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以多惡棄人,而以小失發端,是藉棄者以口實,而自取不韙之譏也。曾有一隸,怒撻人,余杖而恕之。又竊同舍錢,又杖而恕之,且戒之曰:“汝慎,三犯不汝容矣!”一日在宴,醉而寢。余既行矣,而呼之不至,既至托疾,實醉也。余逐之。出語人曰:“余病不能從,遂逐我?!比嗽?“某公有德器,乃以疾逐人耶?”不知余惡之也,以積愆而逐之也。以小失則余之拙也。雖然,彼藉口以自白,可為他日更主之先容,余拙何悔!
【譯文】因為一個人作惡太多而不用他,但以小錯作為借口,是給不用者造成口實,自己也會被人認為不對而遭受譏諷。曾有一仆隸,發怒打人,我讓人打了他幾杖饒恕了他。他又偷同屋人的錢,我又讓人打了他幾杖饒恕了他,并且告訴他說:“你要小心,第三次再犯錯誤,我就要將你趕走。”一天宴會時,他喝醉酒去睡覺,我要走了,叫他他不到,一會兒又假托有病,實際上是喝醉了。因此我驅逐了他。他出去以后對人說:“我因為有病不能跟隨,就被趕了出來。”別人說:“呂公是位有德器的人,怎能因為生病就把人趕走呢?”不知我厭惡他,是因他屢犯過失才把他趕走的。這次因小過將他趕走,我的做法是多么笨拙啊!雖然如此,他以此為借口自我表白,如果可以為他以后找到新主人創造條件,我對自己的笨拙又有什么可后悔的呢?
上一篇:余觀察晉中,每升堂,首領官凡四人,先揖堂官,次分班對揖,將退,則余揖手,四人又一躬而行。一日三人者以公出,一人在堂,偶忘對班之無人,又忽揖下,起愧不可言,群吏忍口而笑。余揖手謂之曰:“有事不妨先退。”揖者退,其色頓平。昔余令大同日,縣丞到任,余讓筆揖手,丞他顧而失瞻,余面責簿吏曰:“奈何不以禮告新官?”丞愧謝,終公宴不解容。余甚悔之。偶此舉能掩人過,可補前失矣,因識之以充忠厚之端云。
下一篇:舉世之議論有五:求之天理而順,即之人情而安,可揆圣賢,可質神明,而不必于天下所同,曰公論。情有所便,意有所拂,逞辯博以濟其一偏之說,曰私論。心無私曲,氣甚豪雄,不察事之虛實、勢之難易、理之可否,執一隅之見,狃時俗之習,既不正大,又不精明,蠅哄蛙嗷,通國成一家之說,而不可與圣賢平正通達之識,曰妄論。造偽投奸,滃訾詭秘,為不根之言,播眾人之耳,千口成公,久傳成實,卒使夷、由為硚、跖,曰誣論。稱人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