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美學研究·環境
指文學作品中環繞著人物和人物活動所展現出來的各種相關的行為條件和生活因素的具體構成。通常它涵包著人物活動的時間、處境、場合和各種溶入人際關系的社會歷史背景等。從環境構成的具體性看,有小環境和大環境之分。小環境指人物活動的具體場所和情境,大環境指人物活動的某種社會和歷史的實體背景。從環境所展示的具體內容看,又有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之分。自然環境指與人物活動相關卻又外在于人的客觀的自然條件和自然因素,如景物描寫、場景描寫等。社會環境指圍繞著人物活動而展現的包含著人際關系的各種社會生活實體的狀況,如大可至一定歷史時期的社會制度和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等社會背景,小可至人物活動的生活具體環境。在文藝作品中,小環境與大環境,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有時可以作出比較明確的區分,但有時也會互相滲透,不宜作明確的區分。就環境在文學作品中所顯示的揭示生活本質的價值而言,環境還可分為典型環境和非典型環境。典型環境是環繞著人物并促使人物行動的、能體現一定時代社會生活的本質特征和社會歷史發展趨向的特定的社會歷史環境,是充分的個別性和歷史的具體性的有機統一。典型環境是文藝典型中的重要理論內容。
“人創造環境,同樣環境也創造人”。人與環境是互為依存而相對獨立的兩個概念。人總要生存在一定的環境中,而環境又總是相對于人的環境。體現在文藝作品中,環境的價值不應作為一個孤立的審美成分來看待。環境的描寫和展示,應該為人物的活動提供依據,為人物的性格提供襯托,即使是自然景物的描寫也應是有益于表達人物的情感心志,達到寓情于景或借景抒情。另一方面如高爾基所說,“使景色生動的正是人物”,環境描寫不能離開人物,只有寫出人物活動或寄寓人物情致的環境描寫才會顯示出審美的功能價值。
此外,環境在不同體裁的作品中還會體現為不同的具體作用,在小說中可以成為交待背景、渲染氛圍、展開情節的有機成分,在散文詩歌中,一些自然景物甚至可以成為寄寓心志的表現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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