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前208)戰國時楚國上蔡(今河南上蔡縣)人,他和韓非同是荀子的學生,年輕時在楚國作過小吏。戰國末期,秦在政治、軍事和經濟方面都較六國強大,又正在為完成統一大業而爭戰,于是李斯便到秦國游說,得到秦王賞識而拜為客卿,后歷擢為廷尉、丞相等官職。他為秦始皇制定對各諸侯國采取各個擊破以統一中國的戰略,協助秦始皇完成統一中國的大業。秦王朝確立后,李斯又制定并實行了廢除分封而設立郡縣,分天下為36郡直屬中央政府管轄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政治體制。接著,李斯又提出并經秦始皇下令實行了焚書坑儒等殘酷政治統治措施。李斯還倡導了統一文字、貨幣和度量衡等,對經濟和文化的統一及發展起一定作用。秦始皇死后,李斯與趙高合謀矯秦王詔殺了太子扶蘇。秦二世繼位后,趙高又謀殺了李斯,腰斬于咸陽市,并夷滅其三族。作為散文家,李斯的著作傳世不多,除《諫逐客書》外,還有《論統一書》中、《行督責書》和《自罪書》等。其作品多保存在《史記》中之《李斯列傳》及《秦始皇本紀》中。李斯是一位頗有文采的散文家,他的《諫逐客書》是先秦散文中的一篇有名作品。
《諫逐客書》留存于《史記·李斯列傳》中,是在公元前237年(秦始皇十年)李斯在秦國做客卿時寫給秦王的一篇奏章。當時韓國有位名叫鄭國的水工到秦國幫助設計開渠引水,這對秦的農業發展是很有利的,同時也減輕了秦國對韓國的軍事威脅。而秦舊貴族勢力便以不利于秦進軍韓為由反對開渠,并趁機制造混亂,上書秦王說“諸侯人來事秦者,大抵為其主游間(間諜)于秦”,因請求秦王“一切逐客”。當時身為客卿的李斯當然也在被逐之列,李斯在被逐途中,給秦王上了這篇著名的奏章,申述了他的政治主張。文章列舉大量事實肯定了客卿在秦統一中的歷史功績,指出對客卿要作具體分析,否則若一律驅逐則無異于幫助了敵國,不利于秦的鞏固和強大,相反應廣泛吸收人才為秦出力。文章對利害得失的分析打動了秦王(始皇),促使他收回了逐客令,并重用李斯。《諫逐客書》從秦穆公任用客卿而實行法治,富國強兵以成霸業的事實寫起,開門見山的在稱頌客卿中指出了用人唯才,不限本土的道理。以一系列非產于秦而為秦人所樂用、而大有益于秦的器物珍寶為比喻,運用排比句式有力的說明了“非秦者去”是錯誤的。人才是寶中之寶,更應廣采博用,因此逐客之舉不是“跨海內制諸侯之術”。文章排比鋪張,音節鏗鏘,辭藻瑰麗,議論透辟,是一篇富有文學特征的政論散文,對于漢初散文和漢代辭賦有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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