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宣傳
【題解】
董宣,生卒年不詳。字少平,陳留圉(今河南杞縣南)人。東漢初任北海相、江夏太守、洛陽令等職。在職期間不畏強暴,懲治豪族。擔任洛陽令時,光武帝的姐姐湖陽公主的奴仆仗勢殺人,卻被湖陽公主包庇。董宣攔住湖陽公主的車,令奴下車而殺之。公主訴于劉秀,劉秀令其向公主叩頭謝罪,董宣拒不低頭。劉秀令人強按之,也不能使其俯首。京師豪族貴戚莫不畏之,號為“臥虎”。
【原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1]人也。初為司徒侯霸所辟,舉高第,累遷北海相。到官,以大姓公孫丹為五官掾。丹新造居宅,而卜工以為當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殺道行人[2],置尸舍內,以塞其咎。宣知,即收丹父子殺之。丹宗族親黨三十余人,操兵詣府,稱冤叫號。宣以丹前附王莽,慮交通海賊,乃悉收系劇獄,使門下書佐水丘岑盡殺之。
青州以其多濫,奏宣考(拷)岑,宣坐征詣廷尉。在獄,晨夜諷誦,無憂色。及當出刑,官屬具饌送之,宣乃厲色曰:“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況死乎!”升車而去。時,同刑九人,次應及宣,光武馳使騶騎特原[3]宣刑,且令還獄。遣使者詰宣多殺無辜,宣具以狀對,言水丘岑受臣旨意,罪不由之,愿殺臣活岑。使者以聞,有詔左轉宣懷令,令青州勿案岑罪。岑官至司隸校尉。
后江夏有劇賊[4]夏喜等寇亂郡境,以宣為江夏太守。到界,移書曰:“朝廷以太守能禽(擒)奸賊,故辱斯任。今勒兵界首,檄到,幸思自安之宜。”喜等聞,懼,即歸降散。外戚陰氏為郡都尉,宣輕慢之,坐免。
【注釋】
[1]陳留圉:今河南杞縣。
[2]道行人:路上的行人。
[3]原:赦免。
[4]劇賊:大盜。
【譯文】
董宣,字少平,他是陳留郡圉縣(今河南杞縣)人。起初被司徒侯霸征召,推舉為考績優等的人,后繼續升到北海郡國相。到任后,任命大姓公孫丹為五官掾。公孫丹新建住宅,占卜的認為一定會有人死去才吉利,公孫丹于是讓兒子殺了個過路的行人,把尸體放在屋里,來抵擋他的災禍。董宣知道了,便把公孫丹父子逮捕殺掉。公孫丹宗族和親信三十多人,拿著兵器就到董宣官府,喊冤叫屈,董宣認為公孫丹以前曾經投靠過王莽,擔心他們跟海賊串通,就全部逮捕起來,囚在劇縣的監獄之中,派門下書佐水丘岑把他們統統殺死。
青州刺史認為他殺人太多,向皇帝上書告發董宣,并且拷打水丘岑,董宣獲罪征召到廷尉。董宣在監獄里,早晚諷誦詩文,無憂色。到出獄受刑的時候,官屬做了飯菜送他。董宣厲色說:“我董宣生平沒有吃過別人的東西,何況在死的時候呢?”上車而去。當時一起受刑的九人,第二個輪到董宣。光武帝急忙派侍從騎士趕去,只赦免了董宣的死刑,并且命令把他帶回監獄。派使者審問董宣多殺無辜的情況,董宣用全部事實回答使者,并說水丘岑是按他的旨意辦事,罪不在他。愿意殺掉自己,而使水丘岑活下來。使者把這些情況告訴了光武帝,光武帝下詔將董宣降為懷縣縣長,令青州刺史不再查究水丘岑的罪行。水丘岑的官升到司隸校尉。
后來江夏郡有巨賊夏喜等侵擾郡境。朝廷任命董宣為江夏太守。董宣到了江夏郡邊界,發布文書說:“朝廷認為本太守能夠捉拿奸賊,故接受了這個任務。現在在江夏郡界統率兵馬,檄文到達之日,希望你們考慮自己的下場。”夏喜等聽了,心里害怕,立即投降解散。外戚陰氏是江夏郡都尉,董宣輕視侮慢他,因此被免職。
【原文】
后特征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5]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于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宣叩頭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興,而從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
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主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栗。京師號為“臥虎”。歌之曰:“枹鼓不鳴[6]董少平。”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尸,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拜子并為郎中,后官至齊相。
【注釋】
[5]蒼頭:奴仆。
[6]枹鼓不鳴:沒人擊鼓鳴冤。意思是治安非常好。
【譯文】
后來朝廷特征召董宣為洛陽的縣長。當時湖陽公主的奴仆白天行兇殺人,因為躲在公主家里,官吏不能去抓他。等到湖陽公主外出時,卻用這個殺人的奴仆作陪乘。董宣在夏門亭等候湖陽公主,截住公主的車,攔住公主的馬,用刀劃地,大聲列舉公主的過錯,呵斥那個奴仆下車,于是格殺了他。湖陽公主立即還宮告訴了光武帝,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想用棍打死他。董宣叩頭說:“我請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皇帝說:“想說什么?”董宣說:“陛下圣德中興漢朝,卻放縱奴仆殺害良民,將怎樣治理天下呢?我不用棍打,請讓我自殺吧。”就用頭碰撞柱子,血流滿面。
皇帝命令小黃門扶持著他,讓董宣向公主叩頭謝罪,董宣不服從,小黃門強迫他叩頭,董宣兩手據地,始終不肯低頭。公主說:“文叔當百姓時,隱藏逃犯和犯了死罪的人,官吏也不敢上門捉拿。現在做了天子,你的權威卻不能加于一個縣長嗎?”光武帝笑著說:“天子不能同老百姓一樣。”便命令這個硬脖子縣長出去。賜給董宣三十萬錢,董宣全給了手下的官吏們。從此,董宣打擊豪強,沒有不震驚發抖的,京師稱他為“臥虎”,唱歌表揚他說:“董宣衙前無人擊鼓鳴冤。”
董宣擔任洛陽縣長五年,七十四歲,死在任上。皇帝下詔派使者到他家里看視,只見用布被蓋了尸體,妻子兒女對著哭泣。家中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悲傷地說:“董宣做官廉潔,死了才知道啊!”因為董宣曾做過二千石的郡太守,所以賜予他銀印祿綬,用大夫之禮安葬他。封他的兒子董并為郎中,后來董并官至齊郡國的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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