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晉末以來,北方人民南遷的浪潮源源不息。他們通常按宗族、鄰里聚居,保持原籍貫,稱僑人;南渡的士族成為僑人之主,稱僑姓。至劉宋時,有戶籍的僑人約占江南人口的六分之一,未著籍者難以估算。為了安撫僑人,也為了維護僑姓士族的特權,緩和僑姓同吳姓(江南士族)的矛盾,東晉南朝政府在僑人比較集中的地方陸續設置與僑人舊籍貫同名的州、郡、縣,稱僑置。如在京口(今江蘇鎮江)僑置徐州和兗州(后遷廣陵),在江乘(今江蘇句容縣北)僑置瑯邪郡和臨沂縣。僑州、僑郡、僑縣名前往往加“南”字,與北方原州郡縣相區別。僑置之初,規定有戶籍的僑人免除賦役,對招徠北人南下、鼓勵僑人登籍有一定作用。但當時同一地區集結著北方幾個郡縣來的僑人,經常流動,境界不大確定,政府省并無常,造成版圖混亂;且后來僑人生計多已安定,再實行優復政策,也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和徭役調發。于是,從東晉咸和年間(326-334)開始,一再用土斷法加強對僑人的控制,把他們的戶口編入所在郡縣的戶籍,強令輸課。其中以桓溫主持的庚戌土斷(364)與劉裕主持的義熙土斷(413-414)規模最大。東晉較早的土斷,有黃籍、白籍之分,土著居民登黃籍,僑人登白籍;以后的土斷,則旨在裁并僑置郡縣,使白籍并入黃籍,統一編著戶口,統一賦役負擔。至南朝各代,土斷多包括土著流民,與東晉以土斷僑人為主又有所不同。經過多次土斷,搜出不少士族的挾藏戶口,增加了國家的賦稅收入,僑州、郡、縣數目日減。隋統一后,僑置之制便完全廢除了。關于僑置與土斷的史料,主要見于《晉書》卷十四——十五《地理志》、卷八《哀帝紀》,《宋書》卷三五——三八《州郡志》、卷二《武帝紀(中)》及《南齊書》卷十四——十五《州郡志》,可以參閱王仲犖《魏晉南北朝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上冊第五章第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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