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支計時紀年
【點睛之筆】
農歷紀年采用天干地支配對的方式,成為“干支紀年法”,六十年一循環。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被稱為“天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被稱為“地支”。
【經典解讀】
十天干和十二地支暗含著萬物繁衍的過程,古人常以此作為年、月、日及時辰的序號,這種紀時間的方法叫做“干支紀法”。
干支紀年法的規則是:按照天干與地支的組合,甲子為第一年,乙丑為第二年,丙寅為第三年,丁卯為第四年……以此類推,六十年為一周。一周結束之后,再從甲子年起,重新計算。這樣周而復始,循環不息。
相傳中華民族的始祖黃帝命人觀天地之氣數,察五行之運作,由此創制出十天干以及十二地支,相互配合組成六十甲子用為紀歷的名稱,被稱為“黃帝紀年”。根據一些甲骨文資料可知,商朝時已經開始使用干支紀法了,而且夏商兩代帝王多以干支命名。漢武帝建元元年(前140)以后,中國開始使用年號紀年法,但干支紀年與之并行不悖。由于我國歷史上出現多次兩個不同的朝代使用同樣的年號的情況,所以干支紀年法就可以當做年號紀年法的補充,再加上我國傳統農歷不同于公歷,因此干支紀年法為今人推算古代時間提供了巨大的幫助,它也是我國先民的偉大創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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