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學·張溥·五人墓碑記》原文、賞析、鑒賞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2〕,激于義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3〕,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4〕,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5〕。 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6〕,其為時止十有一月爾〔7〕。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8〕! 獨五人之皦皦〔9〕,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10〕。 吾社之行為士先者〔11〕,為之聲義〔12〕,斂貲財以送其行〔13〕,哭聲震動天地。 緹騎按劍而前〔14〕,問誰為哀者〔15〕,眾不能堪〔16〕,抶而仆之〔17〕。 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18〕,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厲聲以呵〔19〕,則噪而相逐〔20〕,中丞匿于溷藩以免〔21〕。 既而以吳民之亂請于朝,按誅五人〔22〕,曰:顏佩韋、楊念如、馬杰、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23〕。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24〕,談笑以死。 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 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脰而函之〔25〕,卒與尸合。 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26〕。
嗟夫! 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27〕,四海之大,有幾人歟? 而五人生于編伍之間〔28〕,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29〕,鉤黨之捕遍于天下〔30〕,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31〕。大閹亦逡巡畏義〔32〕,非常之謀〔33〕,難于猝發〔34〕。待圣人之出而投繯道路〔35〕,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于遠近,而又有剪發杜門〔36〕,佯狂不知所之者〔37〕,其辱人賤行〔38〕,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于朝廷〔39〕,贈謚美顯〔40〕,榮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41〕,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42〕,以老于戶牖之下〔43〕,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44〕,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45〕,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46〕。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47〕、太史文起文公〔48〕、孟長姚公也〔49〕。
〔1〕本文選自《七錄齋詩文合集·古文存稿》卷三。這是張溥為蘇州五人墓所寫的一篇碑記,作于明思宗崇禎元年。五人墓在蘇州虎丘山旁的河塘大堤上,是明末蘇州市民在反對魏忠賢及其爪牙的斗爭中殉難的顏佩韋等五人的墓地。明末宦官魏忠賢擅權,對諷議朝政的東林黨人橫加迫害,冤獄遍及全國。當時蘇松巡撫周起元因得罪魏忠賢被撤職,周順昌撰文送他,文中怒斥閹黨;彈劾魏忠賢的魏大中被捕押經蘇州,周順昌到江邊為他置酒餞行,并結為姻好,且當眾大罵魏忠賢。因而周順昌招至魏忠賢忌恨。天啟七年,魏閹借故派緹騎到蘇州逮捕周順昌,蘇州市民群情激憤,奮起反抗。事后,閹黨以“倡亂”罪名要嚴加追究查辦,顏佩韋等五人為保護群眾挺身投案,英勇就義。不久,魏閹敗亡,蘇州人民安葬五人于虎丘山塘堤魏閹生祠廢址,并立碑紀念,張溥撰寫了這篇碑記。張溥(公元1602~1641),字乾度,后改字天如,號西銘,太倉(今江蘇太倉)人。崇禎四年進士,授編修,次年告假歸家。他自幼勤學,讀書必手抄,常至六七遍,因而將其書齋名為“七錄齋”。年二十即有文名,與同里張采齊名,時稱“婁東二張”。在東林黨人與閹黨的斗爭中,他公開支持東林黨,并與張采等人創立政治學術團體“復社”,主張改良政治,復興古學。其散文風格質樸,在明末頗具聲名。 著有《七錄齋詩文合集》,輯有《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等。
〔2〕蓼(liao)洲周公:周順昌,號蓼洲,江蘇吳縣(今蘇州市)人。 神宗萬歷年間進士,曾任吏部員外郎,因被宦官魏忠賢誣陷下獄,受酷刑死于獄中。
〔3〕當道:執政者。
〔4〕除:清理。魏閹(yan):指太監魏忠賢。閹,對宦官的貶稱。廢祠:被廢除的生祠。 魏忠賢擅權時,各地效忠者為他建立生祠,他死后,這些祠堂便成了廢祠。 這里的廢祠在蘇州虎丘山塘大堤上。
〔5〕旌:表揚。
〔6〕去:距離。
〔7〕止:只,僅。 有:又。
〔8〕草野:鄉野,這里指民間。
〔9〕皦皦:同“皎皎”,明亮顯耀。
〔10〕丁卯三月之望:明熹宗天啟七年三月十五日。 望,陰歷每月十五日。《明史》記載,周順昌被捕在天啟六年(丙寅)三月,但張溥寫此文時,距周順昌被逮時間很近,當較為可靠。
〔11〕吾社:指“復社”。 行為士先者:品行可以作為讀書人的表率。
〔12〕聲義:聲張正義。
〔13〕斂貲財!募集財物。 貲,同“資”。
〔14〕緹騎(ti ji):穿桔紅色衣服的騎士。 本指古代貴官的侍從,這里指明代專事偵查、拘捕人犯的差役。
〔15〕誰為哀者:“為誰哀者”的倒文,為誰痛哭。
〔16〕堪:忍受。
〔17〕抶(chi):笞打,鞭打。 仆:跌倒,倒下。
〔18〕大中丞撫吳者:指蘇州巡撫毛一鷺。中丞,漢御史臺的長官。明代以副都御史或僉都御史任巡撫,故稱巡撫為中丞。 私人:私黨。
〔19〕訶:責罵。
〔20〕噪:大聲喊叫。
〔21〕溷(hun)藩:廁所。
〔22〕按誅:依法處死。
〔23〕傫(lei)然:堆積重迭的樣子。
〔24〕詈(li):罵。
〔25〕脰(dou):脖頸,這里指頭顱。函:匣子。這里指用匣子收殮。
〔26〕全:指尸體身首齊全。
〔27〕縉紳:插笏板在腰帶上,古代官員的裝束。此為士大夫的代稱。
〔28〕編伍:指平民。古時編制平民戶口,五家為一伍。
〔29〕矯詔:假托皇帝的名義頒發的詔書。
〔30〕鉤黨:牽連為同黨。指魏忠賢大興黨獄,迫害東林黨人。
〔31〕株治:株連治罪。
〔32〕逡(qun)巡:躊躇不進。畏義:畏懼正義。
〔33〕非常之謀:篡奪帝位的陰謀。
〔34〕猝發:突然發動。
〔35〕圣人之出:指明思宗朱由檢(崇禎)于天啟七年八月即位。投繯道路:自縊于路上。崇禎即位后開始打擊閹黨,初放逐魏忠賢于鳳陽看守皇陵,不久召還,魏忠賢在回京路上畏罪上吊自殺。
〔36〕剪發:指削發為僧。杜門:閉門不出。
〔37〕佯狂:裝瘋。
〔38〕辱人賤行:低賤的人格,卑劣的行為。
〔39〕暴(pu):暴露,昭彰。
〔40〕贈謚(shi):明思宗即位后追謚周順昌“忠介”之號。謚,人死后由朝廷或后人按其生前事跡評定褒貶所給予的號。美顯:美好而光榮。
〔41〕加其土封:增修他們的墳墓。土封,指墳墓。
〔42〕首領:頭和脖子。這里指性命。
〔43〕戶牖(you)之下:指家中。戶,門。牖,窗。
〔44〕隸使:當奴仆驅使。
〔45〕扼腕墓道:在墓前緊握手腕深表惋惜。扼腕,一只手握住自己的另一只手腕,表示惋惜、悲憤、振奮等情緒。墓道,墓前的甬道。
〔46〕有重于社稷:對國家的安危有重大作用。社稷,國家。
〔47〕冏(jiong)卿:太仆寺卿。因之吳公:吳默,字因之。
〔48〕太史文起文公:文震孟,字文起,天啟年間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明清時稱翰林為太史。
〔49〕孟長姚公:姚希孟,字孟長,萬歷年間進士,授翰林檢討。
本文生動地記敘了蘇州人民奮起反抗魏閹的斗爭情景,高度贊揚了蘇州市民不畏強暴、不怕犧牲敢于向惡勢力進行斗爭的精神,嚴厲抨擊了以閹黨為代表的明末腐敗的封建統治集團,同時也表達出“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積極思想。文章采用了夾敘夾議的寫法,且敘議融為一體,一氣直下。 在記敘蘇州市民反抗斗爭情況的同時,也闡述了斗爭的意義。行文還多處運用了對比手法,以突出五人慷慨赴義的高尚品格,加強了藝術效果,深刻闡發了主題。 本文簡潔凝煉,感情充沛,愛憎分明,富有強烈的時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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