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文本篇·外儲說左上
經一
明主之道,如有若之應密子也①。人主之聽言也,美其辯;其觀行也,賢其遠。故群臣士民之道言者迂弘,其行身也離世。其說在田鳩對荊王也②。故墨子為木鳶,謳癸筑武宮。夫藥酒忠言,明君圣主之以獨知也。
〔注釋〕① 密子: 即宓子。② 荊: 即楚。
說一
宓子賤治單父①。有若見之曰②:“子何臞也③?”宓子曰:“君不知賤不肖,使治單父,官事急,心憂之,故臞也。”有若曰:“昔者舜鼓五弦、歌《南風》之詩而天下治④。今以單父之細也,治之而憂,治天下將奈何乎?故有術而御之,身坐于廟堂之上,有處女子之色,無害于治;無術而御之,身雖瘁臞,猶未有益。”
楚王謂田鳩曰⑤:“墨子者⑥,顯學也。其身體則可,其言多而不辯,何也?”曰:“昔秦伯嫁其女于晉公子⑦,令晉為之飾裝,從衣文之媵七十人⑧。至晉,晉人愛其妾而賤公女。此可謂善嫁妾,而未可謂善嫁女也。楚人有賣其珠于鄭者⑨,為木蘭之櫝⑩,薰以桂椒⑪,綴以珠玉,飾以玫瑰⑫,輯以翡翠⑬。鄭人買其櫝而還其珠。此可謂善賣櫝矣,未可謂善鬻珠也。今世之談也,皆道辯說文辭之言,人主覽其文而忘有用。墨子之說,傳先王之道,論圣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辯其辭,則恐人懷其文忘其直,以文害用也。此與楚人鬻珠、秦伯嫁女同類,故其言多不辯。”
〔注釋〕① 宓子賤: 人名,春秋時魯國人,孔子的學生。單(shàn)父: 春秋時魯國地名,位于今山東單縣。② 有若: 人名,春秋時魯國人,孔子的學生。③ 臞(qú): 消瘦。④ 舜: 我國原始社會末期的部落首領。五弦: 指琴,古代的一種樂器。《南風》: 遠古時代的歌謠名。⑤ 楚: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湖北全部及湖南、河南、安徽、江西等的部分地區。田鳩: 即田俅,戰國時齊國人,墨家人物。⑥ 墨子: 指墨翟,戰國初期魯國人,曾任宋國大夫,墨家學派的創始人。⑦ 秦伯: 秦國的君主。公子: 諸侯除太子外的兒子。⑧ 媵(yìng): 陪嫁的妾。⑨ 鄭: 諸侯國名,位于今河南中部,黃河以南。⑩ 木蘭: 樹名,皮有香氣,木質優良。櫝: 匣子。⑪ 薰: 通“熏”。桂椒: 指肉桂和花椒兩種香料。⑫ 玫瑰: 紅色的玉。⑬ 翡翠: 綠色的玉。
墨子為木鳶①,三年而成,蜚一日而敗②。弟子曰:“先生之巧,至能使木鳶飛。”墨子曰:“吾不如為車輗者巧也③。用咫尺之木,不費一朝之事,而引三十石之任④,致遠力多,久于歲數。今我為鳶,三年成,蜚一日而敗。”惠子聞之曰⑤:“墨子大巧,巧為輗,拙為鳶。”
宋王與齊仇也⑥,筑武宮⑦,謳癸倡⑧,行者止觀,筑者不倦。王聞,召而賜之。對曰:“臣師射稽之謳又賢于癸⑨。”王召射稽使之謳,行者不止,筑者知倦。王曰:“行者不止,筑者知倦,其謳不勝如癸美,何也?”對曰:“王試度其功。”癸四板⑩,射稽八板;擿其堅⑪,癸五寸,射稽二寸。
夫良藥苦于口,而智者勸而飲之,知其入而已己疾也。忠言拂于耳,而明主聽之,知其可以致功也。
〔注釋〕① 鳶(yuān): 一種鷹。② 蜚: 通“飛”。下文“蜚一日之敗”之“蜚”同此。③ 輗(ní): 連接車轅和車衡的一個部件。④ 石: 古代的重量計算單位,一百二十斤為一石。⑤ 惠子: 即惠施,戰國時宋國人,名家的代表人物。⑥ 宋: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河南東部和山東、江蘇的部分地區。齊: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山東大部和河北東南部。⑦ 武宮: 宋國練習武藝的建筑物。⑧ 謳癸: 名叫的癸歌手。倡: 通“唱”。⑨ 射稽: 人名,生平不詳。⑩ 板: 古代用木板夾土筑墻。一板長二丈,寬二尺。⑪ 擿(zhì): 同“擲”,引申為戳搗。
經二
人主之聽言也,不以功用為的①,則說者多“棘刺”、“白馬”之說;不以儀的為關②,則射者皆如羿也。人主于說也,皆如燕王學道也;而長說者,皆如鄭人爭年也。是以言有纖察微難而非務也,故季、惠、宋、墨皆畫策也;論有迂深閎大③,非用也,故魏、長、瞻、陳、莊皆鬼魅也④;行有拂難堅確,非功也,故務、卞、鮑、介、田仲皆堅瓠也⑤。且虞慶詘匠也而屋壞,范且窮工而弓折。是故求其誠者,非歸餉也不可。
〔注釋〕① 的: 箭靶,引申為目標。② 儀: 準則。關: 關口,比喻衡量事物的客觀界限和標準。③ 閎: 通“弘”。④ 瞻: 通“詹”,指詹何,戰國時期的道家代表人物。⑤ 瓠(hù): 一種莖蔓生,花白色,果實細長,圓筒形的瓜,名叫瓠子或瓠瓜,俗稱“葫蘆”。
說二
宋人有請為燕王以棘刺之端為母猴者①,必三月齋然后能觀之。燕王因以三乘養之②。右御冶工言王曰③:“臣聞人主無十日不燕之齋④。今知王不能久齋以觀無用之器也,故以三月為期。凡刻削者,以其所以削必小⑤。今臣冶人也,無以為之削,此不然物也,王必察之。”王因囚而問之。果妄,乃殺之。冶人謂王曰:“計無度量,言談之士多‘棘刺’之說也。”
一曰: 燕王好微巧。衛人曰:“能以棘刺之端為母猴。”燕王說之⑥,養之以五乘之奉⑦。王曰:“吾試觀客為棘刺之母猴。”客曰:“人主欲觀之,必半歲不入宮,不飲酒食肉。雨霽日出⑧,視之晏陰之間⑨,而棘刺之母猴乃可見也。”燕王因養衛人,不能觀其母猴。鄭有臺下之冶者謂燕王曰⑩:“臣,削者也。諸微物必以削削之,而所削必大于削。今棘刺之端不容削鋒,難以治棘刺之端。王試觀客之削,能與不能可知也。”王曰:“善。”謂衛人曰:“客為棘刺之母猴也,何以理之?”曰:“以削。”王曰:“吾欲觀見之。”客曰:“臣請之舍取之。”因逃。
〔注釋〕① 棘: 一種像棗樹那樣多刺的樹。母猴: 即獼猴。② 乘: 古代規定土地方六里出兵車一乘。到戰國時期,即以方六里的土地面積為一乘。③ 右御: 官名,掌管宮中進用器物一類的事情。冶工: 冶鐵的工匠。④ 燕: 通“宴”。⑤ 所以削: 所用來刻削的東西,指刻刀。⑥ 說: 同“悅”。⑦ 奉: 通“俸”,指俸祿。⑧ 霽(jì): 雨后轉晴。⑨ 晏: 陽,引申為晴。⑩ 臺下: 疑是鄭國地名。
兒說①,宋人,善辯者也,持“白馬非馬也”服齊稷下之辯者②。乘白馬而過關,則顧白馬之賦③。故籍之虛辭④,則能勝一國;考實按形,不能謾于一人。
夫新砥礪殺矢,彀弩而射⑤,雖冥而妄發⑥,其端未嘗不中秋毫也,然而莫能復其處,不可謂善射,無常儀的也。設五寸之的,引十步之遠⑦,非羿、逄蒙不能必全者⑧,有常儀的也。有度難而無度易也。有常儀的,則羿、逄蒙以五寸為巧;無常儀的,則以妄發而中秋毫為拙。故無度而應之,則辯士繁說;設度而持之,雖知者猶畏失也⑨,不敢妄言。今人主聽說,不應之以度而說其辯;不度以功,譽其行而不入關。此人主所以長欺,而說者所以長養也。
客有教燕王為不死之道者,王使人學之,所使學者未及學而客死。王大怒,誅之。王不知客之欺己,而誅學者之晚也。夫信不然之物而誅無罪之臣,不察之患也。且人所急無如其身,不能自使其無死,安能使王長生哉?
鄭人有相與爭年者。一人曰:“吾與堯同年⑩。”其一人曰:“我與黃帝之兄同年⑪。”訟此而不決,以后息者為勝耳。
〔注釋〕① 兒說: 人名,戰國時宋國人,名家代表人物。② 白馬非馬: 戰國名家學派的一個著名命題。稷下: 地名,在齊國都城臨淄(位于今山東淄博東北)的西門外,是戰國諸子聚眾講學的著名場所。③ 顧: 通“雇”,酬報,交納。賦: 指稅。④ 籍: 通“藉”,借。⑤ 彀(gòu): 張弓。弩: 一種利用機械力量發射的箭。⑥ 冥: 通“瞑”,閉眼。⑦ 步: 古代長度計量單位,一步為六尺。⑧ 羿: 即后羿,古代傳說中的射箭能手。逄蒙: 后羿的徒弟,射箭能手。⑨ 知: 同“智”。⑩ 堯: 我國原始社會末期的部落首領。⑪ 黃帝: 我國傳說中比堯年代更早的原始社會的部落首領。
客有為周君畫策者,三年而成。君觀之,與髹策者同狀①。周君大怒。畫策者曰:“筑十版之墻②,鑿八尺之牗,而以日始出時加之其上而觀。”周君為之,望見其狀,盡成龍蛇禽獸車馬,萬物之狀備具。周君大悅。此策之功非不微難也,然其用與素髹策同。
客有為齊王畫者,齊王問曰:“畫孰最難者?”曰:“犬馬難。”“孰易者?” 曰:“鬼魅最易。”夫犬馬,人所知也,旦暮罄于前,不可類之,故難。鬼魅,無形者,不罄于前,故易之也。
齊有居士田仲者③,宋人屈谷見之④,曰:“谷聞先生之義,不恃仰人而食。今谷有巨瓠,堅如石,厚而無竅,獻之。”仲曰:“夫瓠所貴者,謂其可以盛也⑤。今厚而無竅,則不可剖以盛物;而任重如堅石⑥,則不可以剖而以斟。吾無以瓠為也。”曰:“然,谷將棄之。”今田仲不恃仰人而食,亦無益人之國,亦堅瓠之類也。
〔注釋〕① 髹(xiū): 給器物涂漆。② 版: 通“板”。③ 田仲: 即陳仲子,戰國時齊國的隱士。④ 屈谷: 人名,生平不詳。⑤ 謂: 通“為”。⑥ 任: 通“妊”,包藏。
虞慶為屋①,謂匠人曰:“屋太尊。”匠人對曰:“此新屋也,涂濡而椽生。”虞慶曰:“不然。夫濡涂重而生椽撓,以撓椽任重涂,此宜卑。更日久,則涂干而椽燥。涂干則輕,椽燥則直,以直椽任輕涂,此益尊。”匠人詘,為之而屋壞。
一曰: 虞慶將為屋,匠人曰:“材生而涂濡。夫材生則撓,涂濡則重,以撓任重,今雖成,久必壞。”虞慶曰:“材干則直,涂干則輕。今誠得干,日以輕直,雖久,必不壞。”匠人詘,作之成,有間,屋果壞。
范且曰②:“弓之折,必于其盡也,不于其始也。夫工人張弓也,伏檠三旬而蹈弦③,一日犯機,是節之其始而暴之其盡也,焉得無折?且張弓不然: 伏檠一日而蹈弦,三旬而犯機,是暴之其始而節之其盡也。”工人窮也,為之,弓折。
范且、虞慶之言,皆文辯辭勝而反事之情。人主說而不禁,此所以敗也。夫不謀治強之功,而艷乎辯說文麗之聲,是卻有術之士而任“壞屋”“折弓”也。故人主之于國事也,皆不達乎工匠之構屋張弓也。然而士窮乎范且、虞慶者: 為虛辭,其無用而勝;實事,其無易而窮也。人主多無用之辯,而少無易之言,此所以亂也。今世之為范且、虞慶者不輟,而人主說之不止,是貴“敗”“折”之類而以知術之人為工匠也④。工匠不得施其技巧,故屋壞弓折;知治之人不得行其方術,故國亂而主危。
夫嬰兒相與戲也,以塵為飯,以涂為羹,以木為胾⑤,然至日晚必歸餉者,塵飯涂羹可以戲而不可食也。夫稱上古之傳頌,辯而不愨,道先王仁義而不能正國者,此亦可以戲而不可以為治也。夫慕仁義而弱亂者,三晉也⑥;不慕而治強者,秦也,然而未帝者,治未畢也。
〔注釋〕① 虞慶: 即虞卿,“慶”通“卿”。② 范且: 即范雎(jū),字叔。③ 檠(qíng): 校正弓弩的工具。④ 知: 同“智”。⑤ 胾(zì): 大塊肉。⑥ 三晉: 指韓、趙、魏三個國家。
經三
挾夫相為則責望,自為則事行。故父子或怨譙①,取庸作者進美羹。說在文公之先宣言與句踐之稱如皇也。故桓公藏蔡怒而攻楚,吳起懷瘳實而吮傷。且先王之賦頌,鐘鼎之銘,皆播吾之跡,華山之博也②。然先王所期者利也,所用者力也。筑社之諺③,自辭說也。請許學者而行宛曼于先王,或者不宜今乎?如是,不能更也。鄭縣人得車厄也④,衛人佐弋也,卜子妻寫弊褲也,而其少者侍長者飲也。先王之言,有其所為小而世意之大者,有其所為大而世意之小者,未可必知也。說在宋人之解書與梁人之讀記也。故先王有郢書,而后世多燕說。夫不適國事而謀先王,皆歸取度者也。
〔注釋〕① 譙: 同“誚”,責罵。② 博: 通“簙”,古代的一種游戲用物,類似于后代的棋。③ 社: 土地神。④ 厄: 通“軛”,俗稱軛頭,駕車或拉動農具時架在車馬頸上的曲木。
說三
人為嬰兒也,父母養之簡,子長而怨;子盛壯成人,其供養薄,父母怒而誚之。子、父,至親也,而或譙或怨者,皆挾相為而不周于為己也。夫買庸而播耕者①,主人費家而美食,調布而求易錢者,非愛庸客也,曰: 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盡巧而正畦陌者②,非愛主人也,曰: 如是,羹且美③,錢布且易云也。此其養功力,有父子之澤矣,而心調于用者,皆挾自為心也。故人行事施予,以利之為心,則越人易和④;以害之為心,則父子離且怨。
文公伐宋⑤,乃先宣言曰:“吾聞宋君無道,蔑侮長老⑥,分財不中,教令不信,余來為民誅之。”
越伐吳⑦,乃先宣言曰:“我聞吳王筑如皇之臺⑧,掘深池,罷苦百姓⑨,煎靡財貨,以盡民力,余來為民誅之。”
蔡女為桓公妻⑩,桓公與之乘舟,夫人蕩舟,桓公大懼,禁之不止,怒而出之。乃且復召之,因復更嫁之。桓公大怒,將伐蔡。仲父諫曰⑪:“夫以寢席之戲⑫,不足以伐人之國,功業不可冀也,請無以此為稽也。”桓公不聽。仲父曰:“必不得已,楚之菁茅不貢于天子三年矣⑬,君不如舉兵為天子伐楚。楚服,因還襲蔡,曰‘余為天子伐楚,而蔡不以兵聽從’,遂滅之。此義于名而利于實,故必有為天子誅之名,而有報仇之實。”
吳起為魏將而攻中山⑭。軍人有病疽者⑮,吳起跪而自吮其膿。傷者之母立泣,人問曰:“將軍于若子如是,尚何為而泣?”對曰:“吳起吮其父之創而父死,今是子又將死也,今吾是以泣。”
〔注釋〕① 庸: 通“傭”,雇工。② 陌: 田間東西方向的道路,這里泛指田埂。 ③ 羹: 這里泛指飯菜。④ 越人: 指居住在我國浙江等東南沿海地區的越族人,這里比喻關系疏遠的人。⑤ 文公: 所指不詳。⑥ 長老: 年高有品德的人。⑦ 吳: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江蘇大部和安徽、浙江的部分地區。⑧ 吳王: 指吳王夫差(chāi),春秋時吳國的君主。如皇之臺: 名臺,具體位置不詳。臺,古代一種用土筑成的高建筑物,供觀望游樂。⑨ 罷: 通“疲”。⑩ 蔡: 春秋時諸侯國名,位于今河南上蔡一帶。桓公: 指齊桓公,名小白,“春秋五霸”之一。⑪ 仲父: 指管仲,齊桓公的相,輔佐齊桓公完成霸業,齊桓公尊他為仲父。⑫ 寢席: 比喻夫妻之間的親密關系。 ⑬ 楚: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湖北全部和湖南大部及河南、安徽、江西等的部分地區。菁茅: 也稱苞茅,草名,濾酒用。⑭ 吳起: 戰國時衛國人,法家代表人物。中山: 春秋時由白狄別支鮮虞族建立的國家,位于今河北的中偏西部。⑮ 疽: 一種毒瘡。
趙主父令工施鉤梯而緣播吾①,刻疏人跡其上,廣三尺,長五尺,而勒之曰:“主父常游于此②。”
秦昭王令工施鉤梯而上華山③,以松柏之心為博,箭長八尺④,棋長八寸,而勒之曰:“昭王嘗與天神博于此矣。”
文公反國⑤,至河,令籩豆捐之⑥,席蓐捐之⑦,手足胼胝面目黧黑者后之⑧。咎犯聞之而夜哭⑨。公曰:“寡人出亡二十年,乃今得反國。咎犯聞之不喜而哭,意不欲寡人反國邪?”犯對曰:“籩豆,所以食也,席蓐,所以臥也,而君捐之;手足胼胝,面目黧黑,勞有功者也,而君后之。今臣有與在后,中不勝其哀,故哭。且臣為君行詐偽以反國者眾矣,臣尚自惡也,而況于君?”再拜而辭。文公止之曰:“諺曰:‘筑社者,㩷撅而置之⑩,端冕而祀之⑪。’今子與我取之,而不與我治之;與我置之,而不與我祀之;焉可?”乃解左驂而盟于河⑫。
〔注釋〕① 趙主父: 即趙武靈王,他把王位讓給小兒子何之后,自稱主父。鉤梯: 帶鉤的梯子。播吾: 一作番(pó)吾,趙國山名,在今河北平山東南。② 常: 通“嘗”。③ 秦昭王: 即秦昭襄王,戰國時秦國的君主。華山: 即西岳華山,在今陜西東部。④ 箭: 一名箸,骰(tóu)子。⑤ 文公: 指晉文公,名重耳,著名的“春秋五霸”之一。反: 同“返”。⑥ 籩豆: 古代盛食物的用具,籩盛果實,豆盛肉類。⑦ 席蓐: 席子和草墊子,指臥具。⑧ 手足胼胝(pián zhī): 指手腳因勞累被磨硬變粗。黧黑: 黑色。⑨ 咎犯: 人名,即狐偃,字子犯,是晉文公的舅父,因此又稱舅犯。古代舅、咎同音。⑩ 㩷(qiān): 通“褰”,揭起衣裙等。撅: 揭衣。⑪ 端冕: 指玄端和玄冕,古代的禮衣和禮帽。⑫ 左驂: 古代用四匹馬拉一輛車,兩邊的馬為驂。左邊的馬為左驂,右邊的馬為右驂。
鄭縣人卜子使其妻為褲,其妻問曰:“今褲何如?”夫曰:“象吾故褲。”妻子因毀新,令如故褲。
鄭縣人有得車軛者①,而不知其名,問人曰:“此何種也?”對曰:“此車軛也。”俄又復得一,問人曰:“此是何種也?”對曰:“此車扼也。”問者大怒曰:“曩者曰車軛②,今又曰車扼,是何眾也?此女欺我也③!”遂與之斗。
衛人有佐弋者④,鳥至,因先以其裷麾之⑤,鳥驚而不射也。
鄭縣人卜子妻之市,買鱉以歸。過潁水⑥,以為渴也,因縱而飲之,遂亡其鱉。
夫少者侍長者飲,長者飲,亦自飲也。
一曰: 魯人有自喜者,見長年飲酒不能釂則唾之⑦,亦效唾之。
一曰: 宋人有少者亦欲效善,見長者飲無余,非堪酒飲也而欲盡之。
〔注釋〕① 鄭縣: 戰國時韓國的地名,位于今河南鄭州。② 曩(nǎng): 從前,以前。③ 女: 通“汝”。④ 佐弋: 古代掌管射飛禽的一種小官。⑤ 裷(yuān): 通“㠾”,頭巾。麾: 通“揮”,揮動。⑥ 潁水: 即潁河,上游在韓國境內。⑦ 釂(jiào): 把杯中的酒喝光。
書曰:“紳之束之①。”宋人有治者,因重帶自紳束也。人曰:“是何也?”對曰:“書言之,固然。”
書曰:“既雕既琢,還歸其樸。”梁人有治者②,動作言學,舉事于文,曰:“難之。”顧失其實。人曰:“是何也?”對曰:“書言之,固然。”
郢人有遺燕相國書者③,夜書,火不明,因謂持燭者曰:“舉燭。”云而過書“舉燭”。舉燭,非書意也。燕相受書而說之,曰:“舉燭者,尚明也;尚明也者,舉賢而任之。”燕相白王,王大說④,國以治。治則治矣,非書意也。今世舉學者多似此類。
鄭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⑤,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歸取之⑥。及反,市罷,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試之以足?”曰:“寧信度,無自信也。”
〔注釋〕① 紳: 古代士人束在衣外的大帶子。② 梁: 即魏國,魏國曾都大梁(今河南開封),所以又稱梁。③ 郢(yíng): 楚國的國都,位于今湖北荊州城北。燕: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河北北部、中部和山西、遼寧的部分地區。④ 說: 同“悅”。⑤ 坐: 同“座”。⑥ 反: 同“返”。
經四
利之所在,民歸之;名之所彰,士死之。是以功外于法而賞加焉,則上不能得所利于下;名外于法而譽加焉,則士勸名而不畜之于君。故中章、胥己仕,而中牟之異棄田圃而隨文學者邑之半;平公腓痛足痹而不敢壞坐,晉國之辭仕托者國之錘。此三士者①,言襲法,則官府之籍也②;行中事,則如令之民也: 二君之禮太甚③。若言離法而行遠功,則繩外民也④,二君又何禮之?禮之當亡。且居學之士,國無事不用力,有難不被甲。禮之,則惰修耕戰之功;不禮,則害主上之法。國安則尊顯,危則為屈公之威⑤,人主奚得于居學之士哉?故明主論李疵視中山也。
〔注釋〕① 三士: 指中章、胥己、叔向三人。② 籍: 指國家的法令文件。③ 二君: 指趙襄子和晉平公。④ 繩: 木匠用的墨線,比喻法度。⑤ 威: 通“畏”,畏懼。
說四
王登為中牟令①,上言于襄主曰②:“中牟有士曰中章、胥己者③,其身甚修,其學甚博,君何不舉之?”主曰:“子見之,我將為中大夫④。”相室諫曰⑤:“中大夫,晉重列也,今無功而受,非晉臣之意。君其耳而未之目邪⑥!”襄主曰:“我取登,既耳而目之矣;登之所取,又耳而目之。是耳目人絕無已也。”王登一日而見二中大夫,予之田宅。中牟之人棄其田耘、賣宅圃而隨文學者⑦,邑之半。
叔向御坐⑧,平公請事⑨,公腓痛足痹轉筋而不敢壞坐⑩。晉國聞之,皆曰:“叔向賢者,平公禮之,轉筋而不敢壞坐。”晉國之辭仕托慕叔向者,國之錘矣⑪。
鄭縣人有屈公者⑫,聞敵,恐,因死;恐已,因生。
趙主父使李疵視中山可攻不也⑬。還報曰:“中山可伐也。君不亟伐,將后齊、燕。”主父曰:“何故可攻?”李疵對曰:“其君見好巖穴之士⑭,所傾蓋與車以見窮閭隘巷之士以十數⑮,伉禮下布衣之士以百數矣。”君曰:“以子言論,是賢君也,安可攻?”疵曰:“不然。夫好顯巖穴之士而朝之,則戰士怠于行陣;上尊學者,下士居朝,則農夫惰于田。戰士怠于行陳者⑯,則兵弱也;農夫惰于田者,則國貧也。兵弱于敵,國貧于內,而不亡者,未之有也。伐之不亦可乎?”主父曰:“善。”舉兵而伐中山,遂滅也。
〔注釋〕① 王登: 一作壬登,趙襄子的家臣。中牟: 晉國地名,位于今河北邢臺東南。② 襄主: 即趙襄子,春秋末期晉國掌實權的卿。當時家臣稱卿大夫為主,故又稱襄主。③ 中章、胥己: 人名,生平不詳。④ 中大夫: 侍從官名,負責議論政事、提出建議,供君主參考。⑤ 相室: 這里指家臣中的頭目。⑥ 邪: 通“耶”。⑦ 田: 通“佃”,耕種。⑧ 叔向: 即羊舌肸(xī),春秋時期晉國的卿。⑨ 平公: 即晉平公,春秋時晉國的君主,名彪。⑩ 腓(féi): 小腿肚。⑪ 錘: 通“垂”,垂直則分一物為兩面,引申為一半。⑫ 屈公: 人名,生平不詳。⑬ 李疵: 人名,生平不詳。不: 通“否”。⑭ 巖穴之士: 指隱居山林的隱士。⑮ 窮閭: 窮困的街坊。隘巷: 狹窄的小巷。⑯ 陳: 通“陣”。
經五
《詩》曰①:“不躬不親,庶民不信。”傅說之以“無衣紫”,援之以鄭簡、宋襄,責之以尊厚耕戰。夫不明分,不責誠,而以躬親位下②,且為“下走”“睡臥”,與夫“掩弊”“微服”③。孔丘不知④,故稱猶盂;鄒君不知,故先自僇。明主之道,如叔向賦獵與昭侯之奚聽也。
〔注釋〕① 《詩》: 指《詩經》。② 位: 通“蒞”,到,臨。③ 弊: 通“蔽”。 ④ 孔丘: 孔子名丘,字仲尼。知: 同“智”。
說五
齊桓公好服紫,一國盡服紫。當是時也,五素不得一紫①。桓公患之,謂管仲曰:“寡人好服紫,紫貴甚,一國百姓好服紫不已,寡人奈何?”管仲曰:“君欲止之,何不試勿衣紫也?謂左右曰:‘吾甚惡紫之臭②。’于是左右適有衣紫而進者,公必曰:‘少卻,吾惡紫臭。’”公曰:“諾。”于是日,郎中莫衣紫③;其明日,國中莫衣紫;三日,境內莫衣紫也。
一曰: 齊王好衣紫,齊人皆好也。齊國五素不得一紫。齊王患紫貴。傅說王曰④:“《詩》云:‘不躬不親,庶民不信。’今王欲民無衣紫者,王請自解紫衣而朝。群臣有紫衣進者,曰:‘益遠!寡人惡臭。’”是日也,郎中莫衣紫;是月也,國中莫衣紫;是歲也,境內莫衣紫。
〔注釋〕① 素: 沒有染色的布。② 臭(xiù): 氣味。③ 郎中: 君主的侍從官,掌通報和警衛。④ 傅: 師傅,此疑指管仲。
鄭簡公謂子產曰①:“國小,迫于荊、晉之間。今城郭不完,兵甲不備,不可以待不虞。”子產曰:“臣閉其外也已遠矣,而守其內也已固矣,雖國小,猶不危之也。君其勿憂。”是以沒簡公身無患。
一曰: 子產相鄭,簡公謂子產曰:“飲酒不樂也。俎豆不大②,鐘鼓竽瑟不鳴③,寡人之事不一,國家不定,百姓不治,耕戰不輯睦,亦子之罪。子有職,寡人亦有職,各守其職。”子產退而為政五年,國無盜賊,道不拾遺,桃棗蔭于街者莫有援也,錐刀遺道三日可反④。三年不變,民無饑也。
〔注釋〕① 鄭簡公: 春秋時鄭國的君主,名嘉。子產: 人名,姓公孫,名僑,曾任鄭簡公的相。② 俎豆: 古代祭祀時放祭品的兩種器具。③ 鐘鼓竽瑟: 古代的四種樂器。④ 反: 同“返”,返回。
宋襄公與楚人戰于涿谷上①。宋人既成列矣,楚人未及濟。右司馬購強趨而諫曰②:“楚人眾而宋人寡,請使楚人半涉未成列而擊之,必敗。”襄公曰:“寡人聞君子曰:‘不重傷;不擒二毛③,不推人于險,不迫人于阨④,不鼓不成列。’今楚未濟而擊之,害義。請使楚人畢涉成陣而后鼓士進之。”右司馬曰:“君不愛宋民,腹心不完⑤,特為義耳。”公曰:“不反列,且行法。”右司馬反列,楚人已成列撰陣矣,公乃鼓之。宋人大敗,公傷股,三日而死。此乃慕自親仁義之禍。夫必恃人主之自躬親而后民聽從,是則將令人主耕以為食、服戰雁行也民乃肯耕戰,則人主不泰危乎⑥?而人臣不泰安乎?
齊景公游少海⑦,傳騎從中來謁曰⑧:“嬰疾甚⑨,且死,恐公后之。”景公遽起,傳騎又至。景公曰:“趨駕煩且之乘⑩,使騶子韓樞御之⑪。”行數百步,以騶為不疾,奪轡代之御;可數百步,以馬為不進,盡釋車而走。以煩且之良而騶子韓樞之巧,而以為不如下走也。
魏昭王欲與官事⑫,謂孟嘗君曰⑬:“寡人欲與官事。”君曰:“王欲與官事,則何不試習讀法?”昭王讀法十余簡而睡臥矣⑭。王曰:“寡人不能讀此法。”夫不躬親其勢柄,而欲為人臣所宜為者也,睡不亦宜乎?
〔注釋〕① 宋襄公: 春秋時宋國的君主,名茲父。涿谷: 宋國地名,位置當在今河南柘城北的古泓水附近。② 右司馬: 古代官名,掌管軍政和軍事賦稅。購強: 人名,疑為《左傳》中記載的公孫固。③ 二毛: 黑白兩種顏色的毛發(頭發和胡子),指年紀大的人。④ 阨: 通“厄”,困苦。⑤ 腹心: 比喻國家的根本。⑥ 泰: 通“太”。⑦ 齊景公: 春秋時齊國的君主,名杵臼。少海: 即渤海。⑧ 傳騎: 指驛使,負責傳遞公文和情報的人。⑨ 嬰: 指晏嬰,字平仲,齊景公的相。⑩ 煩且: 一種良馬。⑪ 騶子: 掌駕馬車的官。韓樞: 人名,駕馭車馬的能手。⑫ 魏昭王: 戰國時魏國的君主。⑬ 孟嘗君: 戰國時齊國的貴族,戰國“四公子”之一,曾任魏昭王的相。⑭ 簡: 古代書寫文字的木條或竹片。
孔子曰:“為人君者,猶盂也;民,猶水也。盂方水方,盂圜水圜①。”
鄒君好服長纓②,左右皆服長纓,纓甚貴。鄒君患之,問左右,左右曰:“君好服,百姓亦多服,是以貴。”君因先自斷其纓而出,國中皆不服長纓。君不能下令為百姓服度以禁之,斷纓出以示先民,是先戮以蒞民也③。
叔向賦獵,功多者受多④,功少者受少。
韓昭侯謂申子曰⑤:“法度甚不易行也。”申子曰:“法者,見功而與賞⑥,因能而受官。今君設法度而聽左右之請,此所以難行也。”昭侯曰:“吾自今以來知行法矣,寡人奚聽矣。”一日,申子請仕其從兄官。昭侯曰:“非所學于子也。聽子之謁,敗子之道乎,亡其用子之謁?”申子辟舍請罪⑦。
〔注釋〕① 圜: 通“圓”。② 鄒: 諸侯國名,位于今山東鄒平。③ 戮(lù): 通“僇”,羞辱。④ 受: 通“授”。⑤ 韓昭侯: 戰國時韓國的君主。⑥ 見: 同“現”。⑦ 辟: 通“避”,退避。
經六
小信成則大信立,故明主積于信。賞罰不信則禁令不行,說在文公之攻原與箕鄭救餓也。是以吳起須故人而食,文侯會虞人而獵。故明主表信,如曾子殺彘也①。患在厲王擊警鼓與李悝謾兩和也②。
〔注釋〕① 彘(zhì): 豬。② 謾(mán): 欺騙,蒙蔽。
說六
晉文公攻原①,裹十日糧,遂與大夫期十日。至原十日而原不下,擊金而退②,罷兵而去。士有從原中出者,曰:“原三日即下矣。”群臣左右諫曰:“夫原之食竭力盡矣,君姑待之。”公曰:“吾與士期十日,不去,是亡吾信也。得原失信,吾不為也。”遂罷兵而去。原人聞曰:“有君如彼其信也,可無歸乎?”乃降公。衛人聞曰③:“有君如彼其信也,可無從乎?”乃降公。孔子聞而記之曰:“攻原得衛者,信也。”
文公問箕鄭曰④:“救餓奈何?”對曰:“信。”公曰:“安信?”曰:“信名,信事,信義。信名,則群臣守職,善惡不逾,百事不怠;信事,則不失天時,百姓不逾;信義,則近親勸勉而遠者歸之矣。”
吳起出⑤,遇故人而止之食。故人曰:“諾,今返而御。”吳子曰:“待公而食。”故人至暮不來,起不食待之。明日早,令人求故人。故人來,方與之食。
魏文侯與虞人期獵⑥。明日,會天疾風,左右止文侯,不聽,曰:“不可以風疾之故而失信,吾不為也。”遂自驅車往,犯風而罷虞人。
曾子之妻之市⑦,其子隨之而泣。其母曰:“女還⑧,顧反為女殺彘⑨。”適市來,曾子欲捕彘殺之。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注釋〕① 原: 春秋時諸侯國名,位于今河南濟源西北。② 擊金: 敲鐘,古代打仗時退兵的信號。③ 衛: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河南東北部和河北、山東的部分地區。④ 文公: 指晉文公。箕鄭: 人名,晉國的大夫。⑤ 吳起: 戰國初期衛國人,法家的代表人物,曾在楚國主持變法。⑥ 虞人: 管理山林河池的官。⑦ 曾子: 指曾參,魯國人,孔子的學生。⑧ 女: 通“汝”。⑨ 顧: 與“返”同義。反: 同“返”。
楚厲王有警①,為鼓以與百姓為戍。飲酒醉,過而擊之也,民大驚。使人止之,曰:“吾醉而與左右戲,過擊之也。”民皆罷②。居數月,有警,擊鼓而民不赴。乃更令明號而民信之。
李悝警其兩和③,曰:“謹警敵人,旦暮且至擊汝。”如是者再三而敵不至。兩和懈怠,不信李悝。居數月,秦人來襲之,至幾奪其軍。此不信患也。
一曰: 李悝與秦人戰,謂左和曰:“速上!右和已上矣。”又馳而至右和曰:“左和已上矣。”左右和曰:“上矣。”于是皆爭上。其明年,與秦人戰。秦人襲之,至幾奪其軍。此不信之患。
〔注釋〕① 楚厲王: 楚國的君主,具體生活年代史書記載各有不同。② 罷: 通“疲”,疲勞。 ③ 李悝: 魏國人,曾任魏文侯的相,戰國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兩和: 指左右兩邊壁壘里的軍隊。和,軍門、壘門。
【鑒賞】“外儲說”是相對“內儲說”而言的,是君主對臣下進行賞罰的“外謀”。
原始社會人類早期的詩歌都是些“舉重勸力”之歌,或魯迅所說的人們在抬木頭時的“杭育杭育”之作。文學、藝術、建筑、雕塑都是這樣產生的。同樣,人類的道德、倫理、宗教、信仰以及學術文化,無不是以世俗的實用、以“個人”的生存和發展為直接目的的。馬克思在《論猶太問題》中曾說:“在最直接的現實中,在市民社會中,人是世俗的存在物。”“只有利己主義的個人才是現實的人,只有抽象的公民才是真正的人。”
韓非似乎也認識到了這一點。韓非認為,人都是自為的。如果“君主之聽言也,美其辯,其觀行也,賢其遠”,把考察人的言行或事物的價值放在其外表的華麗和玄妙上,那么“群臣士民之道言者”就會追求迂弘,而“其行身”就會離世遠遁,以至于會出現“秦伯嫁女”、“買櫝還珠”之類的笑柄和“以棘刺之端為母猴”的騙局。韓非看到了人的社會本性中自為的一面,看到了事物的實用性先于審美性,因而實用性是事物最根本的屬性。這無疑抓住了人和事物的社會本質方面,具有片面的深刻性。
和儒家的思孟學派更多注重人的本質中美好的善良的一面而追求道德理想的完美境界不同,韓非更注重人和事物的現實性。這從現代需要層次理論來講,似乎更多的只注意到了人的生理和生活等較低層次的需要,而忽視了人的心理和精神層面的需要。這是否與韓非生活的時代有關呢?社會生產還處于較低的發展階段,使韓非本人還不能認識學術文化等精神生產的價值,或者說人在物質的、生理的需要層次之外,還有精神的、審美層次的需要。
實際上,韓非并非不知道事物有多方面的價值;而人有多層次的需要,包括審美愉悅的需要。在韓非的筆下,當周國的君主看到客人畫過的竹筒,“望見其狀,盡成龍蛇禽獸車馬,萬物之狀備具”的時候,周君的反映是“大悅”。可見,畫過的彩色竹筒滿足了其精神上的一種審美需求;而嬰兒之所以要用塵土為飯,稀泥為羹,木塊為肉,同樣,他們也不是為了果腹,而只是為了游戲,為了精神的愉悅。推而廣之,韓非強調“刑賞二柄”的重要,“刑”當然主要是物質的、是皮肉之苦,但“賞”卻不僅是良田美宅,還有道德價值的肯定,如“忠”、“賢”、“勇”之類。這樣的獎賞,可能是給予你一個立功證書,也可能是授予你一個英雄稱號,而不一定是看得見的金銀財寶。而這個榮譽、這個好名聲又有什么用呢?是不是也要被否定掉呢?既然韓非強調刑賞二柄的重要性,顯然是不愿放棄這樣的獎賞的。戰國時期社會的發展,早已形成了物質生產和精神文化生產的不同分工,韓非不可能沒看到這一點。他列舉了大量歌手、學者、畫家、手工藝者的故事,也說明了當時社會文化藝術等精神生產的興盛。特別是韓非還以謳癸和射稽唱歌時筑墻效率的不同,說明了藝術對物質生產產生的巨大影響。韓非既認識到了社會學術文化發展的必然性,也看到了精神生產和物質生產的相互聯系。那么,韓非為什么還要逆歷史發展的潮流,違反他自己提出的“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的實事求是的變法精神,而要否定精神文化生產,取消一切學術文化呢?
這的確反映了韓非思想中深刻的內在矛盾。這種矛盾形成的原因是極其復雜的,但最主要的一點,韓非整個理論的著眼點,乃是現實中的具體的“個人”,而不可能上升為抽象的普遍人類。這就使他只能看到現實生活中你爭我奪、“利己主義的個人”——異化的、片面的人,而看不到同時追求著精神文化滿足的完整的、“抽象的”、“真正的”人。韓非建立其思想理論的目的,只是為了一個人——封建專制君主。而在封建專制社會里,正如黑格爾所說,包括封建專制君主本人都不是自由的。不自由的專制君主,是不可能需要除感官與生理刺激之外的自由精靈——文藝的。這也是韓非要取消文化藝術的另一個原因。
韓非正是站在這樣的立場、抱著這樣的目的來談“居學之士”的無用,主張君主應分清名分和職責而不應事必躬親,并提出君主應講究信用,“賞罰不信則禁令不行”。所以,即使韓非談得再深刻,也不會引起今天的讀者的共鳴,反而覺得他離自己十分遙遠,甚至會感到韓非的可憎,因為他只是幫著專制的君主一人,給全天下的人民打造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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