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人遺弓》原文與賞析
荊人有遺弓者,而不肯索,曰:“荊人遺之,荊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聞之,曰:“去其‘荊’而可矣。”老聃聞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惫世像鮿t至公矣①。(《呂氏春秋·貴公》)
【注釋】 ①老聃(dān):老子,名聃。至公:大公無私。
【譯文】 有個荊州人丟失了一張弓,卻不肯去尋找,說:“荊州人丟失了弓,必被荊州人撿到,又何必去尋找呢?”(對于荊州人來說,無得無失)孔子聽說了這件事,說:“去掉‘荊州’就行了?!?人丟了弓,人得了弓。對于人類來說,無得無失)老子聽說了這件事,說:“去掉‘人’就行了。”(無人失弓,無人得弓。對于道來說,無得無失。因為萬物包括人,都是道的產物)因此老子達到了大公無私。
【感悟】 道家的人與萬物一齊的平等思想,比儒家的人為貴更公平、更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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