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以伐之,德以守之》原文與賞析
梁惠王①問尉繚子曰:“黃帝②刑德,可以百勝,有之乎?”尉繚子對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謂天官③、時日④、陰陽⑤、向背也。黃帝者,人事而已矣。”(《天官第一》)
【注釋】①梁惠王:即戰國時期魏國君魏惠王。②黃帝:傳說中遠古時代的帝王,被奉為華夏民族的共同祖先。③天官:天文,指日月星辰等天體的方位、分布、運行、變化。④時日:指年紀、四季、月份、日子、時辰。⑤陰陽:原指日光的向背,向日為陽,背日為陰,故稱山南水北為陽,山北水南為陰。古人用“陰陽”的概念來解釋、指代萬事萬物,被賦予十分廣泛的含義。
【譯文】梁惠王問尉繚子說:“黃帝依靠刑德之術,就可以百戰百勝,有這回事嗎?”尉繚子回答說:“刑用之于攻伐,德用之于守成,并不是世人所謂的天官、時日、陰陽、向背那一套東西。黃帝的刑德之術在于處理人事罷了。”
【評說】刑與德,即我們生活中通常所說的法制與道德。百戰百勝的秘訣不靠天地,而在于人為。刑與德皆為我們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法制好比嚴厲的父愛,道德好比柔軟的母愛,它們既為我們個人健康成長所需要,也為一國繁榮昌盛所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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