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小利則大利不得》原文與賞析
利不可兩,忠不可兼①。不去小利則大利不得,不去小忠則大忠不至。故小利,大利之殘也;小忠,大忠之賊也。圣人去小取大②。(《呂氏春秋 · 權勛》)
【注釋】 ①利:利益。兩:大與小、眼前與長遠兩者兼而有之。
【譯文】 大利益與小利益,兩者不可得兼;大忠誠與小忠誠,兩者不可得兼。不舍去眼前的、一時的小利益,長遠的大利益就會喪失了;不舍去眼前的、一時的小忠誠,長久的大忠誠就不會來。因此小利益、小忠誠是大利益、大忠誠的禍害。高瞻遠矚的圣人能夠權變得失、舍小取大。
【感悟】 當兩者不可得兼的時候,要進行“權變”,要變通地統(tǒng)籌考慮;“害之中取小,利之中取大”。(《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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