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也存在風險
不要輕信推銷員的話。他們的甜言蜜語有一多半都是為了推銷他們的保險產品,并非真心實意。你要相信,無論推銷員給你下了多么令人動心的擔保,只要是理財產品,都是存在風險的,保險也是一樣的!
保險也是存在風險的,尤其是投資型保險產品。投資型保險產品主要分為:分紅險、萬能險和投資聯結險。分紅險承諾客戶享有固定的保險收益;萬能險承諾保底收益;投連險不承諾保底收益。它們的風險排序依次遞增,但風險越大回報越高。除此之外的普通險也存在風險,最近許多保險公司都因信用問題被起訴至法庭,看來買保險也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安全。
前段時間在武漢就發生過這樣一件事:家住武昌的張先生2006年1月10日為兒子買了份人壽保險,有效期一年。2006年11月7日,兒子在放學路上被車撞傷,經鑒定為“10級傷殘”。之后,張先生找保險公司索賠。公司工作人員說,小孩傷殘沒有達到保險規定的7級以上,不予賠付。經過交涉后,保險公司仍舊堅持自己的立場,張先生只好向消協進行投訴。武昌的消協受理投訴后,看到保險條款中并沒有明確規定7級以上才賠,只注明按傷殘程度賠,賠付標準按“賠付比例表”,可“比例表”中沒有7級以下的賠付標準。經多次調解,保險公司終于同意賠付張先生720元傷殘費。從這件小事中可以看出,想獲得保險公司的賠付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簡單。
股民都知道一句話:“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將這話套用在保險上面也一樣適用。保險公司也有破產的危險,一旦保險公司破產,最直接的受害者將是廣大投保的消費者。《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出臺后,人們將自己的目光轉移到了保險公司破產后消費者利益受到的保障上,而沒有對保險公司破產后的風險給予多大的關注。假如消費者以為有保障基金墊底就可以安心無憂,那就大錯特錯了。不管從哪方面看,消費者都會遭遇損失,第一是利益損失。就財險保單來說,假如你是保單持有人的話,如果因為保險公司的破產導致你的損失在5萬元以內的部分,保障基金將全額救濟;而超過5萬元的部分,救濟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90%;如果保單持有人不是你個人而是某個機構的話,救濟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80%。當壽險公司被撤銷或被宣告破產時,人壽保險合同將依法轉讓給另一家壽險公司。同樣,如果你或其他某個人是保單持有人的話,救濟金額以保單利益的90%為限;而若保單持有人為機構,以保單利益的80%為限。個體消費者持有的是壽險保單,如果投保的保險公司破產,利益肯定受損。除了最直接的經濟利益受損外,還有其他額外成本,比如時間。因為保險不同于商場里柜臺上擺放的商品,即使生產廠家倒閉對商場也沒有什么影響,但保險不一樣。保險就是承諾,保險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后續服務上。保險條款、承保的理賠程序要復雜得多,如果有保單轉移的情況發生,保險公司間要進行交接,投保人則要將自己大量的時間精力耗費在確認損失范圍、損失額度和領取金額等等,這些都是麻煩事。
所以,在投保之前,一定要清醒地認識到,保險也存在一定的風險,保險公司是有可能破產的,保險利益也可能因此受損。當然,有人會認為內地保險公司大多為國有金融企業,有國家在背后撐腰,而且我國保險市場也沒有出現過保險公司破產的先例。但以前沒有不意味著以后沒有。要知道隨著內地保險市場全面放開,保險公司的數量在與日俱增,遲早有一天,保險公司相互之間的廝殺會愈演愈烈,保險市場也會遵循優勝劣汰的自然法則。
思路突破
保險不一定“保險”
保險其實也是理財投資的一種,凡是投資就有風險。許多人只知道投資股票基金有風險,卻不知道投資保險也有風險,只是風險相對較小而已。
你考慮不到的保險風險
由于多數人一開始對保險不了解,可能會對保險的風險考慮得不周到,而在遇到風險時又因為沒有做準備而措手不及。在投保之前,首先你要明白的是,保險是存在風險的。通過下面的案例,你應該對保險的風險有一些了解。
小穎是合肥市的一名在校學生。遭遇交通事故后,她從肇事司機處獲得了85%的賠償。不過,這成了保險公司拒絕全額理賠的理由。
此前小穎的父親為她買過一份學生、幼兒平安險(主險)及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2005年6月4日,小穎被一輛汽車撞倒,后花去醫療費等1.9萬余元。事故經交警認定,汽車司機負主要責任。小穎從肇事司機處獲得85%的賠償,即1.6萬余元。
父親張先生根據小穎曾簽過的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保險公司只同意就小穎自負部分即15%的費用進行補償性理賠,理由是85%已由肇事司機賠償了。
不過,張先生在保險合同里并沒找到這樣理賠的依據。于是,他將保險公司告到法院。法院認為,由于小穎的理賠合同是非定額保險,對于損害的理賠適用補償原則,所以判保險公司向小穎補償15%的醫療費。
張先生向合肥市檢察院提出申訴。檢察院認為,《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不適用補償原則,因此法院判決沒有法律依據。2006年1月22日,該案發回重審。最終,雙方達成了由保險公司進行全額賠付的調解協議。
其實保險的最大風險在于它承諾了保障措施,卻不去兌現。這次張先生雖然打贏了官司,但是也耗費了很多的時間,而且也影響了心情,整個事情搞得很麻煩。相信這也是大家所不愿經歷的。所以,在投保之前一定要對保險存在的風險有個清醒的認識,以便風險真的降臨時,能夠從容地應對。
慎買投資型險種
生活中,我們對醫療險、人壽險、大病險等險種已經了解甚多,但對于投資險的了解卻并不詳盡。隨著經濟的發展,投資者也與日俱增。在你投資前,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是否應該對投資險有個充分的了解?近來,投資型險種已成為保險市場的主流產品,這為投資者增加了新的投資渠道。但一些投資者無可避免地帶著極大的盲從心理,在還未搞清怎么一回事時就投保,這是冒險的。
2007年3月份,南京的遲女士來到南京某知名保險公司的營業廳,要求對其購買的某投資聯結保險產品的虧損情況給個解釋。據了解,2004年3月,遲女士投保了當時熱銷的某保險公司投連險產品。但是,這3年來,收益慘淡,和業務員當初宣稱的“至少8%的年回報率”相差甚遠。
遲女士認為自己是被虛假宣傳誘騙了,她決定退保并且要求全額退款。“當初業務員的宣傳是明明白白的誘惑,現在的損失能讓我來承擔嗎?”她說。該保險公司的一客戶服務人員一方面承認業務員忽視風險提示屬于不規范操作,另一方面他又指出宣傳資料上的收益只是“假定”的預期收益,還向遲女士強調應著眼于長期收益,并建議遲女士將發展賬戶和基金賬戶上的資金轉到保證收益賬戶,以待“東山再起”。
“退保時才知道投連險的手續費這么高,宣傳時可沒人跟我提過這個。”遲女士郁悶地說道。而該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也如實說,遲女士全額退款的要求肯定是無法滿足的。因為按照保險合同規定,某主合同部分的費用,包括5.26%的買賣差價、每月0.1%的資產管理費、投資賬戶轉換費(投保人可以在上述3個投資賬戶中進行選擇。首次轉換免費,第二次按投資單位的1%收取,上限不超過100元)以及退保費等。但是,這部分在宣傳時被保險公司淡化的費用,在退保時卻被一再強調。
遲女士說,促使其退保的直接原因,還是投資賬戶低迷的收益率。而遲女士保留的宣傳材料白紙黑字明寫著:如果交付6060元的保險費,再追加5萬元保險費進行投資,按每年8%的收益率計算,10年以后,僅投資部分就可以凈賺56220元。當時保險公司的業務員還介紹稱:該公司的發展投資賬戶運作8個月實際收益率遠高于8%,已達到19.46%。8%的年平均收益率還只是保守估計。“現在想想都是不可能的事。”遲女士說,“雖然當時心存疑慮,但沖著保險公司的信譽,想想最起碼比國債收益高,最終還是簽了。”
根據該保險公司規定,第一年繳納的保費,全部計入保障部分。為了獲得更多的回報,遲女士提出,在繳納6060元第一年保費的同時,再單獨拿出12000元投入投資賬戶。由于基金賬戶當時行情正好,這12000元在扣除一定的費用后,剩余的11190元于2004年5月全部進入基金賬戶。但是,兩年后,當遲女士決定抽回這部分投資時,還是被其真實的收益嚇了一跳。2006年5月,遲女士決定抽回追加的那部分投資。根據此時的賬戶信息,兩年基金賬戶累計實現投資收益為189元,但是,扣除5.26%的買賣差價、5%的手續費后,追加投資部分實際取出10810元。和12000元的初始投資比較,損失1190元,實際的收益率為-9.9%。面對這一負收益率,遲女士有冤無處講。
在空等“高額回報”3年后,失望的遲女士最終只能選擇了放棄。
通過遲女士的案例,我們不僅可以清醒地認識到所謂的投資性保險其實也存在很大的風險,能夠保本已屬不易,更別說兼顧利益。當然,投資時的心態很重要。將投資險的收益放在一個中長時間段來考察,短期暴富不可能也不現實。
不要抱有騙保的幻想
保險當然不是一無是處,如果保險沒有優點,保險公司恐怕一個也存活不下去。保險的好處有這幾點:可提供保障、可作為財產保值之用、可作為工作能力受損的賠償、可補償疾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還可作為子女教育基金。正是由于保險存在著這些優點,許多人產生了邪念,期望通過騙保獲得利益。國內一家保險公司就曾遇到過這樣的情況。
“喂,是人保公司嗎?我叫張×,我開的廣州本田車在河北省某縣界內行駛時突然起火。車號是粵A6M×××,在你們公司上的全險。你們馬上來人處理事故。”“您放心,該賠的肯定會賠。不過您能把車拖回來嗎?如果不行,我們委托人保某縣公司代為出險車進行事故勘查。”
上面是張某和保險公司的一段對白。2004年7月27日晚,浙江省永嘉縣的張某,為了騙取自己福來爾小轎車52000元的保險金,將車開到永嘉縣上塘鎮三節村附近公路上,推下山谷,使該車報廢,后打電話報警謊稱自己發生交通事故。
張某在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過程中被識破而未得逞。今年1月16日,張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檢察機關認為,張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欲騙取保險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應當以保險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由于張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
再狡猾的狐貍也斗不過好獵手。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掙錢要通過合法的途徑。想通過騙保掙錢,實際上是一種詐騙行為。雖然有人成功過,但絕大多數最終都未能逃脫法律的制裁。如今,公安部門、保險協會和各家保險公司都為杜絕保險詐騙做了積極的努力。妄想通過騙保獲取收益的人,最后只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點亮思維
同所有的理財投資工具一樣,保險也是具有風險的。理財產品就像是把雙刃劍,用得好可以為自己開創新的收益增長點,用不好也能讓自己受到損失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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