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之際,計數之所出》原文與賞析
明主之道……設民所欲以求其功,故為爵祿以勸之;設民所惡以禁其奸,故為刑罰以威之。慶賞信而刑罰必,故君舉功于臣,而奸不用于上。雖有豎刁,其奈君何?且臣盡死力以與君市,君垂爵祿以與臣市。君臣之際,非父子之親也,計數之所出也。(《韓非子·難一》)
【注釋】惡(wù):厭惡。必:堅決。豎:年輕侍仆。豎刁:齊桓公寵信的年輕侍從,名刁,掌管宮內事務。市:交易。垂:懸,這里指設置。
【譯文】明智君主的治國原則……是設置臣民所想要得到的東西來驅使他們為自己立功,所以制定了爵位俸祿來鼓勵他們;設置臣民所畏懼的刑罰來禁止他們的奸邪行為,所以建立了刑罰來威懾他們。獎賞遵守信用而刑罰又堅決執行,這樣,君主在臣子中選拔任用有功的人,而奸人就不會被任用。即使有豎刁那樣的人,他又能對君主怎么樣呢?況且臣子拼死效力來換取君主的賞賜,而君主也拿出了爵位俸祿來換取臣下的拼死效力。君臣之間的關系,不是像父子那樣的親情關系,而是以計算各自的利害得失為出發點的。
【評說】國家是君主的私人財產,君主享有可以隨意處置的權利。只要保住君主的政權,什么都可以拿來做交易。君主的賞罰非常明確、誠信,就像市場上的交易一樣,要得到貨物,必須先付錢,付得越多,得到的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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