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黃遵憲
近代文學史上杰出的詩人,字公度,廣東嘉應州(今梅縣)人。光緒二年(1876)舉人。歷任駐英、美、日等國外交官,曾積極地參加戊戌變法運動,具有鮮明的進步傾向和強烈的愛國主義思想。在文學上,他與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等提出“詩界革命”口號,并積極地參與這一文學運動,取得最為突出的成就。著有《人境廬詩草》、《日本雜事詩》等。
黃遵憲的藝術思想是在變革舊中國封建傳統,要求維新的現實斗爭中產生的,因此在其藝術理論上他首先強調的是作家生活實踐對作家創作的重要作用。他的《感懷》詩批評了世儒咬文嚼字、泥古不化的作風,認為要創造優秀的詩歌,就必須身體力行地投入到生活實踐中, 因此而“識時”、 “通情”,獲得豐富的美感認識,才能有不泥于古人的個人創新。 《感懷》中說: “儒生不出門,勿論當世事,識時貴知今,通情貴閱世。卓哉千古賢,獨能救時弊,賈生《治安策》,江統《徒戒議》。”這一理論主張,成為“詩界革命”的先聲。這種要求作家在實踐中獲得美感認識的創作理論在《人境廬詩草》自敘中,更被提高到藝術獨創性的理論高度,他說: “詩之外有事,詩之中有人。”他認為自己的詩創作雖不一定能高于古人前賢,但也決不至泥古剽竊,其原因概在于“詩之外”的生活實踐而得到的個體美感體驗,進而在“詩之中”的個性表達。因此,他的藝術創新要求就和以往儒士文人所謂“點化”實則抄襲的作詩法有了理論和實踐基礎上的根本不同。這一不脫離生活實踐的美學觀也使黃遵憲在對待傳統的問題上有正確的認識。他并不切斷藝術傳統的血脈,而是在其實踐個性的基礎上不拘一格地兼容并蓄。 《詩經》的比興藝術手法,《離騷》和古樂府的內蘊風神,魏晉唐宋的風骨神韻,大家風范,“不名一格,不專一體,要不失乎為我之詩”,都是學習的榜樣,如其所言, “誠如是,未必遽古人,其亦足以自立矣。”
要求語言形式的變革也是黃遵憲藝術美學思想的一個有機部分。藝術創新既基于生活實踐中的個人審美體驗,那么這個性化的表達就必有與之相應的語言形式,尤其因為在其審美體驗中的資產階級理想,因而黃遵憲“我手寫我口”的主張,就成為他不脫離實踐的美學觀的必然產物。他認識到語言隨時代變遷的客觀規律,從小說戲曲中口語方言出現等現象,認識了文體的必然變遷;同時,他也在口語化的民歌中預見了新詩歌語言形式的藝術魅力。《山歌題記》說:“余離家日久,鄉音漸忘,輯錄此歌謠,往往搜索枯腸,半日不成一字。因念彼岡頭溪尾,肩挑一擔,竟日往復,歌聲不歇者,何其才之大也!”民間歌唱的魅力正是他以手寫口理論的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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