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秦火之后,三代制作湮滅幾盡。漢時購書之賞重,故漢儒附會之書多。其幸存者,則焚書以前之宿儒尚存而不死,如伏生口授之類①;好古之君子壁藏而石函,如《周禮》出于屋壁之類②。后儒不考古今之文③,概云先王制作而不敢易,即使盡屬先王制作,然而議禮制度考文,沿世道民俗而調劑之,易姓受命之天子皆可變通,故曰刑法世輕重,三王不沿禮襲樂④。若一切泥古而求通,則茹毛飲血、土鼓汙尊皆可行之今日矣⑤。堯舜而當此時,其制度文為必因時順勢,豈能反后世而躋之唐虞?或曰:自秦火后,先王制作何以別之?曰:打起一道大中至正線來,真偽分毫不錯。
【譯文】秦朝焚書之后,夏、商、周三代的書籍幾乎湮滅殆盡。漢朝用重賞來購求書籍,所以漢代的儒者多附會古人之說著為書籍,當做古書賣給朝廷。有些古籍能夠幸存下來,是因為焚書以前的大儒還活在世上,比如像伏生這樣的儒生,他口授《尚書》,由別人記載下來,《尚書》就流傳下來了。還有些好古的君子把書籍藏在墻壁或石函中,如《周禮》就是從屋壁中被發現的。后代的儒者不考察書籍是古文還是今文,一概認為是先王的著述而不敢改變,即使這都是先王的著述,然而議論禮制,制定制度,考察書籍,也要根據世道民俗的變化而調劑之,改朝換代的天子對這些都可以加以變通,所以刑法有的時代輕,有的時代重,夏、商、周三代的禮樂制度也不互相沿襲。假如一切都沿襲古代的制度實行,那么穿獸皮、飲獸血、用瓦做鼓、在地上鑿個坑以代酒杯這些習俗都應該流行到現在了。即使堯、舜生在今天,他制定制度、寫作書籍也必然會因時順勢,怎能反而以后世的制度去迎合上古的唐虞之世呢?有人問:“從秦朝焚書之后,怎么分辨哪些是先王的著述呢?”回答說:“用一條大中至正的線來衡量,真偽分毫不錯。”
注釋
【注釋】①伏生:伏勝,濟南人,曾為秦博士。治《尚書》。《史記》卷百二十《儒林傳》:“孝文帝時,欲求能治《尚書》者,天下無有,乃聞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時,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詔太常,使掌故朝錯往受之。”朝錯即晁錯。 ②《周禮》出于屋壁之類:賈公彥《周禮正義·序周禮廢興》引《馬融傳》:“秦自孝公已下,用商君之法,其政酷烈,與《周官》相反。故始皇禁挾書,特疾惡,欲絕滅之,搜求焚燒之獨悉,是以隱藏百年。孝武帝始除挾書之律,開獻書之路。既出于山巖屋壁,復入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見焉。” ③古今之文:古文,指古文經,秦以前用古文書寫的經典,如《周禮》、《左傳》等。今文,指今文經,系漢代學者所傳述的經典,用當時通行文字記錄。大都是師徒父子口傳,到漢代才寫成定本之書。如伏生的《尚書》、高堂生的《禮》、公羊氏和胡毋生的《春秋公羊傳》等。 ④三王不沿禮襲樂:《商君書·更法》:“三王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尚書·呂刑》:“刑罰世輕世重,惟齊非齊,有倫有要。”《禮記·樂記》:“五帝殊時,不相沿樂;三王異世,不相襲禮。” ⑤土鼓汙尊:土鼓,古樂器,一種鼓。《周禮·春官·龠章》:“掌土鼓豳龠。”杜子春注:“土鼓以瓦為匡,以革為兩面,可擊也。”汙尊,鑿地以代酒器。《禮記·禮運》:“汙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指遠古禮法簡陋。
上一篇:知是一雙眼,行是一雙腳。不知而行,前有淵谷而不見,傍有狼虎而不聞,如中州之人適燕而南、之粵而北也。雖乘千里之馬,愈疾愈遠。知而不行,如痿痹之人數路程、畫山水。行更無多說,只用得一“篤”字。知底工夫千頭萬緒,所謂“匪知之艱,惟行之艱”。“匪茍知之,亦允蹈之”。“知至至之,知終終之”。“窮神知化”,“窮理盡性”,“極深研幾”,“探賾索隱”,“多聞多見”。知也者,知所行也;行也者,行所知也。知也者,知此
下一篇:或問:“格物之物是何物?曰:至善是已。如何格?曰:知止是已。《中庸》不言格物,何也?曰:舜之執兩端于問察,回之擇一善而服膺,皆格物也。擇善與格物同否?曰: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皆格物也,致知誠正、修齊治平皆擇善也,除了善更無物,除了擇善更無格物之功。至善即中乎?曰:不中不得謂之至善,不明乎善不得謂之格物,故不明善不能誠身,不格物不能誠意。明了善,欲不誠身不得;格了物,欲不誠意不得。不格物亦能致知否?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