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非儒術①無以亢吾宗。
【譯注】
①儒術:儒家的原則、學說、思想。
除了儒術就沒有能夠振興我們宗族的東西了。
輯自汪道昆《太函集》(萬歷十九年金陵刊本)卷67,《明贈承德郎南京兵部車駕司署員外郎事主事汪公暨安人鄭氏合葬墓碑》。
【感悟】
徽商對儒學十分重視。中國古代王朝(當是唐代)曾經有過商人及其子弟不得參加科舉的規定,后來的王朝或有沿襲。明朝初年也有過類似的規定,但到明朝中后期,這項限制基本消亡,商人子弟也有習儒業、考科舉、得官職的機會。于是徽州“三賈一儒”,其俗“不儒則賈”。徽商有不少人本意業儒,從商是因為家境不裕或者繼承祖業的需要。所以經商成功后,令子弟業儒就成為他們的夙愿之一。
【故事鏈接】
程長公“始學為儒,將就業,會父疾,命處士當戶,乃從父受賈,以鹽策賈吳越間”(汪道昆《太函集》卷47,《明故處士程長公孺人方氏合葬墓志銘》)。
由于家庭的需要,程長公不得不舍儒從商。后來經商成功,成為“上賈”。“二子皆補太學生,行且入仕。孫男八,補郡諸生一人,縣諸生二人”(汪道昆《太函集》卷47,《明故處士程長公孺人方氏合葬墓志銘》)。有些商人即使從商前沒有業儒的明確要求,然經商成功后,子弟業儒仍然是其愿望。不少經商成功的商人,有兩個兒子的,一般都會使一人業儒,一人經商,譬如,汪海從父業賈,經商成功后,“授二子職,各以其材。命體仁承家,其世吾業,為主器;體義治經術,其從叔父入太學”(汪道昆《太函集》卷55,《明處士兗山汪長公配孫孺人合葬墓志銘》)。
【延伸閱讀】
徽商賈業致富,積極投身于家族、社會的公益、慈善事業,這是儒家重血親人倫思想的表現,也是商人提高自身地位、聲望,構建其獨立人格的需要。譬如:吳處士榮讓,經商積累至“巨萬”后,“立宗祠,祠本宗,置田以共祀事……召門內貧子弟,悉授之事,而食之……桐廬立義塾、義倉,皆仿古人遺意。諸所建置,即縉紳學士自以為不如……所至梁津證道,赴義如流”(汪道昆《太函集》卷47,《明故處士吳公孺人陳氏合葬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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