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文本篇·外儲說右下
經一
賞罰共則禁令不行。何以明之?明之以造父、于期①。子罕為出彘②,田恒為圃池③,故宋君、簡公弒④。患在王良、造父之共車⑤,田連、成竅之共琴也⑥。
〔注釋〕① 造父: 人名,春秋末期晉國人,以善于駕車著名。于期: 即王子于期,也稱王于期,王良的別名,春秋末期晉國人,以善于駕車著名。② 子罕: 即皇喜,姓戴,戰國時宋國的司城。③ 田恒: 田成恒,即田成子,春秋末期齊國的執政大臣。④ 宋君: 指宋桓侯,名璧。一作璧兵,戰國時宋國君主。簡公: 指齊簡公,名任,春秋末期齊國君主。⑤ 王良: 人名,古代善于駕車的人。⑥ 田連、成竅: 均為人名,生平不詳。
說一
造父御四馬,馳驟周旋而恣欲于馬。恣欲于馬者,擅轡策之制也。然馬驚于出彘而造父不能禁制者,非轡策之嚴不足也,威分于出彘也。王子于期為駙駕,轡策不用而擇欲于馬,擅芻水之利也。然馬過于圃池而駙駕敗者,非芻水之利不足也,德分于圃池也。故王良、造父,天下之善御者也,然而使王良操左革而叱咤之①,使造父操右革而鞭笞之,馬不能行十里,共故也。田連、成竅,天下善鼓琴者也,然而田連鼓上、成竅擑下而不能成曲②,亦共故也。夫以王良、造父之巧,共轡而御,不能使馬,人主安能與其臣共權以為治?以田連、成竅之巧,共琴而不能成曲,人主又安能與其臣共勢以成功乎?
一曰: 造父為齊王駙駕,渴馬服成,效駕圃中。渴馬見圃池,去車走池,駕敗。王子于期為趙簡主取道爭千里之表③,其始發也,彘伏溝中,王子于期齊轡策而進之,彘突出于溝中,馬驚駕敗。
〔注釋〕① 革: 通“勒”,帶嚼口的馬籠頭。② 擑(jiē): 用手指按。③ 趙簡主: 即趙簡子,名鞅,春秋末期晉國執政的卿。
司城子罕謂宋君曰①:“慶賞賜與,民之所喜也,君自行之;殺戮誅罰,民之所惡也,臣請當之。”宋君曰:“諾。”于是出威令,誅大臣,君曰“問子罕”也。于是大臣畏之,細民歸之。處期年,子罕殺宋君而奪政。故子罕為出彘以奪其君國②。
簡公在上位,罰重而誅嚴,厚賦斂而殺戮民。田成恒設慈愛,明寬厚。簡公以齊民為渴馬,不以恩加民,而田成恒以仁厚為圃池也。
一曰: 造父為齊王駙駕,以渴服馬,百日而服成。服成,請效駕齊王,王曰:“效駕于圃中。”造父驅車入圃,馬見圃池而走,造父不能禁。造父以渴服馬久矣,今馬見池,駻而走,雖造父不能治。今簡公之以法禁其眾久矣,而田成恒利之③,是田成恒傾圃池而示渴民也。
一曰: 王子于期為宋君為千里之逐。已駕,察手吻文④。且發矣,驅而前之,輪中繩;引而卻之,馬掩跡。拊而發之。彘逸出于竇中。馬退而卻,策不能進前也;馬駻而走,轡不能正也。
一曰: 司城子罕謂宋君曰:“慶賞賜予者,民之所好也,君自行之;誅罰殺戮者,民之所惡也,臣請當之。”于是戮細民而誅大臣,君曰:“與子罕議之。”居期年,民知殺生之命制于子罕也,故一國歸焉。故子罕劫宋君而奪其政,法不能禁也。故曰:“子罕為出彘,而田成常為圃池也。”令王良、造父共車,人操一邊轡而出門閭,駕必敗而道不至也。令田連、成竅共琴,人撫一弦而揮,則音必敗、曲不遂矣。
〔注釋〕① 司城: 宋國掌管土木建筑的官,即司空,因避宋武公諱而改。② 彘(zhì): 豬。③ 田成恒: 即田成子。④ 察: 通“擦”。文: 通“紋”。
經二
治強生于法,弱亂生于阿,君明于此,則正賞罰而非仁下也。爵祿生于功,誅罰生于罪,臣明于此,則盡死力而非忠君也。君通于不仁,臣通于不忠,則可以王矣。昭襄知主情而不發五苑①,田鮪知臣情故教田章②,而公儀辭魚③。
〔注釋〕① 昭襄: 指秦昭襄王,戰國時秦國的國君。苑: 古代養禽獸植林木以供帝王游獵的場所。② 田鮪(wěi): 人名,生平不詳。田章: 人名,生平不詳。③ 公儀: 指公儀休,戰國時魯國的博士,曾任魯穆公的相。
說二
秦昭王有病,百姓里買牛而家為王禱。公孫述出見之①,入賀王曰:“百姓乃皆里買牛為王禱。”王使人問之,果有之。王曰:“訾之人二甲②。夫非令而擅禱,是愛寡人也。夫愛寡人,寡人亦且改法而心與之相循者,是法不立;法不立,亂亡之道也。不如人罰二甲而復與為治。”
一曰: 秦襄王病,百姓為之禱;病愈,殺牛塞禱。郎中閻遏、公孫衍出見之③,曰:“非社臘之時也④,奚自殺牛而祠社?”怪而問之。百姓曰:“人主病,為之禱;今病愈,殺牛塞禱。”閻遏、公孫衍說⑤,見王,拜賀曰:“過堯、舜矣。”王驚曰:“何謂也?”對曰:“堯、舜⑥,其民未至為之禱也。今王病而民以牛禱,病愈,殺牛塞禱,故臣竊以王為過堯、舜也。”王因使人問之,何里為之,訾其里正與伍老屯二甲⑦。閻遏、公孫衍愧不敢言。居數月,王飲酒酣樂,閻遏、公孫衍謂王曰:“前時臣竊以王為過堯、舜,非直敢諛也。堯、舜病,且其民未至為之禱也;今王病,而民以牛禱,病愈,殺牛塞禱。今乃訾其里正與伍老屯二甲,臣竊怪之。”王曰:“子何故不知于此?彼民之所以為我用者,非以吾愛之為我用者也,以吾勢之為我用者也。吾釋勢與民相收,若是,吾適不愛而民因不為我用也,故遂絕愛道也。”
〔注釋〕① 公孫述: 秦昭襄王的侍從官。② 訾: 通“貲”,小罰,用財物贖罪。甲: 古代軍人穿的金屬或皮革做的護身衣服。③ 郎中: 君主的侍從官,主管通報和警衛。閻遏、公孫衍: 秦昭襄王的兩個侍從官,生平不詳。④ 社: 土地神,這里指祭祀土地神。臘: 指臘祭,祭祀百神。⑤ 說: 同“悅”,高興。⑥ 堯、舜: 都是我國原始社會末期的部落聯盟首領,傳說中的賢君。⑦ 里正: 里長,古代的鄉官。伍老: 伍長。伍,古代的居民單位,五家為一伍。
秦大饑,應侯請曰①:“五苑之草著: 蔬菜、橡果、棗栗,足以活民,請發之。”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賞,有罪而受誅。今發五苑之蔬草者,使民有功與無功俱賞也。夫使民有功與無功俱賞者,此亂之道也。夫發五苑而亂,不如棄棗蔬而治。”
一曰:“令發五苑之蓏、蔬、棗、栗②,足以活民,是用民有功與無功爭取也。夫生而亂,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釋之③。”
〔注釋〕① 應侯: 范雎的封號。范雎是戰國時魏國人,任秦昭襄王相,以功封于應(位于今河南魯山東北)。② 蓏(luǒ): 瓜類植物的果實。③ 大夫: 指范雎,這里用官位名號作為尊稱。
田鮪教其子田章曰:“欲利而身,先利而君;欲富而家,先富而國。”
一曰: 田鮪教其子田章曰:“主賣官爵,臣賣智力,故自恃無恃人。”
公儀休相魯而嗜魚,一國盡爭買魚而獻之,公儀子不受。其弟諫曰:“夫子嗜魚而不受者,何也?”對曰:“夫唯嗜魚,故不受也。夫即受魚,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將枉于法;枉于法,則免于相。雖嗜魚,此不必致我魚,我又不能自給魚。即無受魚而不免于相,雖嗜魚,我能長自給魚。”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為己者不如己之自為也。
經三
明主者,鑒于外也,而外事不得不成,故蘇代非齊王①。人主鑒于上也,而居者不適不顯,故潘壽言禹情②。人主無所覺悟,方吾知之③,故恐同衣同族,而況借于權乎!吳章知之④,故說以佯,而況借于誠乎!趙王惡虎目而壅⑤。明主之道,如周行人之卻衛侯也⑥。
〔注釋〕① 蘇代: 戰國時東周洛陽人,縱橫家蘇秦的弟弟,合縱的鼓吹者。② 潘壽: 人名,生平不詳。禹: 夏朝的開國君主。③ 方吾: 人名,生平不詳。④ 吳章: 人名,生平不詳。⑤ 趙王: 指趙孝成王,名丹,戰國時趙國國君。⑥ 行人: 掌管國家對外事務的官。衛侯: 指衛文公,原名辟疆,后改名為燬(huǐ),春秋時衛國國君。
說三
子之相燕①,貴而主斷。蘇代為齊使燕②,王問之曰:“齊王亦何如主也?”對曰:“必不霸矣。”燕王曰:“何也?”對曰:“昔桓公之霸也③,內事屬鮑叔④,外事屬管仲⑤,桓公被發而御婦人,日游于市。今齊王不信其大臣。”于是燕王因益大信子之。子之聞之,使人遺蘇代金百鎰⑥,而聽其所使之。
一曰: 蘇代為齊使燕,見無益子之,則必不得事而還,貢賜又不出,于是見燕王,乃譽齊王。燕王曰:“齊王何若是之賢也?則將必王乎?”蘇代曰:“救亡不暇,安得王哉?”燕王曰:“何也?”曰:“其任所愛不均。”燕王曰:“其亡何也?”曰:“昔者齊桓公愛管仲,置以為仲父⑦,內事理焉,外事斷焉,舉國而歸之,故一匡天下,九合諸侯。今齊任所愛不均,是以知其亡也。”燕王曰:“今吾任子之,天下未之聞也⑧?”于是明日張朝而聽子之。
〔注釋〕① 子之: 人名,戰國時燕王噲(kuài)的相。燕: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河北大部和山西、遼寧等的部分地區。② 齊: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山東大部和河北東南部。③ 桓公: 指齊桓公,名小白,“春秋五霸”之一。④ 鮑叔: 指鮑叔牙,齊桓公的親信大臣。⑤ 管仲: 名夷吾,齊桓公的相。⑥ 鎰(yì): 古代重量單位,二十兩(或二十四兩)為一鎰。⑦ 仲父: 長輩的意思,這是齊桓公對管仲的尊稱。⑧ 也: 通“耶”。
潘壽謂燕王曰:“王不如以國讓子之。人所以謂堯賢者,以其讓天下于許由①,許由必不受也,則是堯有讓許由之名而實不失天下也。今王以國讓子之,子之必不受也,則是王有讓子之之名而與堯同行也。”于是燕王因舉國而屬之,子之大重。
一曰: 潘壽,隱者。燕使人聘之。潘壽見燕王曰:“臣恐子之之如益也②。”王曰:“何益哉?”對曰:“古者禹死,將傳天下于益,啟之人因相與攻益而立啟③。今王信愛子之,將傳國子之,太子之人盡懷印,為子之之人無一人在朝廷者。王不幸棄群臣,則子之亦益也。”王因收吏璽④,自三百石以上皆效之子之⑤,子之大重。夫人主之所以鏡照者,諸侯之士徒也,今諸侯之士徒皆私門之黨也。人主之所以自淺娋者⑥,巖穴之士徒也,今巖穴之士徒皆私門之舍人也。是何也?奪褫之資在子之也。故吳章曰:“人主不佯憎愛人。佯愛人,不得復憎也;佯憎人,不得復愛也。”
一曰: 燕王欲傳國于子之也,問之潘壽,對曰:“禹愛益而任天下于益,已而以啟人為吏。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故傳天下于益,而勢重盡在啟也。已而啟與友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于益,而實令啟自取之也。此禹之不及堯、舜明矣。今王欲傳之子之,而吏無非太子之人者也,是名傳之而實令太子自取之也。”燕王乃收璽,自三百石以上皆效之子之,子之遂重。
〔注釋〕① 許由: 古代隱士。② 益: 指伯益,夏禹的大臣。③ 啟: 禹的兒子,后繼位為王,殺掉伯益。④ 璽(xǐ): 印章。⑤ 石: 容量單位,十斗為一石。⑥ 淺娋(shāo): 防御侵犯,奮起自衛。
方吾子曰:“吾聞之古禮: 行不與同服者同車,不與同族者共家,而況君人者乃借其權而外其勢乎!”
吳章謂韓宣王曰①:“人主不可佯愛人,一日不可復憎;不可以佯憎人,一日不可復愛也。故佯憎佯愛之征見②,則諛者因資而毀譽之。雖有明主,不能復收,而況于以誠借人也!”
趙王游于圃中,左右以兔與虎而輟,盻然環其眼③。王曰:“可惡哉,虎目也!”左右曰:“平陽君之目可惡過此④。見此未有害也,見平陽君之目如此者,則必死矣。”其明日,平陽君聞之,使人殺言者,而王不誅也。
衛君入朝于周,周行人問其號,對曰:“諸侯辟疆。”周行人卻之曰:“諸侯不得與天子同號。”衛君乃自更曰:“諸侯燬。”而后內之⑤。仲尼聞之曰:“遠哉禁逼!虛名不以借人,況實事乎?”
〔注釋〕① 韓宣王: 即韓宣惠王,戰國時韓國國君。② 見: 同“現”。③ 盻(xì): 怒視。環: 通“圜”,圓瞪。④ 平陽君: 趙孝成王叔父趙豹的封號。趙豹曾任趙國的相。⑤ 內: 同“納”,接納。
經四
人主者,守法責成以立功者也。聞有吏雖亂而有獨善之民,不聞有亂民而有獨治之吏,故明主治吏不治民。說在搖木之本與引網之綱。故失火之嗇夫①,不可不論也。救火者,吏操壺走火,則一人之用也;操鞭使人,則役萬夫。故所遇術者,如造父之遇驚馬,牽馬推車則不能進,代御執轡持策則馬咸騖矣。是以說在椎鍛平夷,榜檠矯直②。不然,敗在淖齒用齊戮閔王③,李兌用趙餓主父也④。
〔注釋〕① 嗇夫: 主管帛皮幣圭等禮品的官。② 榜檠(bēng qíng): 古代矯正弓弩的工具。③ 淖齒: 戰國時楚國的將。閔王: 指齊湣王。④ 李兌: 戰國時趙惠文王的相。主父: 指趙武靈王。
說四
搖木者一一攝其葉,則勞而不遍;左右拊其本,而葉遍搖矣。臨淵而搖木,鳥驚而高,魚恐而下。善張網者引其綱,若一一攝萬目而后得,則是勞而難;引其綱,而魚已囊矣。故吏者,民之本綱者也,故圣人治吏不治民。
救火者,令吏挈壺甕而走火,則一人之用也;操鞭箠指麾而趣使人①,則制萬夫。是以圣人不親細民,明主不躬小事。
造父方耨,時有子父乘車過者,馬驚而不行,其子下車牽馬,父子推車,請造父助我推車。造父因收器,輟而寄載之,援其子之乘,乃始檢轡持策,未之用也,而馬咸騖矣。使造父而不能御,雖盡力勞身助之推車,馬猶不肯行也。今身使佚②,且寄載,有德于人者,有術而御之也。故國者,君之車也;勢者,君之馬也。無術以御之,身雖勞,猶不免亂;有術以御之,身處佚樂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
〔注釋〕① 趣: 通“促”,驅使,督促。② 佚: 通“逸”,安逸。
椎鍛者,所以平不夷也;榜檠者,所以矯不直也。圣人之為法也,所以平不夷、矯不直也。
淖齒之用齊也,擢閔王之筋①;李兌之用趙也,餓殺主父。此二君者,皆不能用其椎鍛、榜檠,故身死為戮而為天下笑。
一曰: 入齊,則獨聞淖齒而不聞齊王;入趙,則獨聞李兌而下聞趙王。故曰: 人主者不操術,則威勢輕而臣擅名。
一曰: 武靈王使惠文王蒞政②,李兌為相,武靈王不以身躬親生之柄,故劫于李兌。
一曰③: 田嬰相齊④,人有說王者曰⑤:“終歲之計,王不一以數日之間自聽之,則無以知吏之奸邪得失也。”王曰:“善。”田嬰聞之,即遽請于王而聽其計。王將聽之矣,田嬰令官具押券斗石參升之計⑥。王自聽計,計不勝聽,罷食后,復坐,不復暮食矣。田嬰復謂曰:“群臣所終歲日夜不敢偷怠之事也,王以一夕聽之,則群臣有為勸勉矣。”王曰:“諾。”俄而王已睡矣,吏盡揄刀削其押券升石之計。王自聽之,亂乃始生。
〔注釋〕① 擢閔王之筋: 前284年,燕兵破齊,閔王逃奔到莒,被淖齒所殺,懸尸于東廟的屋梁上。② 惠文王: 名何,趙武靈王之子。③ 一曰: 這段文字與經文不相應,現移至“說四”之末。④ 田嬰: 號靖郭君,曾任齊相,后封于薛。⑤ 王: 指齊宣王。⑥ 押券斗石參升之計: 指全年的財政收入的賬目和憑據。押券,已經簽署好的呈報憑證。參,“絫”(累的古字)的誤寫。“累” 是很小的容量計算單位。
經五
因事之理,則不勞而成。故茲鄭之踞轅而歌以上高梁也①。其患在趙簡主稅吏請輕重;薄疑之言“國中飽”②,簡主喜而府庫虛,百姓餓而奸吏富也。故桓公巡民而管仲省腐財怨女。不然,則在延陵乘馬不得進③,造父過之而為之泣也。
〔注釋〕① 茲鄭: 人名,生平不詳。轅: 與車軸相連伸向前和衡木相連的兩根直木。梁: 橋。② 薄疑: 人名,戰國時趙國人,曾在趙國和衛國做官。③ 延陵: 即延陵卓子,人名,生平不詳。
說五
茲鄭子引輦上高梁而不能支。茲鄭踞轅而歌,前者止,后者趨,輦乃上。使茲鄭無術以致人,則身雖絕力至死,輦猶不上也。今身不至勞苦而輦以上者,有術以致人之故也。
趙簡主出稅者,吏請輕重。簡主曰:“勿輕勿重。重,則利入于上;若輕,則利歸于民。吏無私利而正矣。”
薄疑謂趙簡主曰:“君之國中飽。”簡主欣然而喜曰:“何如焉?”對曰:“府庫空虛于上,百姓貧餓于下,然而奸吏富矣。”
齊桓公微服以巡民家,人有年老而自養者,桓公問其故。對曰:“臣有子三人,家貧無以妻之,傭未反①。”桓公歸,以告管仲。管仲曰:“畜積有腐棄之財,則人饑餓,宮中有怨女,則民無妻。”桓公曰:“善。”乃論宮中有婦人而嫁之。下令于民曰:“丈夫二十而室,婦人十五而嫁。”
一曰: 桓公微服而行于民間,有鹿門稷者②,行年七十而無妻。桓公問管仲曰:“有民老而無妻者乎?”管仲曰:“有鹿門稷者,行年七十矣而無妻。”桓公曰:“何以令之有妻?”管仲曰:“臣聞之: 上有積財,則民臣必匱乏于下;宮中有怨女,則有老而無妻者。”桓公曰:“善。”令于宮中“女子未嘗御出嫁之”。乃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年十五而嫁。則內無怨女,外無曠夫。
〔注釋〕① 反: 同“返”。② 鹿門稷: 姓鹿門,名稷,生平不詳。
延陵卓子乘蒼龍挑文之乘①,鉤飾在前,錯錣在后②。馬欲進則鉤飾禁之,欲退則錯錣貫之,馬因旁出。造父過而為之泣涕,曰:“古人治人亦然矣。夫賞所以勸之,而毀存焉;罰所以禁之,而譽加焉。民中立不知所由,此亦圣人之所為泣也。”
一曰: 延陵卓子乘蒼龍與翟文之乘,前則有錯飾,后則有利錣,進則引之,退則策之。馬前不得進,后不得退,遂避而逸,因下抽刀而刎其腳。造父見之,泣,終日不食,因仰天而嘆曰:“策,所以進之也,錯飾在前;引,所以退之也,利錣在后。今人主以其清潔也進之,以其不適左右也退之;以其公正也譽之,以其不聽從也廢之。民懼,中立而不知所由,此圣人之所為泣也。”
〔注釋〕① 蒼龍: 青色的馬。挑(dí): 通“翟”,長尾的野雞。② 錣(zhuì): 馬鞭前端交錯的針。
【鑒賞】這篇文章由五段“經文”和“說文”組成。“經一”和“說一”說明君主和臣下不能共同掌握賞罰大權,君主威德不能分于臣下;“經二”和“說二”說明君主對臣下要賞罰嚴明而不講私愛;“經三”和“說三”說明君主不能把權勢借給臣下,不可暴露自己的愛憎,以防奸臣利用;“經四”和“說四”強調君主應以法術治國,不要事必躬親;“經五”和“說五”說明“因事之理,則不勞而成”,否則就會使民眾不知所措。
整部《韓非子》都是一部討論“君人南面之術”的著作(用今天的話來講,就是一部研究“帝王統治術”的專著)。所以,這篇《外儲說右下》也不厭其煩地講君主應如何掌握大權、如何防止奸臣篡位、如何才能實現“道法家”的為君治國的理想——“臣有事而君無事”、君主“無為而治”,有術而坐享太平。
我們做任何事情,有兩個根本條件: 一是個人的能力,另一個就是行事的方法。古代君主的能力,當然來自他的權勢——他的君位和他的政權;但有了君位卻被人篡奪而掉了腦袋的也不少,而起于草澤的劉邦、朱元璋之類同樣很多。這說明,成功不僅靠權勢與能力,還得靠方法。比爾·蓋茨并不是其父母留給了他多少財富與權勢,但他卻成了世界首富,成了全世界矚目的人物;而也有一些億萬富翁或大公司老板,因為投資決策的失誤,一夜之間淪為了貧民。所以韓非說:“故國,君之車也;勢者,君之馬也。無術以御之,身雖勞,猶不免于亂;有術以御之,身處佚樂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能力與方法必須配合起來才能成功;甚至可以說,方法是證明和保證你的能力的前提。
條條道路通羅馬,處處有路到長安。方法雖然重要,但沒有一成不變的萬世靈丹。有的人致富靠勤勞,有的人致富靠人幫,有的人致富靠詐欺——雖說騙得了一時,騙不了一世,但他在一段時間內畢竟靠騙成功了。可見,大到一個國家的管理,小到某個地方或小公司的經營,方法都很重要,但又都沒有一成不變的方法。所以,盡管韓非在有些地方指出,封建的君主為了保住王位,防止奸臣篡權竊國,使出了一些隱微的方法,如“疑詔詭使”、“挾知而問”、“倒言反事”,乃至告密和暗殺等卑下的手段,但他在內心里也未必認可這些東西,至少未把這些東西看成君主治國的根本方法,而可能更看重一些正面的原則性的方法。
應該說,正面的原則性的方法是永遠也不會過時的,至今仍有其參考價值。例如,韓非說,在封建國家里,“賞罰共則禁令不行”,即是說: 賞罰的大權只能由君主獨操,如果與臣下共有,則法律就無法實行了。又如,韓非說:“聞有吏雖亂而有獨善之民,不聞有亂民而獨治之吏。”管理者不能事必躬親,為了幫助推車而忘了執轡持策;為了救火,只顧提水而忘了指揮撲火的責任。韓非所講的那些原則性的方法還是應該仔細品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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