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文本篇·難一
一
晉文公將與楚人戰①,召舅犯問之②,曰:“吾將與楚人戰,彼眾我寡,為之奈何?”舅犯曰:“臣聞之: 繁禮君子,不厭忠信③;戰陣之間,不厭詐偽。君其詐之而已矣?!蔽墓o舅犯,因召雍季而問之④,曰:“我將與楚人戰,彼眾我寡,為之奈何?”雍季對曰:“焚林而田⑤,偷取多獸,后必無獸;以詐遇民,偷取一時,后必無復⑥?!蔽墓唬骸吧??!鞭o雍季,以舅犯之謀與楚人戰以敗之。歸而行爵,先雍季而后舅犯。群臣曰:“城濮之事,舅犯謀也。夫用其言而后其身,可乎?”文公曰:“此非若所知也。夫舅犯言,一時之權也;雍季言,萬世之利也。”仲尼聞之⑦,曰:“文公之霸也,宜哉!既知一時之權,又知萬世之利?!?br>
或曰: 雍季之對,不當文公之問。凡對問者,有因問小大緩急而對也。所問高大,而對以卑狹,則明主弗受也。今文公問“以少遇眾”,而對曰“后必無復”,此非所以應也。且文公不知一時之權,又不知萬世之利。戰而勝,則國安而身定,兵強而威立,雖有后復,莫大于此,萬世之利奚患不至?戰而不勝,則國亡兵弱,身死名息,拔拂今日之死不及,安暇待萬世之利?待萬世之利,在今日之勝;今日之勝,在詐于敵;詐敵,萬世之利而已。故曰: 雍季之對,不當文公之問。且文公又不知舅犯之言。舅犯所謂“不厭詐偽”者,不謂詐其民,謂詐其敵也。敵者,所伐之國也,后雖無復,何傷哉?文公之所以先雍季者,以其功耶?則所以勝楚破軍者,舅犯之謀也;以其善言耶?則雍季乃道其“后之無復”也,此未有善言也。舅犯則以兼之矣⑧。舅犯曰“繁禮君子,不厭忠信”者: 忠,所以愛其下也;信,所以不欺其民也。夫既以愛而不欺矣,言孰善于此?然必曰“出于詐偽”者,軍旅之計也。舅犯前有善言,后有戰勝,故舅犯有二功而后論,雍季無一焉而先賞?!拔墓裕灰嘁撕?”仲尼不知善賞也。
〔注釋〕① 晉文公: 晉國國君,名重耳,“春秋五霸”之一。② 舅犯: 晉文公的舅父狐偃,字子犯。一作咎犯。③ 不厭: 不滿足,不嫌多。厭,通“饜”。④ 雍季: 晉文公的小兒子公子雍。⑤ 田: 通“畋”,打獵。⑥ 無復: 沒有第二次。⑦ 仲尼: 孔子字仲尼。⑧ 以: 通“已”。
二
歷山之農者侵畔①,舜往耕焉②,期年③,甽畝正④。河濱之漁者爭坻⑤,舜往漁焉,期年而讓長⑥。東夷之陶者器苦窳⑦,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仲尼嘆曰:“耕、漁與陶,非舜官也,而舜往為之者,所以救敗也。舜其信仁乎!乃躬藉處苦而民從之。故曰: 圣人之德化乎!”
或問儒者曰:“方此時也,堯安在⑧?”其人曰:“堯為天子?!薄叭粍t仲尼之圣堯奈何?圣人明察在上位,將使天下無奸也。今耕漁不爭,陶器不窳,舜又何德而化?舜之救敗也,則是堯有失也。賢舜,則去堯之明察;圣堯,則去舜之德化: 不可兩得也。楚人有鬻盾與矛者⑨,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肿u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無不陷也?!蛟唬骸宰又葑又?,何如?’其人弗能應也。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堯、舜之不可兩譽,矛盾之說也。且舜救敗,期年已一過,三年已三過。舜有盡,壽有盡,天下過無已者;以有盡逐無已,所止者寡矣。賞罰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者賞⑩,弗中程者誅?!畛聊鹤?,暮至朝變,十日而海內畢矣,奚待期年?舜猶不以此說堯令從己,乃躬親,不亦無術乎?且夫以身為苦而后化民者,堯、舜之所難也;處勢而矯下者,庸主之所易也。將治天下,釋庸主之所易,道堯、舜之所難,未可與為政也?!?br>
〔注釋〕① 歷山: 古代山名,所在不詳。畔: 田界。② 舜: 我國原始社會末期的部落首領,傳說中的古代賢君。③ 期(jī)年: 一周年。④ 甽(quǎn): 同“畎”,田邊水溝。⑤ 河: 黃河。坻(chí): 水中高地。⑥ 讓長(zhǎng): 謙讓年紀大的人。⑦ 東夷: 指古代東方的各少數民族部族,帶有輕侮的意思。陶者: 制造陶器的人??囫?yǔ): 粗劣,不堅固。⑧ 堯: 我國原始社會末期的部落首領,傳說中的賢君。⑨ 楚: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湖北全部、湖南大部和河南、安徽、江西、浙江、江蘇的部分地區。盾: 古代用來防護身體、遮擋刀箭的武器。矛: 古代的兵器,在長桿一頭裝有鐵或青銅的矛頭。⑩ 中(zhòng)程者賞: 符合法令規定的給予賞賜。中,符合、合適。程,準則、法令。
三
管仲有病①,桓公往問之②,曰:“仲父病③,不幸卒于大命,將奚以告寡人④?”管仲曰:“微君言,臣故將謁之⑤。愿君去豎刁⑥,除易牙⑦,遠衛公子開方⑧。易牙為君主味,君惟人肉未嘗,易牙烝其子首而進之⑨。夫人情莫不愛其子,今弗愛其子,安能愛君?君妒而好內,豎刁自宮以治內⑩。人情莫不愛其身,身且不愛,安能愛君?開方事君十五年,齊、衛之間不容數日行⑪,棄其母,久宦不歸。其母不愛,安能愛君?臣聞之:‘矜偽不長,蓋虛不久?!妇ゴ巳诱咭?。”管仲卒死,桓公弗行。及桓公死,蟲出戶不葬⑫。
或曰: 管仲所以見告桓公者,非有度者之言也。所以去豎刁、易牙者,以不愛其身,適君之欲也。曰“不愛其身,安能愛君?”然則臣有盡死力以為其主者,管仲將弗用也。曰“不愛其死力,安能愛君?”是欲君去忠臣也。且以不愛其身度其不愛其君,是將以管仲之不能死公子糾度其不死桓公也⑬,是管仲亦在所去之域矣。明主之道不然,設民所欲以求其功,故為爵祿以勸之;設民所惡以禁其奸,故為刑罰以威之。慶賞信而刑罰必,故君舉功于臣而奸不用于上,雖有豎刁,其奈君何?且臣盡死力以與君市,君垂爵祿以與臣市。君臣之際,非父子之親也,計數之所出也。君有道,則臣盡力而奸不生;無道,則臣上塞主明而下成私。管仲非明此度數于桓公也,使去豎刁,一豎刁又至,非絕奸之道也。且桓公所以身死蟲流出戶不葬者,是臣重也。臣重之實,擅主也。有擅主之臣,則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一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間,使善敗不聞,禍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明主之道: 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卑賤不待尊貴而進論,大臣不因左右而見⑭;百官修通⑮,群臣輻湊⑯;有賞者君見其功,有罰者君知其罪。見知不悖于前,賞罰不弊于后⑰,安有不葬之患?管仲非明此言于桓公也,使去三子,故曰: 管仲無度矣。
〔注釋〕① 管仲: 名夷吾,齊桓公時為相,幫桓公改革內政,稱霸諸侯。② 桓公: 齊國國君,名小白,“春秋五霸”之一。③ 仲父: 齊桓公對管仲的尊稱。④ 寡人: 君主的自稱。⑤ 故: 通“固”,本來。謁(yè): 告。⑥ 豎刁: 人名,桓公侍從,掌管宮內事務。⑦ 易牙: 人名,一作狄牙,桓公近臣,擅長烹飪。⑧ 開方: 人名,衛國公子,在齊做官。⑨ 烝: 同“蒸”。子首: 孩子的頭。⑩ 自宮: 自己割去睪丸。治內: 管理宮內的事。⑪ 齊: 諸侯國名,所轄今山東北部、東部及河北東南部。衛: 諸侯國名,所轄今河南東北部及河北、山東部分地區。⑫ 蟲出戶不葬: 前643年,桓公病,易牙、豎刁、開方乘機作亂,宮門被阻,桓公餓死。三個月無人收葬,尸體腐爛,蛆蟲爬出門外。⑬ 公子糾: 人名,齊桓公的哥哥。⑭ 左右: 君主的左右,指君主身邊的侍從。⑮ 修通: 順序通暢。修,通“循”,順序。⑯ 輻(fú)湊: 車輪的輻條聚集到車轂。輻,輻條。湊,通“輳”,指輻條的匯聚。⑰ 弊: 通“蔽”,掩蔽。
四
襄子圍于晉陽中①,出圍②,賞有功者五人,高赫為賞首③。張孟談曰④:“晉陽之事,赫無大功,今為賞首,何也?”襄子曰:“晉陽之事,寡人國家危,社稷殆矣⑤。吾群臣無有不驕侮之意者,惟赫子不失君臣之禮,是以先之。”仲尼聞之曰:“善賞哉!襄子賞一人而天下為人臣者莫敢失禮矣。”
或曰: 仲尼不知善賞矣。夫善賞罰者,百官不敢侵職⑥,群臣不敢失禮。上設其法,而下無奸詐之心。如此,則可謂善賞罰矣。使襄子于晉陽也⑦,令不行,禁不止,是襄子無國,晉陽無君也,尚誰與守哉?今襄子于晉陽也,知氏灌之⑧,臼灶生龜⑨,而民無反心,是君臣親也。襄子有君臣親之澤,操令行禁止之法,而猶有驕侮之臣,是襄子失罰也。為人臣者,乘事而有功則賞。今赫僅不驕侮,而襄子賞之,是失賞也。明主賞不加于無功,罰不加于無罪。今襄子不誅驕侮之臣,而賞無功之赫,安在襄子之善賞也?故曰: 仲尼不知善賞。
〔注釋〕① 襄子: 趙襄子,名無恤,春秋末期戰國初期晉國的執政大臣。② 出圍: 指解圍。③ 高赫: 人名,趙襄子的家臣。賞首: 第一個受賞。④ 張孟談: 人名,趙襄子的家臣。⑤ 社稷(jì): 指國家。社,土地神。稷,谷神。殆: 危險。 ⑥ 侵職: 超越自己的職責侵犯他人職守。⑦ 使: 假使。⑧ 知氏: 指智伯瑤,春秋末期晉國執政的六卿之一。灌之: 智伯瑤攻趙,曾引晉水灌晉陽城。⑨ 臼(jiù): 舂米的石臼。
五
晉平公與群臣飲①,飲酣,乃喟然嘆曰②:“莫樂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違?!睅煏缡套谇?sup>③,援琴撞之。公披衽而避④,琴壞于壁。公曰:“太師誰撞⑤?”師曠曰:“今者有小人言于側者,故撞之?!惫唬骸肮讶艘??!睅煏缭唬骸皢?是非君人者之言也。”左右請除之,公曰:“釋之,以為寡人戒。”
或曰: 平公失君道,師曠失臣禮。夫非其行而誅其身,君之于臣也;非其行則陳其言,善諫不聽則遠其身者,臣之于君也。今師曠非平公之行,不陳人臣之諫,而行人主之誅,舉琴而親其體,是逆上下之位,而失人臣之禮也。夫為人臣者,君有過則諫,諫不聽則輕爵祿以待之,此人臣之禮也。今師曠非平公之過,舉琴而親其體,雖嚴父不加于子,而師曠行之于君,此大逆之術也。臣行大逆,平公喜而聽之,是失君道也。故平公之跡不可明也,使人主過于聽而不悟其失;師曠之行亦不可明也,使奸臣襲極諫而飾弒君之道。不可謂兩明,此為兩過。故曰: 平公失君道,師曠亦失臣禮矣。
〔注釋〕① 晉平公: 名彪,春秋時期晉國國君。② 喟(kuì)然: 感慨的樣子。 ③ 師曠: 晉國樂師,瞽者。④ 披衽(rèn): 拉開衣襟。衽,衣襟。⑤ 太師: 指師曠。誰撞: 撞誰。
六
齊桓公時,有處士曰小臣稷①,桓公三往而弗得見?;腹唬骸拔崧劜家轮坎惠p爵祿②,無以易萬乘之主③;萬乘之主不好仁義,亦無以下布衣之士。”于是五往乃得見之。
或曰: 桓公不知仁義。夫仁義者,憂天下之害,趨一國之患,不避卑辱謂之仁義。故伊尹以中國為亂④,道為宰干湯⑤;百里奚以秦為亂⑥,道為虜干穆公⑦。皆憂天下之害,趨一國之患,不辭卑辱故謂之仁義。今桓公以萬乘之勢,下匹夫之士,將欲憂齊國,而小臣不行⑧,見小臣之忘民也。忘民不可謂仁義。仁義者,不失人臣之禮,不敗君臣之位者也。是故四封之內,執禽而朝名曰臣,臣吏分職受事名曰萌。今小臣在民萌之眾,而逆君上之欲,故不可謂仁義。仁義不在焉,桓公又從而禮之。使小臣有智能而遁桓公,是隱也,宜刑;若無智能而虛驕矜桓公,是誣也,宜戮。小臣之行,非刑則戮?;腹荒茴I臣主之理而禮刑戮之人,是桓公以輕上侮君之俗教于齊國也,非所以為治也。故曰: 桓公不知仁義。
〔注釋〕① 處士: 沒有做官的讀書人。小臣稷: 人名。小臣,復姓。稷,名。② 布衣之士: 指上文的“處士”。布衣,穿布衣的人,指平民。③ 萬乘(shèng)之主: 泛指大國君主。乘,兵車。④ 伊尹: 人名,商湯的相。中國: 指河南中西部一帶,當時以為居天下之中。⑤ 道: 通過。宰: 廚師。干湯: 謀求湯的任用。干,求。湯,商王朝的創立者。⑥ 百里奚: 春秋時期虞國的大夫。⑦ 虜: 俘虜,奴隸。穆公: 秦穆公,春秋時秦國君主。⑧ 小臣: 指小臣稷。
七
靡笄之役①,韓獻子將斬人②。郤獻子聞之③,駕往救之。比至,則已斬之矣。郤子因曰:“胡不以徇④?”其仆曰:“曩不將救之乎⑤?”郤子曰:“吾敢不分謗乎?”
或曰: 郤子言,不可不察也,非分謗也。韓子之所斬也,若罪人,則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敗也,法敗則國亂;若非罪人,則不可勸之以徇,勸之以徇,是重不辜也,重不辜,民所以起怨者也,民怨則國危。郤子之言,非危則亂,不可不察也。且韓子之所斬若罪人,郤子奚分焉?斬若非罪人,則已斬之矣,而郤子乃至,是韓子之謗已成而郤子且后至也。夫郤子曰“以徇”,不足以分斬人之謗,而又生徇之謗。是子言分謗也⑥?昔者紂為炮烙⑦,崇侯、惡來又曰斬涉者之脛也⑧,奚分于紂之謗?且民之望于上也甚矣,韓子弗得,且望郤子之得之也;今郤子俱弗得,則民絕望于上矣。故曰: 郤子之言非分謗也,益謗也。且郤子之往救罪也,以韓子為非也;不道其所以為非,而勸之“以徇”,是使韓子不知其過也。夫下使民望絕于上,又使韓子不知其失,吾未得郤子之所以分謗者也。
〔注釋〕① 靡笄(mí jī): 古代山名,在今山東長清境內。② 韓獻子: 即韓厥,晉國的卿,當時任中軍司馬,掌管軍法。③ 郤(xì)獻子: 即郤克,當時任中軍主帥。 ④ 徇(xún): 將尸體巡行示眾。⑤ 曩(nǎng): 先前,早前。⑥ 子: 指郤子,即郤克。也: 通“耶”。⑦ 紂(zhòu): 商朝的最后一個君主,暴君。炮烙: 古代的一種刑罰,把人放在燒紅的銅烙上面烤死。⑧ 崇侯: 崇侯虎,商朝屬國崇的首領。惡(wū)來: 商紂王的寵臣。
八
桓公解管仲之束縛而相之。管仲曰:“臣有寵矣,然而臣卑?!惫唬骸笆棺恿⒏?、國之上①?!惫苤僭唬骸俺假F矣,然而臣貧?!惫唬骸笆棺佑腥龤w之家②?!惫苤僭唬骸俺几灰?,然而臣疏?!庇谑橇⒁詾橹俑?。霄略曰③:“管仲以賤為不可以治貴,故請高、國之上;以貧為不可以治富,故請三歸;以疏為不可以治親,故處仲父。管仲非貪,以便治也?!?br>
或曰: 今使臧獲奉君令詔卿相④,莫敢不聽,非卿相卑而臧獲尊也,主令所加,莫敢不從也。今使管仲之治不緣桓公,是無君也,國無君不可以為治。若負桓公之威,下桓公之令,是臧獲之所以信也,奚待高、國、仲父之尊而后行哉?當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⑤,不辟尊貴⑥,不就卑賤⑦。故行之而法者,雖巷伯信乎卿相⑧;行之而非法者,雖大吏詘乎民萌⑨。今管仲不務尊主明法,而事增寵益爵,是非管仲貪欲富貴,必暗而不知術也。故曰: 管仲有失行,霄略有過譽。
〔注釋〕① 高、國: 指高傒、國懿仲,齊國當時最大的兩個貴族。② 三歸: 齊國規定市租(商稅)的十分之三歸國君所有。③ 霄略: 人名,生平不詳。④ 臧獲: 奴婢。奴為臧,婢為獲。⑤ 行事、都丞: 均為當時地位低下的官吏。征令: 征兵、征稅的命令。⑥ 辟: 通“避”,回避。⑦ 就: 通“蹴”,踐踏,引申為欺侮。⑧ 巷伯: 宦官。⑨ 詘: 通“屈”,屈服。民萌: 普通民眾。
九
韓宣王問于樛留①:“吾欲兩用公仲、公叔②,其可乎?”樛留對曰:“昔魏兩用樓、翟而亡西河③,楚兩用昭、景而亡鄢、郢④。今君兩用公仲、公叔,此必將爭事而外市,則國必憂矣。”
或曰: 昔者齊桓公兩用管仲、鮑叔⑤,成湯兩用伊尹、仲虺⑥。夫兩用臣者國之憂,則是桓公不霸,成湯不王也。湣王一用淖齒⑦,而身死乎東廟⑧;主父一用李兌⑨,減食而死。主有術,兩用不為患;無術,兩用則爭事而外市,一則專制而劫弒。今留無術以規上,使其主去兩用一,是不有西河、鄢、郢之憂,則必有身死減食之患,是樛留未有善以知言也。
〔注釋〕① 韓宣王: 即韓宣惠王,戰國時韓國君主。樛(jiū)留: 人名,生平不詳。② 兩用: 同時重用。公仲、公叔: 韓國貴族,受韓宣惠王寵信。公仲名朋,公叔名伯嬰。③ 樓、翟(zhái): 指樓(bí)、翟強,魏國大臣,二人同時受魏王任用。亡: 失陷。西河: 指魏國在黃河以西的統治區域,后被秦軍占領。④ 昭、景: 楚國王族兩大姓氏,世代把持楚國大權。鄢(yān)、 郢(yǐng): 楚國兩大都城,鄢位于今湖北宜城南,郢位于今湖北荊州北,二城先后被秦軍攻陷。⑤ 鮑叔: 即鮑叔牙,曾隨公子小白(桓公)奔莒(jǔ),桓公即位后任他為相,他推薦管仲代替自己。⑥ 成湯: 即商湯。仲虺(huǐ): 人名,商湯的左相。⑦ 湣王: 指齊湣王。淖(zhuō)齒: 人名,楚將。⑧ 東廟: 齊國君主的宗廟,位于今山東莒縣境內。⑨ 主父: 即趙武靈王。李兌: 人名,任趙惠文王司寇,與公子成等操縱朝政。
【鑒賞】“難”,讀nàn,即辯難,有詰難、辯駁的意思。在這篇文章中,韓非子列舉了九則歷史故事,對其中的事情和言論進行了辯難。韓非子認為,晉文公采用舅犯的計謀而行賞則先雍季而后舅犯,這并不如孔子所說的為“善賞”;堯治天下而舜行“德化”,二人不能同時獲譽;管仲臨終向齊桓公所進的去豎刁、易牙、衛公子開方的遺言,“非有度者之言”;趙襄子出晉陽之圍行賞,以無功的高赫為首是失當的;晉平公認為人君的話沒有人敢違背,而師曠拿琴撞擊晉平公,這屬于君失君道、臣失臣禮的行為;齊桓公想見小臣稷,但三次見不著面、五次才被接見,這是不知仁義;郤克始往救人、終使人以徇,這并非是為人分擔非議;管仲向桓公求寵求富可能就是因為貪,而不是為了方便治國——實屬“失行”;樛留回答韓宣王不可兩用公仲、公叔,這說明樛留沒有好的見解向韓宣王進言。
從形式邏輯上來說,韓非子在這篇文章中所提出的詰難,基本上都是根據形式邏輯中的矛盾律所做出的“二難推理”。依據形式邏輯中的矛盾律,在互相對立的矛盾雙方,不論是兩個觀點,還是兩件事物,不可能同時存在或成立。韓非子所謂“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時而至,雜反之學不兩立而治”,列舉的都是解說形式邏輯中矛盾律的例子。根據這樣的原則,韓非子揭露了以儒家為代表的傳統或主流價值觀中的一系列矛盾與悖論。例如,晉文公與楚人城濮之戰后,論功行賞之時卻先賞不用其謀的雍季,后賞其謀被用的舅犯,這中間就存在諸多的自相矛盾之處。
首先,就受賞者一方而言,不論是雍季還是舅犯,他們之所以受賞,都因為他們在晉楚交戰之前向晉文公進獻的謀略。晉文公問:“我將與楚國人交戰,敵眾我寡,如何是好?”舅犯說:“在戰爭陣前,應該使用詐術?!庇杭緞t說:“用詐術來對待民眾,即使一時僥幸成功,也不會再有第二次?!苯Y果晉文公采用舅犯提出的詐術取勝。這也就是說,舅犯回答的計謀是針對性很強的,并且是有效的;而雍季的回答則是文不對題的,并且是十分迂遠的。如果就事論事的話,則可以說舅犯的回答明顯優于雍季的計謀;“行爵”應先舅犯而后雍季。
其次,從行賞的一方——晉文公來看。晉文公的行賞受到孔子的大加贊賞,認為其“宜哉”!但從我們上面對舅犯和雍季計謀的比較來看,舅犯的回答切合實際,而雍季的回答則文不對題。這也就是說,晉文公“行賞”一事的社會評價與其實際情況正好相反,兩者互相矛盾。
再看孔子對晉文公“行爵”一事的評價??鬃诱J為晉文公“善賞”,但實際上晉文公的賞賜于人于事都不恰當。晉文公賞賜不當,那么,孔子對晉文公賞賜“宜哉”的評價也就失當。孔子以“知善賞”著稱,而實際情況則是“不知善賞”,二者又是互相矛盾、互相對立的。
同樣,如果以形式邏輯的矛盾律來看堯治天下而舜行“德化”、管仲臨終向齊桓公進言、趙襄子解晉陽之圍而行賞、晉平公釋師曠、齊桓公見小臣稷、郤克為韓獻子分謗、管仲向齊桓公求寵求富等人物和事件,也都存在諸多的矛盾、對立之處。
不過,如果我們對韓非在這篇文章中所提出的眾多詰難進行更深入的考察的話,就會發現韓非子的目的既不在于單純揭露其中的矛盾與對立,他的所謂詰難恐怕很難說絕對都能成立。
事實上,正如德國哲學家尼采大叫“上帝死了”一樣,韓非的目的也是要進行“價值重估”。因為傳統的觀念把堯舜、孔子都當成了圣人,把齊桓公、晉文公當成了治國的賢君,好像他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是絕對正確、無懈可擊的。但韓非子偏不信這個邪,他大膽地站出來對所謂圣賢的言行提出了質疑,指出他們的所說所為實際上存在許多瑕疵,并非是十全十美,更非是“一句頂一萬句”的。而韓非在這里所采用的辯難方法,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讓圣賢與圣賢過招,揭露其中的矛盾。兩個圣賢的言行彼此相反,不可能同時都正確完美,必定有一個錯誤。而不管是雙方哪一個錯了,都表明圣賢并不是一貫正確的;這也就等于宣布所有的傳統價值觀都應該加以“重估”。
當然,就韓非的詰難、辯難來看,由于受其哲學思辨方式的局限,韓非子的很多觀點也是十分僵化和片面的。同一件矛和同一件盾放在同一地點,固然不能說“我的矛鋒利,什么樣的盾都能刺破”,或者是“我的盾十分堅固,什么樣的矛都刺不破它”,但如果二者不同時出現于同一地點,一件鋒利的矛遇到了一堆破舊的盾,或一件異常堅固的盾遇到了一堆腐朽的矛,那么前面的“矛盾之說”就是可以成立的了,而并不成其為矛盾。韓非子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認為“行爵”就只能是先給針對性強而有實效的舅犯,而后給予文不對題、疏闊迂遠的雍季;有堯的“明察”,就不能再有舜的“德化”……這實際是他自己不懂得一切隨時間、地點而轉移的辯證法,暴露了他思維方法上的片面、機械和形而上學。殊不知,在一定的條件下,冰和炭也是可以“同器而久”的,寒和暑也是可以兼時而至的。如果在現代同一個電器設備中,上面設冰柜,下面設烤箱,在現代空調房間中寒冬天開暖氣、酷暑天開冷氣,那么不就可以冰炭同器而久、寒暑兼時而至了嗎?
所以,我們務必記住: 一切皆有可能,一切事物以時間地點為轉移,這才是辯證法的精髓。
上一篇:《韓非子·文本篇·問辯》鑒賞
下一篇:《韓非子·文本篇·難三》鑒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