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作為先秦時期的重要思想家,他的文學思想,在我國文學史和文學批評史上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他的文學見解,主要見于《論語》。但是,孔子并不是一個專門從事文學批評或文學理論研究的學者(實際上當時也不可能出現這樣專門的學者)。他只是作為一個思想家,在談及某些歷史問題和從事文化教育的過程中,才有機會談到一些文學問題的。他提到過“文學”和“文章”這樣的概念。但是他所謂的“文學”和“文童”,都是指文獻典籍方面的學問而言,同今天通常所說的文學藝術的文學概念不同。他還經常提到“文”這個概念。它所說的“文”,包括的內容相當廣泛,既包括文化、文獻、文采、文辭,也包括音樂和典章制度在內。如果就其包括的文獻方面的內容來說,則是既包括文學作品(如《詩經》),又包括非文學作品在內的。
關于孔子對“文”的意見。他很重視文獻和文化學術的社會功用,把文獻學問作為他的教學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為德行修養是為人的根本。“行有余力,則以學文”,而學習文獻反過來不獨能增長知識,又能促進人的修養的提高,從而符合貴族統治者的要求。基于這樣的看法,他認為人的修養與言辭的運用具有密切的關系,說“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論語·憲問》)。強調德行修養對于言辭運用的決定作用;但是他并不否定對言辭進行必要的修飾。如他贊美鄭國子產對于外交辭令的加工潤色,就是最好的說明。當然,他也反對過分的修飾和偽巧的言辭,說:“巧言令色,鮮矣仁。”(《學而》)又說:“辭達而已。”認為言辭的表達只要做到恰當就可以了。從中也反映出他對文章內容與形式的看法。他又明確提出:“質(質樸)勝文(文采)則野(粗鄙),文勝質則史(虛浮),文質彬彬,然后君子。”(《雍也》)認為內容與形式應當統一,配合得當。這一看法,固然是針對人的文化修養而論,但是,實際上卻提出了一個具有普遍美學意義的批評原則。
關于孔子對詩的意見。他強調學詩的重要性。說:“不學詩,無以言。”(《季氏》)認為學詩還要會用,才能夠有助于完成政事。他指出詩的社會功用就是“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陽貨》)所謂興,就是指詩對人有感發和陶冶的作用;觀,指可以觀察社會風俗盛衰和政治得失;群,指可以使人和諧相處;怨,指可以用來諷刺、批評不良的政治。這是孔子對春秋末年以前人們對詩的社會功用認識的一個系統總結,它對后世詩論很有影響。孔子還有對詩和樂的一些評論。他評論《詩經》說:“《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為政》)可以看出他對反映多方面社會生活的詩歌的認識,比漢代以后儒家學者以禮教觀點苛求詩的內容,思想要開闊得多。他評論《關雎》樂曲,肯定它“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八佾》),表明他很重視詩樂的中和之美。但是他對有些地方樂曲,如鄭聲,則斥責為“淫聲”,認為它擾亂中和的雅樂,主張排斥它。這里面也反映出他的藝術觀點上的保守傾向。孔子不少的文學主張,都對后代的文學創作和理論批評產生不小的影響,值得重視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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