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周既成,遷殷頑民,周公以王命誥,作《多士》。
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
王若曰:“爾殷遺多士,弗吊旻天,大降喪于殷。我有周佑命,將天明威,致王罰,敕殷命終于帝。肆爾多士,非我小國敢弋殷命,惟天不畀允罔固亂,弼我,我其敢求位?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為,惟天明畏。
“我聞曰:上帝引逸。有夏不適逸,則惟帝降格,向于時夏。弗克庸帝,大淫泆有辭,惟時天罔念聞,厥惟廢元命,降致罰。乃命爾先祖成湯革夏,俊民甸四方。
“自成湯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澤。
“在今后嗣王,誕罔顯于天,矧曰其有聽念于先王勤家。誕淫厥泆,罔顧于天顯民祗。惟時上帝不保,降若茲大喪。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方小大邦喪,罔非有辭于罰。”
王若曰:“爾殷多士,今惟我周王丕靈承帝事,有命曰:“割殷”,告敕于帝。惟我事不貳適,惟爾王家我適。予其曰:惟爾洪無度,我不爾動,自乃邑。予亦念天即于殷大戾,肆不正。”
王曰:“猷告爾多士,予惟時其遷居西爾,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寧,時惟天命。無違!朕不敢有后,無我怨。
“惟爾知,惟殷先人有冊有典,殷革夏命。今爾又曰:‘夏迪簡在王庭,有服在百僚。’予一人惟聽用德,肆予敢求爾于天邑商。予惟率肆矜爾,非予罪,時惟天命。”
王曰:“多士,昔朕來自奄,予大降爾四國民命。我乃明致天罰,移爾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遜。”
王曰:“告爾殷多士,今予惟不爾殺,予惟時命有申。今朕作大邑于茲洛,予惟四方罔攸賓〔51〕;亦惟爾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遜。爾乃尚有爾土,爾乃尚寧干止〔52〕。爾克敬,天惟畀矜爾;爾不克敬,爾不啻不有爾土,予亦致天之罰于爾躬。今爾惟時宅爾邑,繼爾居,爾厥有干有年于茲洛。爾小子乃興,從爾遷。”
王曰,又曰“時予〔53〕,乃或言爾攸居〔54〕”。
〔注釋〕 成周:西周之東都洛邑,故址傳說在今河南洛陽市白馬寺之東。 殷頑民:殷滅亡后一部分不愿臣服周的貴族、官吏。 惟:虛詞,無義。三月:指周成王元年三月。 若:虛詞,無義。 弗:不。吊:善。旻(mín) 天:天,也指秋天。弗吊旻天:命運不好,天不保佑。 佑命:助天行道。 將:奉行。明威:天的圣明和威嚴。 敕(chì):君主之命令。終于帝:不再為帝。 肆:現在。 弋(yì):奪取。 畀(bì):給予。允:諂媚,花言巧語。罔:以不實之詞欺騙人。固:通“怙”,仗持。固亂:依仗暴亂。允罔固亂:指殷王室、貴族為非作歹的行為。 弼(bì):幫助,這里是說天助。 秉:執。為:作為。秉為:秉承上帝意旨,有所作為。 引:牽引。逸:失。引逸:牽引使不至于跌倒。 有夏:夏朝。適:節制。逸:放縱。 格:格人,知天命、有德之人。 向:規勸。時:這。 克:能夠。庸帝:聽從上帝。 泆(yì):放蕩,放縱。辭:這里指對天不敬的言語。 罔:不。念:顧念。聞:通“問”,過問,詢問,表示關心。 厥:于是,乃。元命:天命。 俊民:賢明之人。甸:治理。 罔:無。恤:慎重。 丕:大。丕建:大力支持。 乂(yì):治理。 矧(shěn)曰:更說不上。聽念:想念,追憶。家:基業。 顯:明。天顯:上天英明的教誨。民祗:百姓疾苦。 辭:罪責。 丕:大。靈:善。 割:消滅。 告敕:回命,報告。 我事:即事我。適:讀為“敵”。貳適:懷有二心。 我適:與我(指周王)為敵。 洪:大,非常。度:法度。 自乃邑:指商王紂子武庚勾結管叔、蔡叔、霍叔發動叛亂。 即于:既已。大戾(lì):大禍。 肆:于是,故。正:治罪。 猷(yóu):發語詞。 爾:你們。遷居西爾:遷爾居西。西:指成周,在商都朝歌西南。 不康寧:指西遷使殷民不安寧。 有后:延誤。 迪:任用。簡:選拔。 服:事。有服:任職,服務。 肆:所以。敢求:怎敢求。天邑商:商首都朝歌,周人認為是按天意所建。 率:用。肆:赦免,寬恕。矜:憐憫。 奄:古國名,在今山東省曲阜東。 降……命:下達命令。四國:指管、蔡、商、奄四個諸侯國。 遐逖(tì):遙遠的地方。 比事:就近服役,也可解為順從地效勞。我宗:我國。遜:順從。 命:命令。申:申述。 〔51〕 罔:無。攸:所。賓:接受朝貢。 〔52〕 寧:安寧。干:勞作。止:休息。 〔53〕 時予:順從我。 〔54〕 言:教導。攸居:安于所居。
〔鑒賞〕 周武王戰勝了商紂王之后,委任紂王之子武庚在商故都治理殷遺民,同時封自己的弟弟管叔、蔡叔和霍叔為侯,監視殷人動向。在周成王即位后,因其年幼,周公攝政,這引起了“三監”的不滿,武庚趁周立國不久未穩之際,勾結“三監”發動叛亂。周公平定了叛亂以后為了控制東部地區、鞏固周朝的統治,營建東都洛邑,并將殷遺民遷到那里居住。這篇由周公撰寫、以周成王的名義發布的文告就是向殷人指明西遷的必要性,命令他們服從周的統治,指出只要他們安定地勞作和生活在洛邑,他們也會有美好的未來。
周人推翻了商王的統治以后面臨的一個十分重大的問題就是如何對待殷人。殷人人數眾多,具有悠久的文化傳統,在東方各諸侯國中擁有巨大的影響力,但是其貴族鄙視周族,稱之為“小邦周”,亡國后極其仇視周朝,圖謀復辟。這一問題對于周初統治者來說是一個嚴重的挑戰。使問題變得更加復雜而棘手的是殷人的不服與周貴族內部的權力斗爭交織在一起,這個問題長期困擾著周初的統治者。《尚書》從《大誥》篇起,到《立政》篇止,有十一篇文獻都同如何處理殷人問題直接相關,它們占了“周書”的大部分,由此也可以看到這一問題對于周初政治的重要性。這些文獻反映了以周公旦為代表的周初政治家在成功地解決這一歷史難題中所表現的高尚品質、卓越的政治理念、智慧和才能,就本篇而言它們主要有以下三點:
第一,對敵方人民的人道和對戰敗者的寬容。在古代社會,戰勝敵人以后最常見的做法是擄掠其人民,統統罰為奴隸,或者是屠城,不管男女老幼,一律殺死。周武王滅紂之后,按照中國古代政治傳統,任命紂王之子武庚管轄其人民,這是有利于爭取殷人歸順的政治措施。武庚的反叛表明殷貴族是一伙忘恩負義、以怨報德的罪人,按照古代的習慣做法是要被處死的,但是在《多士》中周公斥責他們無視法度、從自己的都邑首先發難叛亂的罪行以后,宣布不再治罪(“肆不正”),說周王不想殺掉你們(“今予惟不爾殺”)。文告以宗教家的慈悲胸懷對待該殺罪人,說用赦免你們的罪行來顯示對你們頑愚的憐憫(“予惟率肆矜爾”)。《尚書》作為儒家經典,它所實行的對戰敗者的寬容的政策,對于培育中國古代政治中的人道主義傳統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以華夏優秀傳統繼承者的姿態,肯定商朝政治和文化中的美好的方面。周公不是以敵國、而是以前朝的眼光看待商朝,因此不是以極端偏狹的心胸和仇視的態度否定商朝的一切。相反,文告贊揚殷人祖先成湯推翻夏朝無道君主的統治,任用賢明之人治理國家,又說從成湯到帝乙,國君無不努力施行教化,施恩澤給人民。周公又稱頌“殷先人有典有冊”,曾經創造過燦爛的文化。這些言辭既能化解殷人仇視周朝的情緒,又指明了殷末王室和反叛貴族背離了其先祖的優良傳統,顯示了周革商命的正義性和周統治天下的合理性。通過對商代歷史的這種說明,周就成為天命的新的承受者和華夏民族優良傳統的繼承者,這樣周商之間的對抗就不是兩種文化、傳統之間的你死我活的斗爭,而是華夏民族大家庭中的中央政權的更替。文告的這種政治眼光對于防止民族分裂、保持華夏一統的政治局面起了重要作用。
第三,文告命令殷貴族西遷成周,這一決定表現了周初以周公為代表的政治家的遠大的戰略眼光和卓越的治國才能。政治斗爭是不同集團之間實際利益沖突的集中表現。殷貴族仇視周朝的心理不會因為周王義正詞嚴的教誨和命令而輕易改變,但是周朝統治者又不愿濫殺殷人,以免造成更大的仇恨。這一兩難處境肯定曾經讓周初的統治集團非常苦惱。他們終于找到了解決這一難題的好辦法:營造洛邑,并且把殷人遷往那里。洛邑后來成了西周政治、軍事上的次中心,可以更有效地控制殷人曾經直接統治的廣大東部地區。西遷殷人則把殷貴族與當地受其控制或影響的百姓分離開來,極大地削弱了他們的勢力;而遷往洛邑又便于就近監視,防止他們再次作亂。從積極的方面說也能促進殷人與周人的融合。這可以說是當時消除敵對勢力、鞏固周人對于全國的統治地位的最有效、代價最小的政治舉措。
周公還采取了另外一些措施對付殷人,如把周武王弟康叔封于殷朝故地,讓他直接管理殷氏士族和商都朝歌周圍地區。歷史證明西周初年所采取的對付殷人的一系列政策是非常成功的,經過不長的時期殷人就完全融合于華夏民族之中,不再成為對西周社會穩定的威脅。周公遷移危險的政治、社會集團的做法為后世許多朝廷所效法,西漢、唐、明都曾把對中央政權構成威脅的政治集團或世家大族遷往離政治中心不遠的地方,都達到了維護政治安寧和社會秩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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