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禁而不以廉止》原文與賞析
明主之治國也,眾其守而重其罪,使民以法禁而不以廉止。母之愛子也倍父,父令之行于子者十母;吏之于民無愛,令之行于民也萬父。母積愛而令窮,吏用威嚴(yán)而民聽從,嚴(yán)愛之策亦可決矣。且父母之所以求于子也:動作,則欲其安利也;行身,則欲其遠(yuǎn)罪也。君上之于民也:有難,則用其死;安平,則盡其力。親以厚愛關(guān)子于安利而不聽,君以無愛利求民之死力而令行。(《韓非子·六反》)
【注釋】眾其守:多設(shè)防守。十母:十倍于母親。積愛:厚愛。窮:行不通。動作:行動,指做事。行身:立身,指做人。關(guān):限制,指安置。
【譯文】明智的君主治理國家,總是多多地設(shè)置防范措施,加重處罰犯罪行為,使民眾迫于法制的嚴(yán)厲而掌握約束,而不是指望他們出于品行端正而停止作惡。母親對孩子的愛是父親的兩倍,可是父親的命令被子女聽從的是母親的十倍;官吏對于民眾沒有仁愛之心,可是他的命令得到民眾執(zhí)行的是父親的一萬倍。母親對子女予以厚愛,然而母親對子女發(fā)號施令卻行不通;官吏使用威嚴(yán)的刑罰,然而民眾卻能順服地聽從,如此看來,威嚴(yán)和慈愛兩種策略哪種更好,就可以判斷出來了。況且父母關(guān)愛子女的初衷,在做事方面是希望子女相安無事、得到利益;在立身處世方面是希望他們能夠遠(yuǎn)離罪過。然而君主治理民眾的用意是:政權(quán)遇到了危機(jī),就驅(qū)使他們?nèi)テ此雷鲬?zhàn);國家安定太平,就讓他們竭盡全力去耕作生產(chǎn)。父母懷著厚愛把子女安置在安全有利的環(huán)境中,然而子女仍然不聽從父母的命令;而君主沒有存心要去仁愛民眾、為他們謀取利益,而只是一味地要求民眾為自己拼命賣力,但是命令卻能行得通。
【評說】凡事都有個度,對待子女慈愛也是如此。慈愛超出一定的限度,就會走向溺愛。慈愛的結(jié)果是通情達(dá)理,是善解人意;而溺愛的后果是放縱任性,是驕奢淫逸。慈愛所得到的回報是尊敬,是孝順;而溺愛所得到的回報往往是無禮,是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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