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招商局,是清末最早設立的輪船航運事業,也是洋務活動由單純經營軍事工業轉向兼辦民用企業,由官辦轉向官督商辦的第一個企業。在外資壟斷了我國沿海和長江航運業,我國舊式航運業面臨破產,以及洋務派舉辦的軍事工業因經費竭蹶而難以為繼的形勢下,1872年8月,李鴻章飭令浙江海運委員、候補知府朱其昂籌辦輪船招商事宜,承運漕糧。12月,朱其昂等議定《條規》,改官商合辦為官督商辦,經李鴻章批準施行,輪船招商局在上海宣告成立。朱其昂僅募得現銀一萬兩,靠李鴻章準許借用官款十三萬五千兩創辦起來。但不到半年時間,招商局便虧損四萬余兩,朱其昂引咎辭職。1873年3月,李鴻章委托唐廷樞任招商局總辦,改組全局,重訂《局規》和《章程》。《局規》規定全局資本為一百萬兩,總局和各分局分別由各股東推舉出來的商總、商董主持,其職銜、姓名須報海關道轉呈北洋大臣,表明招商局是在政府督察下由資本家經營的官督商辦企業。股票及取息手折要填寫姓名、籍貫,編號登記,股東出讓股票,必須到局注冊,不準讓與洋人,以保證招商局屬中國人所有,改組后的招商局,招募股本得到進展,1874年實收股金達四十七萬余兩,1877年以二百二十三萬兩白銀牧購了美商旗昌輪船公司的產業,船只由十二艘增至三十余艘,總局設在上海,分局設天津、牛莊、煙臺、漢口、福州、廣州、香港以及國外的橫濱、神戶、呂宋、新加坡等處。外國輪船公司因招商局打破了他們的壟斷,采取削價競爭的手段企圖擠垮招商局,雙方先后三次談判訂立“齊價合同”。在與外商激烈競爭中,李鴻章采取籌借官款、增撥漕糧及承運官物、延期歸還官款等措施,使招商局站穩腳跟,轉虧為盈,社會信譽漸增,1881年募足了股本一百萬兩,次年增募一百萬兩,也迅速足額。但好景不長,1883年上海發生金融恐慌,招商局資金周轉不靈,加之經營管理腐敗,招商局每況愈下。中法戰爭期間,招商局經馬建忠手,暫時售與旗昌洋行。1885年收回局產后,李鴻章委托盛宣懷為招商局督辦,重新制定章程,廢棄了1873年《局規》中關于由股東推舉商董、商總的原則,招商局商辦色彩大為削弱,業務遂停滯不前。可參看胡賓、李時岳:《李鴻章和輪船招商局》,《歷史研究》198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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