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論著·《傳神記》
宋蘇軾撰。這是一篇專談人物肖象畫創作的論文。
在中國美術史上,繼顧愷之之后,論人物寫真傳神,當以蘇軾此篇為最重要。顧愷之論傳神,提出了“以形寫神”,并指出: “四體妍蚩本無關于妙處,傳神寫照正在阿堵中”。顧愷之認為表現人的精神面貌,四體美丑無關緊要,傳神的關鍵在眼睛。 “阿堵”即指眼睛。蘇軾的傳神論補充發展了顧愷之的觀點。他認為傳神除了眼睛外,“其次在顴頰”。他把人物面部顴頰的形體結構,作為傳神的又一關鍵所在。他以自己親身實踐,論證了這一觀點。他說:“吾嘗于燈下顧自見頰影,使人就壁模之,不作眉目,見者皆失笑,知其為吾也。目與顴頰似,余無不似者,眉與鼻口可以增減取似也?!碧K軾在實踐上證明,從側面觀察人物剪影時,人物顴頰的外在形狀也能體現出人物肖象的特征。但并不是所有的情況下都如此,所以他又說: “凡人意思各有所在,或在眉目,或在鼻口。虎頭云:‘頰上加三毛,覺神采殊勝’,則此人意思,蓋在須頰間也?!彼至硗馀e一例說:“吾嘗見僧惟真畫曾魯公,初不甚似,一日往見公,歸而喜甚,曰: ‘吾得之矣’。乃于眉后加三紋,隱約可見,作仰首仰視,眉揚而額蹙者,遂大似。”可見, “凡人意思各有所在”,是更合乎事物的客觀規律的。
蘇軾認為,肖象畫的傳神與演員模仿他人的動作一樣,是不必“舉體皆是”的。他說: “優孟學孫叔敖,抵掌談笑,至使人謂死者復生,此豈舉體皆似,亦得其意思所在而已。”蘇軾提出要表現人物的自然神情和怎樣才能得到人物的自然神情,這是他傳神論中的獨到見解,最有美學價值。他說: “欲得其人之天,法當于眾中陰察之。今乃使人具衣冠坐,注視一物,彼方斂容自持,豈復見其天乎?”所謂“人之天”,就是指人的本來的自然神情。蘇軾認為人的神情只有在人與人的交往中,才會得到明顯的流露,想要捕捉到它,最好的方法是暗中觀察。他反對讓所畫對象穿戴起來,正襟危坐,如現今畫模特那種辦法,因為這必會呆板無神的。蘇軾的觀點對后人影響很大。南宋的陳造也發表了類似的見解,陳造說: “使人偉衣冠,肅瞻眂,巍坐屏息,仰而視,俯而起草,毫發不差,若鏡中寫影,未必不木偶也。著眼于顛沛造次,應對進退,顰額適悅,舒急倨敬之傾,熟想而默識,一得佳思,亟運筆墨,兔起鶻落,則氣王而神完矣?!碧K軾和陳造主張的這種創作方法,無疑是傳統美學中的精華,至今仍有其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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