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與基督教、伊斯蘭教并稱為世界三大宗教。相傳公元前6至5世紀中,古印度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境內)王子悉達多·喬答摩(即釋迦牟尼)所創立。它是當時反婆羅門的思潮之一,以無常和緣起思想反對婆羅門的梵天創世說,以眾生平等思想反對婆羅門的種姓制度,因此很快得到流行。其基本教理有“四諦”、“八正道”、“十二因緣”等。主張以經、律、論三藏,修持戚、定、慧三學,以斷除煩惱得到成佛為最終目的。佛教在古印度的發展有幾個階段:最初釋迦牟尼自己所說的教義為原始佛教;其后自公元前4世紀左右,佛教僧團因傳承和見解不同,發生分裂,形成部派佛教(上座部和大眾部);公元1、2世紀間,從部派佛教大眾部中產生了大乘佛教(把以前的佛教稱為小乘佛教);最后,其一部分派別同婆羅門互相調和,又產生了大乘密教。公元前3世紀初,由于阿育王的信奉,佛教在印度國內外得到廣泛流傳。公元2世紀時,在迦膩色迦王大力支持下,佛教再加發展。流傳于今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和中國傣族地區的巴利語經典系,通稱南傳佛教(屬小乘);流傳于中國、朝鮮、日本、越南的漢語經典系及我國藏族和蒙族地區的藏語經典系,通稱北傳佛教(屬大乘)。而印度本土佛教自公元9世紀漸趨衰微,13世紀初歸于消滅。19世紀后始漸復興。近年,特別在“不可接觸者”群眾中得到發展。歐美各國自19世紀以來,亦多設立佛教團體,從事研究和宣傳活動。佛教自東漢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傳入中國,經三國兩晉到南北朝四五百年間,佛經的翻譯與研究日漸發達,到了隋唐遂產生天臺、華嚴、唯識、禪宗、凈土、密宗等具有中國特色的許多宗派。宋明以后佛教開始在中國走向衰微。
佛教的產生是適應當時印度階級斗爭的需要而出現的,它反映了反動奴隸主階級沒落、頹廢的消極世界觀,因此當它一經傳入中國后,也立即為中國封建地主統治階級所重視和提倡,并且經過適合中國情況的改造后,長期成為中國封建社會上層建筑中意識形態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佛教作為一種宗教,與其他一切宗教一樣,利用當時人們對自然和社會的客觀規律尚不能作出正確說明,還不能完全掌握自己的命運的情況下,通過宗教虛構和詭辯,而制造的一種相當精致的宗教迷信說教和神學唯心主義體系。它以把現實生括看作是一切痛苦的根源為出發點,以編造“三世輪回”,“因果報應”、“神不滅”和虛構“凈土”、“地獄”等宗教世界為主要內容,以采取超脫輪回、投身凈土為最高的追求目標。盡管它們的派別不一,說法各異,但在用繁瑣的唯心主義理論和詭辯的方法為其宗教出世主義作論證這一點上都是一致的。
漢文佛教經典的總稱為《大藏經》,內容分經、律、論三藏,包括天竺和中國的佛教著述在內。大藏經的編輯從南北朝時即開始,據唐《開元釋教錄》所載,共計1076部,5048卷,以后各代又續有新譯和著述入藏。大藏經的刊印,始于北宋初。最初為蜀版,后有福州版、思溪版、磧砂版等;遼、金、元、明、清各代,也都有刻本;近代有上海頻伽精舍的排印本,還影印過宋《磧砂藏經》和日本編輯的《續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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