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文本篇·五蠹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有圣人作,構木為巢以避群害,而民悅之,使王天下①,號曰有巢氏②。民食果蓏蚌蛤③,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鉆燧取火以化腥臊④,而民說之⑤,使王天下,號之曰燧人氏⑥。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鯀、禹決瀆⑦。近古之世,桀、紂暴亂⑧,而湯、武征伐⑨。今有構木鉆燧于夏后氏之世者⑩,必為鯀、禹笑矣;有決瀆于殷、周之世者⑪,必為湯、武笑矣。然則今有美堯、舜、湯、武、禹之道于當今之世者,必為新圣笑矣。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宋人有耕田者⑫,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因釋其耒而守株⑬,冀復得兔。兔不可復得,而身為宋國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
〔注釋〕① 王(wàng): 稱王,即統治。② 有巢氏: 傳說中發明巢居的人。③ 果蓏(luǒ): 瓜果的總稱。蓏,瓜類植物的果實。蛤(gé): 蛤蜊(lí)。④ 燧(suì): 古代取火的器具。⑤ 說: 同“悅”,喜歡。⑥ 燧人氏: 傳說中發明鉆木取火的人。 ⑦ 鯀(gǔn)、禹決瀆: 傳說鯀是禹的父親,夏后氏的部落首領。他奉堯的命令治水,采用攔河筑壩的方法,沒有成功,被舜殺死;禹接受了他父親的教訓,疏通河道,導流入海,治好了洪水。⑧ 桀: 名履癸,夏朝最后一個王。紂: 名辛,商朝最后一個王。⑨ 湯: 指商湯,名子履,商朝的開國君主。武: 指周武王,名姬發,滅商朝后建立了周朝。⑩ 夏后氏之世: 指夏朝。⑪ 殷: 商朝的別稱,因為商朝傳到盤庚時,遷都于殷(今河南安陽西)。⑫ 宋: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河南東部和山東、江蘇的部分地區。⑬ 耒(lěi): 古代翻土的農具。
古者丈夫不耕①,草木之實足食也;婦人不織,禽獸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養足,人民少而財有余,故民不爭。是以厚賞不行,重罰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雖倍賞累罰而不免于亂。
堯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②,采椽不斫③;糲粢之食④,藜藿之羹⑤;冬日麑裘⑥,夏日葛衣⑦;雖監門之服養,不虧于此矣。禹之王天下也,身執耒鍤以為民先⑧,股無胈⑨,脛不生毛⑩,雖臣虜之勞,不苦于此矣。以是言之,夫古之讓天子者,是去監門之養,而離臣虜之勞也,古傳天下而不足多也。今之縣令,一日身死,子孫累世絜駕⑪,故人重之。是以人之于讓也,輕辭古之天子,難去今之縣令者,薄厚之實異也。夫山居而谷汲者,膢臘而相遺以水⑫;澤居苦水者,買庸而決竇。故饑歲之春,幼弟不餉;穰歲之秋,疏客必食。非疏骨肉愛過客也,多少之實異也。是以古之易財,非仁也,財多也;今之爭奪,非鄙也,財寡也。輕辭天子,非高也,勢薄也;爭士橐⑬,非下也,權重也。故圣人議多少、論薄厚為之政。故罰薄不為慈,誅嚴不為戾,稱俗而行也。故事因于世,而備適于事。
〔注釋〕① 丈夫: 泛指成年男子。② 茅茨(cí): 茅草蓋的屋頂。翦: 通“剪”,修剪。③ 采椽(chuán): 櫟木做的椽子。④ 糲(lì)粢(zī): 泛指粗劣的食物。糲,粗米。粢,谷類。⑤ 藜(lí): 一年生草本植物,嫩葉可吃。藿(huò): 豆葉。羹(gēng): 濃湯。⑥ 麑(ní)裘: 泛指質量差的獸皮衣服。麑,小鹿。裘,皮衣。⑦ 葛衣: 用葛的纖維做的粗布衣。葛,一種多年生蔓草,根可吃,纖維可織布。⑧ 鍤(chā): 鍬。⑨ 股: 大腿。胈(bá): 肌肉。⑩ 脛(jìng): 小腿。⑪ 累世: 接連幾代。絜(xié)駕: 系馬套車,這里是說有馬車坐。⑫ 膢(lóu): 楚國人二月間祭祀飲食神的節日。臘(là): 祭名,周歷十二月(夏歷十月)舉行,祭祀百神。遺(wèi): 贈送。⑬ 士: 通“仕”,做官。橐: 通“托”,依托,指依附貴族。
古者文王處豐、鎬之間①,地方百里,行仁義而懷西戎②,遂王天下。徐偃王處漢東③,地方五百里,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荊文王恐其害己也④,舉兵伐徐,遂滅之。故文王行仁義而王天下,偃王行仁義而喪其國,是仁義用于古而不用于今也。故曰: 世異則事異。當舜之時,有苗不服⑤,禹將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執干戚舞⑥,有苗乃服。共工之戰⑦,鐵铦短者及乎敵⑧,鎧甲不堅者傷乎體。是干戚用于古不用于今也。故曰: 事異則備變。上古競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謀,當今爭于氣力。齊將攻魯⑨,魯使子貢說之⑩。齊人曰:“子言非不辯也,吾所欲者土地也,非斯言所謂也。”遂舉兵伐魯,去門十里以為界。故偃王仁義而徐亡,子貢辯智而魯削。以是言之,夫仁義辯智,非所以持國也。去偃王之仁,息子貢之智,循徐、魯之力使敵萬乘⑪,則齊、荊之欲不得行于二國矣。
〔注釋〕① 文王: 指周文王,名姬昌,武王姬發的父親。豐、鎬(hào): 古代地名。豐,位于今陜西戶縣東北,灃水以西。鎬,位于今陜西西安西南,灃水以東。② 西戎: 我國周代時西北部的少數民族。③ 徐偃(yǎn)王: 徐國國君。徐,古代國名,位于今安徽泗縣一帶。漢東: 漢水以東。④ 荊文王: 即楚文王,名熊貲(zī),春秋時楚國君主。荊,楚國別名。⑤ 有苗: 我國古代長江流域的少數民族,也稱三苗。 ⑥ 干: 盾,古代打仗時一種擋住敵人刀、箭的防身武器。戚: 一種像大斧的兵器。⑦ 共工: 古史傳說中的人物,事跡多帶有神話色彩。⑧ 铦(xiān): 鐵鍤一類的武器。 ⑨ 齊: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山東北部、東部和河北東南部。魯: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山東西南部和河南、江蘇的部分地區。⑩ 子貢: 姓端木,名賜,春秋末期衛國人,孔丘的學生,善于辯說。⑪ 萬乘(shèng): 萬輛兵車,指擁有強大軍隊的國家。乘: 戰車,每乘包括一車四馬,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夫古今異俗,新故異備。如欲以寬緩之政,治急世之民,猶無轡策而御駻馬①,此不知之患也②。今儒、墨皆稱先王兼愛天下,則視民如父母。何以明其然也?曰:“司寇行刑③,君為之不舉樂;聞死刑之報,君為流涕。”此所舉先王也。夫以君臣為如父子則必治,推是言之,是無亂父子也。人之情性莫先于父母,皆見愛而未必治也④,雖厚愛矣,奚遽不亂?今先王之愛民,不過父母之愛子,子未必不亂也,則民奚遽治哉?且夫以法行刑,而君為之流涕,此以效仁,非以為治也。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先王勝其法,不聽其泣,則仁之不可以為治亦明矣。
且民者固服于勢,寡能懷于義。仲尼⑤,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內,海內說其仁、美其義而為服役者七十人⑥。蓋貴仁者寡,能義者難也。故以天下之大,而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義者一人。魯哀公⑦,下主也,南面君國⑧,境內之民莫敢不臣。民者固服于勢,勢誠易以服人,故仲尼反為臣而哀公顧為君。仲尼非懷其義,服其勢也。故以義則仲尼不服于哀公,乘勢則哀公臣仲尼。今學者之說人主也,不乘必勝之勢,而務行仁義則可以王,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此必不得之數也⑨。
〔注釋〕① 轡(pèi): 韁繩。策: 馬鞭子。駻(hàn)馬: 烈馬。② 知: 同“智”。 ③ 司寇: 古代掌管刑獄的高級官吏。④ 見: 同“現”,表現。⑤ 仲尼: 孔子名丘,字仲尼。⑥ 說: 同“悅”。⑦ 魯哀公: 名蔣,春秋末期魯國國君。 ⑧ 南面: 古代國君臨朝時南向而立,表示尊貴。⑨ 數(shù): 術,方法。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為改①,鄉人譙之弗為動②,師長教之弗為變。夫以父母之愛、鄉人之行、師長之智,三美加焉③,而終不動,其脛毛不改。州部之吏④,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懼,變其節,易其行矣。故父母之愛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嚴刑者,民固驕于愛、聽于威矣。故十仞之城⑤,樓季弗能逾者⑥,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故明王峭其法而嚴其刑也。布帛尋常⑦,庸人不釋;鑠金百溢⑧,盜跖不掇⑨。不必害,則不釋尋常;必害手,則不掇百溢。故明主必其誅也。是以賞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罰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故主施賞不遷,行誅無赦,譽輔其賞,毀隨其罰,則賢、不肖俱盡其力矣。
今則不然。以其有功也爵之,而卑其士官也;以其耕作也賞之,而少其家業也;以其不收也外之,而高其輕世也;以其犯禁也罪之,而多其有勇也。毀譽、賞罰之所加者,相與悖繆也⑩,故法禁壞而民愈亂。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被辱,隨仇者,貞也。廉貞之行成,而君上之法犯矣。人主尊貞廉之行,而忘犯禁之罪,故民程于勇⑪,而吏不能勝也。不事力而衣食,則謂之能;不戰功而尊,則謂之賢。賢能之行成,而兵弱而地荒矣。人主說賢能之行,而忘兵弱地荒之禍,則私行立而公利滅矣。
〔注釋〕① 弗: 通“不”,下同。② 鄉人: 同一鄉的人。譙(qiào): 通“誚”,責罵。③ 三美: 指“父母之愛、鄉人之行、師長之智”。④ 州部: 當時的一種地方基層行政機關。⑤ 仞(rèn): 古代的高度計算單位,八尺為一仞。⑥ 樓季: 戰國初期魏文侯的弟弟,善于攀登跳躍。⑦ 帛: 絲織品的總稱。尋常: 古代長度計算單位,八尺為一尋,兩尋為常。⑧ 鑠(shuò): 熔化。溢: 通“鎰”,黃金的重量單位。一鎰為二十兩,一說為二十四兩。⑨ 跖(zhí): 春秋末期的著名強盜,被稱為盜跖。⑩ 繆: 通“謬”。⑪ 程: 通“逞”,炫耀。
儒以文亂法①,俠以武犯禁②,而人主兼禮之,此所以亂也。夫離法者罪③,而諸先生以文學取;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④。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誅,上之所養也。法、趣、上、下⑤,四相反也,而無所定,雖有十黃帝不能治也⑥。故行仁義者非所譽,譽之則害功;文學者非所用,用之則亂法。楚之有直躬⑦,其父竊羊,而謁之吏。令尹曰⑧:“殺之!”以為直于君而曲于父,報而罪之。以是觀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魯人從君戰,三戰三北。仲尼問其故,對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養也。”仲尼以為孝,舉而上之。以是觀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故令尹誅而楚奸不上聞,仲尼賞而魯民易降北。上下之利,若是其異也,而人主兼舉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⑨,必不幾矣⑩。
古者蒼頡之作書也⑪,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謂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蒼頡固以知之矣⑫。今以為同利者,不察之患也。然則為匹夫計者,莫如修行義而習文學⑬。行義修則見信,見信則受事;文學習則為明師,為明師則顯榮: 此匹夫之美也。然則無功而受事,無爵而顯榮,為有政如此,則國必亂,主必危矣。故不相容之事,不兩立也。斬敵者受賞,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祿,而信廉愛之說;堅甲厲兵以備難⑭,而美薦紳之飾⑮;富國以農,距敵恃卒⑯,而貴文學之士;廢敬上畏法之民,而養游俠私劍之屬。舉行如此,治強不可得也。國平養儒俠,難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是故服事者簡其業,而游學者日眾,是世之所以亂也。
〔注釋〕① 文: 文學,指詩書禮樂之類。② 俠: 游俠,即帶劍者,指行兇逞勇的俠客。③ 離: 通“罹”(lí),觸犯。④ 私劍: 不遵守國家法令而仗劍行兇。⑤ 趣: 通“取”。⑥ 黃帝: 即軒轅氏,傳說中我國原始社會最早的部落聯盟首領。⑦ 楚: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湖北全部和河南、陜西、湖南、江西、安徽等的部分地區。直躬: 人名,據說他因正直而得名。⑧ 令尹: 楚國最高官職,相當于其他諸侯國的相。 ⑨ 社稷: 土地神和谷神,象征國家。⑩ 幾: 通“冀”,希望。⑪ 蒼頡(jié): 一作倉頡,傳說為黃帝時的史官,漢字的創造者。⑫ 以: 通“已”,已經。⑬ 行義: 通“行誼”,品德。⑭ 厲兵: 把武器磨鋒利。厲,通“礪”。⑮ 薦紳: 古時官吏上朝時把手版插在衣帶間。這里指穿著寬袍大袖。薦,通“搢”,插。紳,寬的衣帶。⑯ 距: 通“拒”,抵御。
且世之所謂賢者,貞信之行也;所謂智者,微妙之言也①。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難知也。今為眾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難知,則民無從識之矣。故糟糠不飽者不務粱肉②,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繡③。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則緩者非所務也。今所治之政,民間之事,夫婦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論④,則其于治反矣。故微妙之言,非民務也。若夫賢貞信之行者,必將貴不欺之士;不欺之士者,亦無不欺之術也。布衣相與交,無富厚以相利,無威勢以相懼也,故求不欺之士。今人主處制人之勢,有一國之厚,重賞嚴誅,得操其柄,以修明術之所燭,雖有田常、子罕之臣⑤,不敢欺也,奚待于不欺之士?今貞信之士不盈于十,而境內之官以百數,必任貞信之士,則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則治者寡而亂者眾矣。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術而不慕信,故法不敗,群官無奸詐矣。
〔注釋〕① 微妙之言: 深奧玄妙的言辭。② 粱肉: 泛指精美的飯食。粱,品種好的小米。③ 短褐: 粗布短衣。褐,粗布衣服。文繡: 有刺繡的華麗服裝。④ 知: 同“智”。⑤ 田常: 即田成子,又稱陳恒、陳成子,春秋末期齊國執政的卿。子罕: 即皇喜,戰國中期任宋國的司城。
今人主之于言也,說其辯而不求其當焉①,其用于行也,美其聲而不責其功。是以天下之眾,其談言者務為辨而不周于用②,故舉先王言仁義者盈廷,而政不免于亂;行身者競于為高而不合于功,故智士退處巖穴,歸祿不受,而兵不免于弱。兵不免于弱,政不免于亂,此其故何也?民之所譽,上之所禮,亂國之術也。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③,而國愈貧,言耕者眾,執耒者寡也;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④,而兵愈弱,言戰者多,被甲者少也⑤。故明主用其力,不聽其言;賞其功,必禁無用。故民盡死力以從其上。夫耕之用力也勞,而民為之者,曰: 可得以富也。戰之為事也危,而民為之者,曰: 可得以貴也。今修文學,習言談,則無耕之勞而有富之實,無戰之危而有貴之尊,則人孰不為也?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事智者眾,則法敗;用力者寡,則國貧: 此世之所以亂也。
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⑥,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⑦,以斬首為勇。是境內之民,其言談者必軌于法,動作者歸之于功,為勇者盡之于軍。是故無事則國富,有事則兵強,此之謂王資。既畜王資而承敵國之舋⑧,超五帝侔三王者⑨,必此法也。
〔注釋〕① 說: 同“悅”。當(dàng): 適當,恰當。② 談言者: 指長于辭令的人。辨: 通“辯”。③ 商、管: 指商鞅和管仲。④ 孫、吳: 指孫武和吳起。⑤ 被甲: 指當兵。被,通“披”。⑥ 書簡: 即書籍。古代把字寫在竹簡上,所以稱“書簡”。 ⑦ 捍: 通“悍”,強悍。⑧ 舋(xìn): 同“釁”,縫隙,引申為弱點。⑨ 五帝: 一般指古史傳說中的黃帝、顓頊(zhuān xū)、帝嚳(kù)、堯、舜。三王: 指夏禹、商湯和周文王、武王等夏、商、周三代的開國君主。
今則不然,士民縱恣于內①,言談者為勢于外②,外內稱惡,以待強敵,不亦殆乎!故群臣之言外事者,非有分于從衡之黨③,則有仇讎之忠④,而借力于國也。從者,合眾弱以攻一強也;而衡者,事一強以攻眾弱也: 皆非所以持國也。今人臣之言衡者,皆曰:“不事大,則遇敵受禍矣。”事大未必有實,則舉圖而委,效璽而請兵矣⑤。獻圖則地削,效璽則名卑,地削則國削,名卑則政亂矣。事大為衡,未見其利也,而亡地亂政矣。人臣之言從者,皆曰:“不救小而伐大,則失天下,失天下則國危,國危而主卑。”救小未必有實,則起兵而敵大矣。救小未必能存,而敵大未必不有疏,有疏則為強國制矣。出兵則軍敗,退守則城拔。救小為從,未見其利,而亡地敗軍矣。是故事強,則以外權士官于內;救小,則以內重求利于外。國利未立,封土厚祿至矣;主上雖卑,人臣尊矣;國地雖削,私家富矣。事成,則以權長重;事敗,則以富退處。人主之于其聽說于其臣,事未成則爵祿已尊矣;事敗而弗誅,則游說之士孰不為用矰繳之說而僥幸其后⑥?故破國亡主以聽言談者之浮說。此其故何也?是人君不明乎公私之利,不察當否之言,而誅罰不必其后也。皆曰:“外事,大可以王,小可以安。”夫王者,能攻人者也;而安,則不可攻也。強,則能攻人者也;治,則不可攻也。治強不可責于外,內政之有也。今不行法術于內,而事智于外,則不至于治強矣。
〔注釋〕① 士民: 這里主要指儒生、游俠。② 言談者: 指在各諸侯國之間游說的縱橫家。③ 從衡: 即縱橫,指合縱、連橫。④ 讎: 通“仇”。忠: 通“衷”,心思。 ⑤ 效璽: 指獻出君主的印章,這是取消獨立地位臣服他國的表示。璽,君主的印章。 ⑥ 矰繳(zēng zhuó)之說: 比喻用來獵取功名富貴的花言巧語。矰繳,用來射鳥的帶細繩的箭,射出后,箭能收回。
鄙諺曰:“長袖善舞,多錢善賈。”此言多資之易為工也①。故治強易為謀,弱亂難為計。故用于秦者②,十變而謀希失③,用于燕者④,一變而計希得。非用于秦者必智,用于燕者必愚也,蓋治亂之資異也。故周去秦為從⑤,期年而舉⑥;衛離魏為衡⑦,半歲而亡。是周滅于從,衛亡于衡也。使周、衛緩其從衡之計,而嚴其境內之治,明其法禁,必其賞罰,盡其地力以多其積,致其民死以堅其城守,天下得其地則其利少,攻其國則其傷大,萬乘之國莫敢自頓于堅城之下,而使強敵裁其弊也,此必不亡之術也。舍必不亡之術而道必滅之事,治國者之過也。智困于外而政亂于內,則亡不可振也。
民之故計⑧,皆就安利如辟危窮⑨。今為之攻戰,進則死于敵,退則死于誅,則危矣。棄私家之事而必汗馬之勞⑩,家困而上弗論,則窮矣。窮危之所在也,民安得勿避?故事私門而完解舍⑪,解舍完則遠戰,遠戰則安。行貨賂而襲當涂者則求得⑫,求得則私安,私安則利之所在,安得勿就?是以公民少而私人眾矣。
夫明王治國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務而趨末作⑬。今世近習之請行,則官爵可買;官爵可買,則商工不卑也矣。奸財貨賈得用于市,則商人不少矣。聚斂倍農而致尊過耕戰之士,則耿介之士寡而商賈之民多矣。
〔注釋〕① 工: 通“功”。② 秦: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陜西大部、甘肅東南部和四川、河南的部分地區。③ 希: 同“稀”,很少。④ 燕(yān): 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河北北部、中部和山西、遼寧等的部分地區。燕在當時七國中力量較弱。⑤ 周去秦為從: 前256年,西周君背離秦國,參加了趙、魏、楚對秦的戰爭,結果失敗,被秦國吞并。⑥ 期(jī)年: 一周年。⑦ 衛離魏為衡: 指衛與秦連衡而滅亡的事。⑧ 故: 通“正”。⑨ 辟: 通“避”。⑩ 汗馬之勞: 指戰爭的勞苦。汗馬,戰馬棄走而出汗。⑪ 私門: 指權門豪族。解舍: 官署房屋。解,通“廨”。一說解舍即免除兵役和徭役。⑫ 涂: 通“途”。⑬ 趣: 通“趨”。
是故亂國之俗: 其學者,則稱先王之道以籍仁義①,盛容服而飾辯說,以疑當世之法,而貳人主之心。其言談者,為設詐稱②,借于外力,以成其私,而遺社稷之利。其帶劍者,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而犯五官之禁③。其患御者,積于私門,盡貨賂,而用重人之謁,退汗馬之勞。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之器,聚弗靡之財④,蓄積待時,而侔農夫之利⑤。此五者,邦之蠹也。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養耿介之士,則海內雖有破亡之國,削滅之朝,亦勿怪矣。
〔注釋〕① 籍: 通“藉”,依托,憑借。② 為: 通“偽”,虛假。③ 五官之禁: 泛指國家的法令。④ 弗: 通“費”。⑤ 侔(móu): 謀取。
【鑒賞】“五蠹”,即五種危害社會的蛀蟲。在這篇文章中,韓非子把學者(儒家)、言談者(縱橫家)、帶劍者(游俠刺客)、患御者(逃避兵役的人)、商工之民(商人手工業者)這五種人比喻為五種危害國家的蛀蟲。
韓非子的理由是,那些學者稱頌所謂先王之道,憑借仁義進行說教,講究服飾儀表而注意言語修飾,以擾亂國家的法治和君主依法治國的決心;那些縱橫辯談者制造謊言,借助外國的力量,謀求他們的私利,把國家的利益拋在一邊;那些游俠劍客聚集黨徒,標榜氣節,宣揚名聲,而觸犯國家的禁令;那些逃避兵役的人,聚集在權貴門下,行賄請托,躲避戰爭的勞苦;那些商人和手工業者則制造粗劣的器物,囤積居奇牟取暴利。韓非子認為,君主如果不除掉這五類“蛀蟲”,而供養那些光明正大的人,就會削弱朝廷,覆滅國家。
具體來說,例如那些學者,主要當時的儒家和墨家,他們每天都說堯舜是如何的仁愛,要君主也像堯舜那樣愛民如子,以為只有這樣才能把天下治理好。韓非子認為,聽信儒墨學者的話,是根本不可能治理好國家的,就是他們所說的行仁義的先王,“在行刑官行刑時,因此而停止奏樂;聽到死刑判決時,因此而為之流淚”,這也是十分可笑的。因為先王“停止奏樂”、“為之流淚”,最后還得要執行判決,憐憫和眼淚治不好國家;治理國家一要靠法治,二要靠權勢。沒有法治,盜賊遍地;實行法治,成千上萬兩的黃金,盜跖也不敢去取。沒有權威,就算圣人孔子也只有七十個門徒愿為他效力,更不用說當時的君主——如孔子所在的魯國的君主魯哀公;而哀公卻可以使包括孔子在內的所有魯國人俯首稱臣。
又例如那些言談者,即戰國時期的縱橫術士,他們一會兒主張合縱,聯合眾多弱國去攻打一個強國;一會兒又主張連橫,侍奉一個強國去攻打眾多弱小國家。主張合縱的大臣們說:“不救援小國而攻打大國,就會失去天下各國的信任,失去天下各國的信任,國家就危險了,而君主的地位也就降低了。”主張連橫的大臣們則說:“不侍奉大國,遇到強敵就會受到禍害。”但韓非子認為,如果實行連橫去侍奉強國,不管是否能得到實際好處,都必須先奉上本國的地圖、蓋上國家的印章,以便必要時強國來援助。這樣卻先出讓了國家的土地,降低了君主的名聲,搞亂了國內的政治。如果實行合縱去救助小國而攻打大國,在沒有什么實際好處之前就得罪了大國,一旦有疏失就會損兵失地,而主張合縱的人則會獲得封地和厚祿。所以說,這些言談之士就是國家的蛀蟲。
也許你會說,韓非子把花言巧語的縱橫家和無視國法的游俠之士斥之“蛀蟲”,雖不免絕對,但可能還有些道理;但他把“學者”、“商工之民”也都比作“蛀蟲”,那就未免太過分了。因為一個健全的社會也許可以不要縱橫家與帶劍的俠客,但絕對少不了 “學者”與“商工之民”,你總不能連社會分工也取消掉吧?
韓非子并不這樣認為。他也并未否認學者們的仁義學說、商工之民的生產和交易的存在的必要,他甚至還不否認言談者言語的巧妙。他之所以要把學者、言談者、帶劍者、患御者、商工之民斥之為“五蠹”,其理由概括起來實際只有兩個方面: 一是歷史的變遷,二是現實的法治。
從歷史的變遷來看,他把歷史分為“上古”、“中古”、“當今”三個階段:“上古競于道德,中古逐于智力,當今爭氣力”。在“上古”時代講仁義肯定合適,但在“當今”談仁義則是“蛀蟲”;在“中古”你巧言善辯,發明奇器或投機取巧、囤積居奇也是可以的,但如果在“當今”仍這樣做則是“蛀蟲”。
從現實的“法治”來看,“法治”講的就是有功受賞,有過受罰,殺敵授爵,降敵嚴誅。這是毫不含糊的。在韓非子所處的戰國后期,兼并戰爭異常激烈,不是你吞并他人,就是被他人所吞并。韓非子那一切唯功利是圖的觀點,雖然每個人心中都不大喜歡,卻也是那個時代無可奈何而又最切實可行的方案。
當然,我們這里也無意于為韓非子開脫,韓非子在維護封建君主的利益、為了封建君主富國強兵太過賣力,儒、墨的仁義學說固然不合時用,但也沒有必要罵他們為蛀蟲;“商工之民”或許不如耕戰之士那么為當時社會所急需,但沒有他們,吃的用的誰制造和販運?人總不能光著身子去茹毛飲血吧?早在韓非子之前孟子就曾批評過農家許行“種粟而后食”、“自織而后衣”主張的不可行,因為“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也”(《孟子·滕文公上》)。社會分工是必須的,不能抹殺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的差別:“有勞力者,有勞心者。”韓非子在孟子之后,不能吸收孟子學說中的合理成分,而卻還在一味地罵儒家的仁義學說為“蛀蟲”,這不僅不能降低仁義學說的價值,反而更暴露了他自己的狹隘與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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