本篇另一論題是論士,這是孔學中十分重要的內容,是孔子對中國精神傳統所作的一項重大貢獻。士在古代本來是個社會地位不高的階層,春秋時期多為卿大夫家臣。他們一般是敗落貴族家庭子弟,掌握了古代文化知識,到春秋末期已構成知識分子階層的主體,在各國政治生活中開始發揮重要作用,孔子就屬于這一社會階層。孔子論述了士的使命、職責,應有的品德和人格,從而塑造了中國古代知識分子的精神傳統。
在本篇中孔子首先指出知識分子必須有社會責任感。知識分子要有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但是要以自己的知識和技能服務于國家和社會。所以在第五章中他說:“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于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第二十章中孔子說:“行己有恥,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此句表達了同樣的意思。
由于知識分子承擔了重大的社會責任,所以孔子提出士要有剛毅的精神和踏實的工作作風,他指出:“剛、毅、木、訥近仁。”(第二十七章)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孔子極其重視士的堅貞的品性和獨立人格。第二十一章中孔子說:“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他之所以欣賞狂狷這種受到世人非議的人格,是因為狂狷者不盲從潮流、附和流俗,顯示出獨立的人格。狂者雖然在言行上容易走極端,但對現實保持批判的態度,蔑視困難和惡勢力,有一股子精神。狷者拘謹,常常有所顧忌,氣象不夠宏大,但是有骨氣,有節操,堅持信仰和原則,不順波逐流,不怕因此遭受損失、打擊。因此孔子取人不以眾人的意見為根據,他可能好眾之所惡而惡眾人之所好,指出“鄉人皆好之”、“鄉人皆惡之”不能成為定論。
孔子思想的卓異之處在于他力圖將保持獨立人格與尊重他人、保持和諧的人際關系這兩方面結合在一起,不以其中一方面損害另一方面,他的名言“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第二十三章)就是這一思想的集中表現。士人應當保持獨立的人格,但仍然要與他人友善相處,孔子說“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謂士矣”(第二十八章)。這些都表明孔子力圖把人的個體性、獨特性、獨立性與人的社會性、整體性加以結合或協調,這是一個具有重要意義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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